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逍城微微一愣,有女人来找他?他初来洛杉矶也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平时除了在武馆里呆着就很少出去了,哪里认识什么女人?他转而想起一个人,难道是阿曼达?但是也不大可能呀,自己根本就没有告诉她自己住在哪里。
不再多想,去看看自然就知道是何方神圣了。
人还未到,莫逍城就听到了大厅里嫂子方玲说话的声音,还有另外一个女人的声音,充满磁性,讲的是英语,很流利很标准,听起来很舒服。莫逍城一听,怎么感觉有些熟悉?
“哈哈,原来那一晚逍城不在家里过夜,是到了阿曼达小姐你那呀,真是多谢了,逍城他是上个月才到美国的,人生地不熟,要不是你肯搭他顺风车,估计逍城他就要野宿一晚了。”方玲笑道。
然后另外一个女声又响起,“这有什么好谢不谢的,莫先生是个好人,也很有趣,我看他不像坏人,就搭上他了。而且那是在凌晨一点钟,路上已经没有车了,反正我别墅够大,房间多,就让莫先生在我家住了一晚。”
这个女人,赫然就是有过两面之缘的阿曼达!
“oh,亲爱的莫,你回来了,我已经等你好久了。”阿曼达一见到莫逍城走进来,立刻就站起来,对他亲热地说话。
莫逍城瞬间有种受宠若惊,然后就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自己和这个阿曼达不熟吧,怎么她好像对自己很亲密的样子?这不是惹人误会的嘛。
果然,在一旁方玲的眼睛就充满着暧昧,在两人之间看来看去,含笑不语,那个笑容,让莫逍城冷汗哗啦哗啦地流下来。
嫂子肯定会误会自己和阿曼达的关系了,以为自己和阿曼达的是情侣关系。也难怪,阿曼达这副表现,想让人不误会都难。
一个呼吸之间,莫逍城就恢复了镇定,他微笑道:“原来是阿曼达小姐,你好。”他主动向阿曼达伸出手,以示握手,也不管这样有失礼节了,他怕阿曼达忽然又像上次要来个拥抱礼,贴面礼什么的,更加让嫂子误会。
一般来说,男士与女士握手,都是女士先伸手的,这是一种礼仪。但此时的莫逍城也管不上这些礼仪了,一来到就主动和阿曼达打招呼,友善握手。
“不知道阿曼达小姐这次来找我有什么事呢?”莫逍城笑道,“请坐。”
“亮子,倒茶。”
“是的小师叔。”
莫逍城指着阿曼达面前半满的茶水,笑道:“阿曼达小姐,这是我们中国的绿茶,入口甘甜,很有味道,你尝一尝。”
方玲对莫逍城说了两句,意思就让他好好招待阿曼达之类的,最后又给了他一个暧昧而鼓励的眼神,笑了两声,就离去了。
“亲爱的莫,刚才那个方玲女士是你的嫂子,是吗?”在方玲走后,阿曼达道。
莫逍城暗自皱了皱眉头,阿曼达叫他“亲爱的莫”,这明显就是不合乎身份,两人只见过两面,虽然她是帮过自己,但还算不上是恩,最多也是泛泛之交,她这样叫自己,就有些欠妥了。
不过他要是特意说出来的话,就显得自己不够大方了,于是他道:“不错,他是我哥哥的妻子,是我的大嫂。对了,阿曼达小姐你还没有说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呢?只要是我能够帮得上忙的,我想应该不会拒绝你的,呵呵。”
他小小开了个玩笑。
阿曼达眨了眨眼睛,笑道:“真的么?亲爱的莫。”
莫逍城咳嗽了两声,“阿曼达小姐……”
阿曼达打断他的话,“亲爱的莫,叫我阿曼达就行了,不要加上小姐两个字,我不太喜欢听。”
“呃,好吧,阿曼达。”
阿曼达满意地笑了,她又道:“亲爱的莫,很奇怪我为什么会知道你住在这里吧?”
