徐鸣带着阴鸷一般的冷笑,走到了床榻之前,看着用华丽丝绸拥裹着的女子,上前随手摸了一下她那细嫩的脸蛋,笑吟吟的说道:“还真是如水一般嫩滑!”
女子就像是受了惊吓的小白兔一样一个劲的往床的深处靠拢,整个身体还在微微的发颤。
徐鸣用手伸进了那温暖的被窝里,抓住一团软绵绵的东西,呵呵的笑了笑,随即便使劲捏了一下。
女子猛然间受了如此的刺激,忍不住的叫出声了。可是她的叫声还未出口,便被徐鸣用嘴巴给堵住了。
徐鸣就像是舔水蜜桃一样,一条猩红色的舌头把口水都甩了出来。
过了片刻,女子稍微使劲将徐鸣给推开了,用颤抖的声音道:“徐副帮主,别这样,我是金帮主的女人,让金帮主看见,我们两个都没有好下场。”
徐鸣舔了舔舌头,在回味刚才的味道,冷冷的笑道:“你马上就不是了。”说完,便不顾那个女子诧异的眼神,大笑着走出了房间。
此时,太阳已经高高的爬过了树梢,透过云层,穿过窗户,像个调皮的孩子一样爬进了一个酒桌之上。
酒桌上摆了两坛酒,以及几个小菜,周围则围了林宇,燕虹,叶梦月,燕云以及洪百九五个人。
洪百九高高的举起一碗酒,大大咧咧的笑道:“林兄弟真是有本事,昨晚的那一出戏真是妙不可言,我洪某人佩服的简直就是五体投地,来,林兄弟,我敬你一碗!”
林宇笑着摇了摇头,道:“洪大哥,你太过于抬举小弟了,昨晚事情能够成功,还不都是靠诸位丐帮兄弟的功劳!”
这时燕虹站了起来,嘿然一笑,道:“我说你们两个大男人,怎么还推来推去的,我看这就是大家齐心协力的功劳,来,我燕虹敬各位一碗!”
燕云微微的扬起脖子,抿了一口酒,辛辣的滋味让他忍不住的往外吐舌头,还使劲的用手扇了几下,道:“好烈的酒,辣死我了!”
洪百九笑呵呵的接过话来应道:“我说燕云小兄弟,要想在江湖上行走,喝酒的功夫可是必不可少,像你这样的酒量可不行!”
燕云好像受到了刺激,抓起剩下来的大半碗酒,直接扬起脖子,咕咚咕咚的灌了下去。
可是他还未完全咽到肚子里,脖子以及整张脸就已经涨得通红了。嘴里还不停的喃喃自语道:“洪大哥,你看我现在的酒量,怎么样?”
洪百九伸出来一个大拇指,赞道:“好酒量,我洪某人佩服!”
燕云微微的眯着醉意熏然的眼睛,呵呵的笑道:“洪大哥,我这还不算什么,你要是见到我师父阿风,才知道什么是酒中仙人呢!”
一听到阿风的名字,燕虹的表情在瞬间也就凝结了一层薄薄的霜,手中的酒碗也差点打碎在地上。
洪百九是一个粗人,自然就看不到燕虹此时的表情变化,随即大大咧咧的笑了起来,问道;“对了,你师父阿风现在何处,怎么没有见他?”
燕云刚刚张开嘴,可是话还未说出口,便知听林宇对着他喊道:“燕云,你不能喝酒,就不要逞强,现在都喝醉了吧!”
燕虹站了起来,接过话来,道:“洪大哥,林大哥,小云他喝醉了,我先扶他回去休息,你们继续喝酒吧!”
燕虹扶着燕云刚刚走到门口时,只听门外弟子喊道:“洪长老,林少侠,刚刚金沙帮有弟子前来送了一个请帖,说是要亲自交到林少侠的手里。”
林宇从丐帮弟子手中接过请柬,轻轻打开,脸上的表情随即微然一变。
叶梦月见到林宇表情的变化,急忙问道:“林大哥,上面写的什么?”
林宇将请柬递给了叶梦月,轻声道:“没什么,就是金沙帮想要邀请我前去金虎堂赴宴!”
叶梦月将请柬打开,表情也随即大变,道:“难道他们查出来,昨晚的事情是我们做的了?”
洪百九满脸胡须的表情之上爬上了重重疑云,道;“不应该啊,昨晚的事情我们办的已经很是小心了,就算他金沙帮有通天的本领,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查到我们头上,这可真是奇了怪了,怎么好端端的这个时候,发出邀请涵?”
