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梁水县的客栈住了一夜。
梁水县离国都赫城已是几百公里的距离了。
需要用这些时间来充足好路上所需的物资,他们的目标是南烈国,当然得准备得更充分。
毕竟她知道,这古代不比现代,没有火车,没有飞机已经让她骂爹骂娘地骂了好半天了。她最担心最怕就是如果走了一天都找不到人家的话,不饿死才怪。
诩青本要陪她逛市场买东西,但由于伤刚好,体仍虚,加上飘流了一夜,脸色更加苍白,走路都飘了起来,她赶紧又送他回客栈休息,看着他躺下才出门。
买了两套一般老百姓的粗布衣、马匹、水袋及一些干粮。再到药店去买了的药,就回到客栈,吩咐小二熬药。
诩青喝了药,脸色才好多了。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二人就开始了赶路。
一个月的路程,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好在诩青的身体已经在痊愈中,精神也没有之前的苍白和萎靡,终于让他们在一个月后,走到了清城。
清城是北赫国的边界,与南烈国相邻,也就是说,他们即将踏出国境了。
休息了一夜,他们换了行装后,正好知道有商团要前往南烈国,他们就跟着商团的脚步,顺利地来到了南烈国。
终于,她长长地长长地松了口气。从逃跑到现在,她悬着的一颗心,也放下了。
一路上,他们逃得很顺利,当然,那些追兵是万万想不到,他们会在一夜之间逃离都城几百里,自然找不到他们。
想到这个,她至今仍觉得骄傲无比。当然!这种逃跑计划只有她这天才美少女才会想到呀!来!再度鼓掌!
她想着想着,居然得意的笑得合不拢嘴。
看见她这表情,诩青不禁又笑了,一路上,她这种夸张的表情他见识得太多次了。
踏入了南烈国的国土后,他们再随着商团走了几天,就离开了商团的脚步,选择向往一个叫屏水县的地方落了脚。
屏水县,属于烈城直接管辖的县城,因山水秀美而闻名全国。
据说,不止山水秀美,且完全是文人诗人的聚集之地,这是她为什么选择前往屏水县的原因,因为,身上的三百两银子已用过半了,得想办法找工作才对!她可不要坐吃山空。
当他们就要进县城之前,被城外山道上围观的人群吸引住了。
说县城是热闹之地,城外也是?可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围着看什么呢?她最爱好奇了,看到那么多人围观,也过去凑热闹,以为有什么好看的,古代嘛,新鲜得很呢!
但慢慢地,她发现人群中有官兵和捕快,她才知道有什么不对了。
果然,一拔开人群,就看到一口枯井旁的草地上躺着一人,是死人!
那是一名身着粗黄布衣的女子,从面目上看,仍看出很年轻,约有十八左右,颇为清秀的女子,皮肤发白也微有腐烂,口唇发青,额上青紫伤口清淅可见,且已发黑,尸体已发出恶臭,让围观人群都频频掩起口鼻,看来已死多日。
她奇怪,既然嫌臭还要看?人们的好奇心啊!
她看到有人在尸体旁蹲着查看尸体,想来一定是忤作,只见他一手捂着口鼻,一手很小心地掂了掂那尸体,半晌,就站了起来,走到那捕头前道:“
“李捕头,你还是快通知死者的家属来吧,这女子是自杀!”
“自杀?”那李捕头浓眉一挑,似乎在怀疑那忤作的话,“那尸体额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那定是她跳这枯井时撞伤的,也是致命之伤!”那忤作道。
“你确定吗?”那李捕头还是半信半疑。
“当然确定!”那忤作一听,就开始发牢骚了,“李捕快,难不成我骗你不成?我可是作这工作好几年……”
她没有再听那忤作废话,因为她已被那尸体吸引住了。
不知道为何,那女子紧闭的双眸,发白的双唇让她觉得女子的死并不简单。
她记得曾经带她的老法医官说过,看一具尸体,只要看尸体脸上的神情,就可以看出是否有冤情。而这“看”不是用眼去看,而是用心去看。
女子死得并不安祥。那紧绷的表情,像在控诉着什么,控诉着什么?她的无奈?她的悲哀?她不由地拔开了人群,走了过去,蹲在女子的面前,完全无视于那恶臭。
她注意到女子的下身,隐隐有着什么?她伸手,正欲拔开那衣衫。
“喂!”那李捕快终于发现了她,惊叫着,“你是什么人?在作什么?快走开!”
她视若不闻,还是拔开了那女子身上的衫裙,赫然间,一大团发黑的血迹出现在女子的本是雪白的裤子上,血迹已发黑,伴着尸臭味随风飘开去。
冲过来想打开她的士兵和李捕快都吓了一跳,纷纷掩嘴。
她用手,按了按那女子的小腹。
李捕快更是大怒地吼向那忤作:“你妈是怎么回事?!这血迹是怎么回事?!”