这个问题莫逍城老早就想问了,只是出于礼貌他忍住没问而已,现在阿曼达说出来,他就点点头。
“其实洛杉矶不大,我找人查了下就查出来了。”她又道:“其实我这次来找你,是有件事想要你帮忙,不知道你肯不肯?”
“哦?说来听听?要是我力所能及的,自然不会推脱。”
莫逍城欠她一个人情,现在她主动提出来,要是还了的话,他心都会舒畅许多。
阿曼达小喝了一口茶,然后道:“嘻嘻,不如你做我的男朋友吧?”
噗!
喝着茶的莫逍城听了这话,一口喷了出来,幸好他转头得快,不然的话,这一口茶就喷到阿曼达的身上去了。
“你、你说什么?!”
阿曼达也很吃惊于莫逍城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她又重复了一句:“我说你做我男朋友,做我亲爱的。”
莫逍城恢复了冷静,不过他脸上还是有些红,他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失态过了,因为他压根就没有想过阿曼达所说的请求就是这个,来得太突然了,他想不喷都不行。
“阿曼达,你确定你没开玩笑吧?要是真的这个请求,那恕我难以做到。”莫逍城正色道。
“为什么?”阿曼达歪着脑袋,眨着深棕色的眼睛问。
莫逍城满脸的正经,道:“因为我是一个传统的中国人,不可能和一个没有感情的女人产生情侣关系,要是阿曼达你真的是这个请求,那就请回吧,我难以答应。”
阿曼达先是有些失落,随后又展颜一笑,“咯咯,亲爱的莫,我是逗你玩的,我的意思是让你做我的假男朋友,陪我去参加一次聚会,顺便做一次我的保镖。”
接着,阿曼达就解释起来。
原来是这样的,阿曼达有个同学是英国王室的小公主,过几天邀请阿曼达过去英国游玩,赛马什么的。小公主特别强调,要带男朋友过去,最好是身手好的,因为她有个男朋友,是击剑高手,想和阿曼达的男朋友切磋一下。
莫逍城听了眉头轻轻一皱,假装男友,又是这个,他在上海的时候,就假扮过郭云瑶的男朋友不少。
想了想,莫逍城道:“你那个英国王室公主的男朋友剑术造诣很高?”
阿曼达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没有亲自看过,不过我听小公主说,他男朋友是连续几届击剑比赛的冠军,很多人都赞他是天才,我猜,应该不错吧。”她又道:“亲爱的莫,我现在知道你是武功高手,剑术肯定也很厉害吧?我认识的男性朋友中,没有几个武功好的,于是就想到你了。”
“什么时候动身去英国?”莫逍城这么问,就是默认了答应阿曼达去做这个假冒的男朋友,去和小公主的男朋友,所谓的剑术天才切磋。
说起来,莫逍城的武功虽高,但是他是拳脚上的功夫,很少用兵器比武,要说那种兵器他擅长一些,那就是长枪了。至于剑术,他不是不会,而是不够精通。
当然了,要是他拿剑和与他同等境界的神变高手切磋,肯定是他赢的,因为有兵器在手,怎么都会比空手厉害。
武功在古时候,很少是空手的,都是用兵器出击,像剑、棍、枪、矛、锤等十八般武艺。空手搏斗,都是后来的主流。
就像现在,也有不少练家子练的是兵器的,比如说软剑。其实说起来,现在的热兵器,枪械,也是算一种兵器,要真正分类,怕是分到暗器之流。
他现在听到对方是个连续几届的击剑冠军,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层次的冠军,但是相比也不会太差。反正他差阿曼达一个人情,正好通过这次,去见识所谓的剑术高手,又还了人情,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阿曼达道:“一个星期后吧,那时候我同学小公主和他男朋友举办订婚仪式,我们那个时候去。到时候你有空吧?亲爱的莫。”
莫逍城道:“一个星期,好的,那时候我有时间。”他算了下,明天是四赛,比赛三天,再一天就是决赛,一天时间,一个星期七天,还有三天的时间准备呢。于是他点头道:“好的,一个星期后出发。”
“太好了!”阿曼达整个人跳起来,就要去吻莫逍城,恰好这个时候邹飞飞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