林宇微然一笑,挥了挥手,道:“洪大哥,叶姑娘,你们就不要再为此事多费脑筋,金沙帮到底安得什么心,明天去去便知。”
“林大哥,这摆明就是鸿门宴,你可不能去!”叶梦月急声说道。
“是啊,林宇兄弟,金三虎肯定没按什么好心,你这一去可谓是凶多吉少!”洪百九也急忙劝解道。
林宇清然一笑,道:“洪大哥,叶姑娘,你们就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而且再说了,就算他金沙帮不邀请我,我也会前去一探究竟的。”
洪百九微微的停顿了片刻,随即点了点头,道:“那好,林宇兄弟,明天我和你一起前去,相互之间也好有个照应。”
林宇挥了挥手,笑道:“洪大哥,你的好意,小弟我心领了,只不过你现在是丐帮的长老,你若前去,万一发生什么事情,就很有可能牵连整个丐帮。”
洪百九沉默了,他知道林宇说的是实话,自己是丐帮的四大长老之一,尤其是现在,帮主闭关,其他三位长老都还不在总舵之中。自己现在可谓是一身系整个丐帮的安危,而且这些年来丐帮和金沙帮虽然同处洛阳城,然而却是井水不犯河水,自己这样贸然前去,的确有些不妥!
叶梦月见此情景,急忙站出来说道;“林大哥,我和你一起前去!”
林宇依旧笑着摇了摇头,道:“叶姑娘,现在燕家之祸还没有结束,听香小榭,幽兰居的人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你还是留下来,保护他们姐弟两个的安全吧!”
叶梦月默然,微微的扬起头看了一眼,林宇坚毅的表情,随即点了点头,道:“那好吧,林大哥,你一切多加小心!”
洛阳城的黄昏时分无疑是一天之中最美丽的时刻,因为灾荒的原因,很多店铺和摊贩都早早的收了生意,白天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此时除了偶尔可见三两人影之外,再无其他。
被火辣辣的太阳烤了一天的树叶,也开始渐渐地舒展开来,伸了伸懒腰,在凉爽的清风中荡漾着自己的自己摇曳的姿态。
在夕阳的尽头,走出来一个人影,他的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很长,孤独的身影就像是大海中的一叶扁舟,让人见了就心生三分凄凉之意!
他的怀里一把刀,一把乌黑的断刀,这把刀好像并没有什么起眼的地方,可是却被他紧紧的抱在怀里,那神情就像是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一样。
他轻轻的用手抚摸着刀身,眼神中充满了爱抚之意,就像是在抚摸着自己情人的三千青丝一样,那么温柔细腻!
在他走到街的尽头时,他就停了下来,因为他看到了三个人,三个拿着兵器,满脸凶狠杀意的人!
他刚刚还充满爱抚之意的眼神在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阴幽幽的目光,就算是身处六月的酷暑天,见到他那眼神,也会忍不住打其哆嗦来。
“好狗不挡道!”黑衣少年的眼睛注意力依旧停留在他的那把乌黑断刀上,并没有看这三人一眼,语气中充满了不屑和冷漠。
“好狂妄的口气,今天爷爷我就让你成死狗!”一个头发蓬松,满脸毛发旺盛的有点像西域邦国进贡的金毛狗,挥起长矛,大声吼道。
黑衣少年没有理会于他,只是冷冷的笑了笑,随即对着另外两个人,冷笑道;“你们两个也是这个意思吗?”
另外两个人,一男一女,一个手持两尺短剑,另一个则手提七尺大刀,一个体型彪壮,彪壮的可以让一只二百公斤的老母猪自卑,而另一个身材则苗条的像是一根柳条,好像一阵微风都能把他给吹倒似得。
所有人听过他们两个长相描述的人,都会认为体型彪壮的拿的是七尺的长刀,身材苗条的则提的是两尺的短剑。
可是江湖中,总会有一些让人想不明白的事情,不然的话,所有人都能一下子就想明白,那么江湖岂不是就显得太无趣了。
体型彪壮的男子拿着两尺短剑,就像是一个一顿能吃一大桶饭的饭桶端着世家小姐的精致玉碗一样可笑。
身材苗条的女子,身高不过四尺,却提了一把快要是自己身高两倍的大刀,无论是谁见了,都会感觉滑稽可笑。
不过,这黑衣少年并没有笑,不但没有笑,反而紧紧的皱了一下眉,因为他知道,这三个人长的虽然都很滑稽,可是他们杀人的手段,却一点都不滑稽。
黑衣少年见他们没有答话,随即便又冷冷的喝道:“既然你们三个都一起来了,那就三个都一起上吧,我还要赶时间呢!”
长的有点像金毛狗的大汉怒哼一声,喝道:“真是狂妄至极,老子就让你赶时间去阎王爷拿那里投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