“是流产!”她冷静地开口了,吓得所有的人一跳,纷纷看向她。
她的手仍按在那小腹上,冷静地摸索了好几下。“是三个月的胎儿,但已胎死腹中。”说完,她抬头,冷冷地扫了一眼那忤作,再看向那李捕头,“还有,这额上的伤痕并非是致命的伤,根据尸体的腐化程度来看,初步断定其死亡时间是五天前,而这伤是死后一日之后才造成的。”
“什么?”李捕快大吃一惊,半信半疑地瞪着眼前这位素衣女子。
“这不可能!”那名忤作叫道,冲了过来,指着尸体叫:“这伤明明就是她自已跳井是撞到的!”
“跳井?”她冷冷一笑,那深黑的眸中,有着让人不容置疑的威严和肃然,“如果是死前的造成的伤口,死后,会呈深红色,即使是致命伤,因人死后,血液虽停止流动,便还是鲜的,因此,还是会呈深红色。但如果是死后一日,人的身体会僵硬,血液会凝结,造成的伤口,就会呈黑赫色。且说这伤是致命之伤太过牵强,因为造成这伤的力度不太,不可能致人于死地!你是忤作,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再者!”她加重了语气,“她不是投井而死,这投井,不是死者自已投井,而是死后被人投的井!”
听她说完,围观的众人一片嘘声,那忤作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那些士兵和捕快更是惊讶。那李捕头瞪大了眼睛,望着她:
“姑——姑娘何出此言?”
她没有回答他,只解下身上的包袱,从里面拿出一双土白色的手套,套在手上。这手套是她在北赫时用来御寒的,想不到现在倒派上用场。再拿出一块白色丝绸纱巾,那纱巾也是从缭香院A出来的,名贵得很呢!用纱巾蒙上口鼻,没办法,这是她的习惯,也是所有法医都必须遵循的习惯,
她飞快地扫了一眼那人群中的诩青一眼,他瞪大着眼呆若木鸡地站在那,怔怔地看着她。她不由地抽了抽嘴角,俯下身,在众人的惊愕之下,伸出带着灰白手套的手,轻轻地覆在死者的额上,停住。
她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表情虔诚而严肃地在心里作了祷告。再放开手,那深邃的眼睛,紧紧地投在死者的脸上,似那人并没死去般,道:
“好!那么,告诉我,你是怎么死的吧!”
说完,她再深深地一鞠,再度抬起头来,望向那些士兵和捕快,那李捕头本也呆若木鸡,看到她看过来,这才回过神来,似乎知道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也不管这看似柔弱的姑娘是什么来历,但是,从那姑娘的眼神中,他似乎看到了一种……一种什么?一种他已久违的什么?他深吸了口气,激动而颤抖地急忙吩咐手下的人准备作好纪录。
她就伸出了手,用力地掰开死者的嘴巴,她的脸也俯了下去,离死者的脸不到二十公分,并不畏于那近在眼前的发臭的尸容。
这让围观的人群立刻又发出一声声惊呼。
她不理会那些惊呼,仔细而认真的察看着,边看边说了出来。
“死者嘴唇发黑,舌头溃烂,口中有异臭,死前曾服用药物,”她把食指伸入死者口中,掏出了一些黑色的细小物质,放到鼻前闻了闻,这动作又让众人抽了口冷气,“这是红花药草的味道,也就是流产药物,也称堕胎。”她再从头发拔下一支银发簪,这支银簪也是从那妓院A出来的,呵呵,仔细想想,她当然不会心甘情愿,两手空空地逃跑,当然会从中捞了那么一点点东东,没办法,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嘛!
她用那银簪探进口里,半晌,银簪已稍有发黑。“这药虽是打胎药,药中却含毒。这毒和打胎药混合在一起后,能让喝下去的人,舌头溃烂,腹痛难当,流血致死!这就是此女子死亡的真正原因,至于那是什么毒,现在没有定论,要知道精确答案,只有问大夫,凭大夫对药效的了解,应该会知道,李捕头,这就是你们的事了。”
她收起簪子,开始解死者的衣服。
那捕头一怔,赶紧命人将那原先准备用来盖尸体的白布拿过来,不能驱赶人群,只能又叫其余的几个士兵和捕快将她和尸体围成一圈。
解开了死者的衣服,果然!她又开口道:“死者身上多处淤伤,看伤口形状,属人为造成,例如脚踢,拳打,棍打,这表明死者生前受过很严重的抠打伤害!”接下来,到下身了,“胎儿三个月,已成形,是男孩,胎死腹中!另者,”她停了停,几乎无法相信自已的眼睛,“死者阴部除流血外,还有严重的淤伤、刀伤及灼伤——我推断,死者生前遭受过严重的性虐待!”
众人听到这,都呆住了,好半晌,才有人又惊呼出声,骂着:
“畜生!畜生!畜生!”
她用白布掩上了尸体,站了起来。
士兵们纷纷也解散开,让开一条道给她。
她走到那枯井边,仔细地察看了片刻,就回到李捕头面前,这才扯下面巾,边扯手套边说,感觉就像以前面对着在等尸检的公安一般。
“尸体的确是在死了最少三天之后,尸体已僵硬,血已凝结后才抛尸至此的,因为这井里一滴血都没有,只有一些凝固的血块,因此,这儿并不是第一死亡现场。好了,尸检已作完了,其余的工作就是您的了!”
那李捕头傻愣愣地点了点头。
怎么会有这么傻冒的捕头啊?!她这才开始打量这捕快,年约四十,但看出是习武之人,身强力壮,手粗脚也粗的大块头,长得不算难看,当然也不英俊,浓眉大眼,大鼻也大嘴,唔!这种人长得很安全,不像诩青,让人看了就想虐一虐的那种——呃?她在想什么啊?但是,她还看得出,这人,眉宇间倒有一种不容置疑的肃刹之气,让人有些生畏。难怪是捕头,虽然他此刻的表情有点傻冒,但是她知道,他是那种——怎么形容?
就如他往前一站,小偷也靠边躲的那种!呵呵~!!对!就是那种!
打量完,她不由一笑,摇了摇头,感觉好像在看古装剧似的。
她边打点包袱,边看向那负责记录的士兵,问他是否已记完,那士兵愣了半分钟,才回过神来,急急地狂点头。
那好,没她的事了。她回头对那捕头说了句祝他早日破案。当然,如果他聪明的话,恐怕不用两日这案会告破,但如果他笨的话,她也无话可说,毕竟,初来乍到,她还不清楚这里的形势,还是收敛点好。
她将包袱利索地往背上一放,这才回到人群中,走到诩青面前。
看着诩青愣愣的表情,她摇了摇他,他才回过神来,喘息着看着她。
她跃上了马,对他笑道:“别呆了,快上你的马,我们该进城了!”
那诩青并没有上马,而是静静地看着她,好半晌,看得她都快不好意思,正欲开口问他发什么呆,却见他回转过身,从那马背上取下行包,然后重重一拍马背,那马发出一声长嘶,就狂奔而去。
她怔忡了半秒钟,才瞪向翊青,吼道:“你这是作什么?怎么赶它走了?那是用钱买的啊!Shit!~~~~”55555,他以为赚钱容易啊?那也算是他的血汗钱啊!
她正要策马去追,谁知一眨眼之间,诩青已跃上了她的背后,她未反应是怎么一回事,他已紧紧地从后面伸出手臂将她箍入怀里,握紧她的手,也握紧了缰绳,重重一拉,马儿长嘶,不是追赶刚刚奔走的马,而是转头就往屏水县的方向奔去。
“啊啊啊!我的马~~~!!我的钱就这么没了~!!!”
她哀悼的叫着,那声音如此地凄惨地随着马儿的远去而消失在众人愕然的视线中……
“你这是干什么嘛?!”她还是忍不住大声质问,“你知不知道那马要用钱买来的啊?你很有钱吗?你知道我们还有多少盘缠?你怎么可以这么浪费呢?如果你不满意那马儿,”她边骂边忍不住了,回头要瞪他,不瞪他她消不了气,“我们到了屏水后还可以将它转买出去,再买一匹你满意的嘛!……”
突然,骂声停止了,她瞪大了眼睛,瞪得比马眼还大。
因为,她这一回头,却刚好和他的脸碰了个正着。
眉毛对着眉毛,眼睛对着眼睛,鼻子贴——着鼻子,嘴唇更是贴——住了嘴唇。
一秒、两秒、三秒、四秒……十秒!
她骤然而惊,头往后一仰,离开了那碰触,别回脸去。
但是,他的手,却重重地握住了她的脸,强迫她转过脸来,顿时她看到了他那眼睛里如烧灼般的热情。他未能让她有惊喘出声的机会,他的嘴唇已紧紧地捕获住她的。
她从未遭遇过这般疯狂而热烈的吻,忘形的,昏乱的,烧灼的,渴求的,像灌注了全身心的力量和热情……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分不清东南西北,不由地伸手捉紧了他的衣服,闭上了眼睛,马儿还在向前狂奔,耳边只有狂奔中呼呼而过的风声,和他那粗重的喘息声。
好半晌,他才缓缓地抬起头来,有两簇火焰,在他那美丽的眸子里燃烧着,使他那对深邃漆黑的眼睛带着股烧灼般的热情燃烧向她,她又是一阵晕眩,听着他重重的喘息和混乱的心跳,不不不!这怎么可以?!他——怎么可以吻她?不不不!她一直以为,他会成为风华绝代的耽美男!她一直梦想着,有天会为他找个男人来守护他!但是——怎么会这样????
啊啊啊!!!她的心在尖叫,才惊觉,刚刚——是她的初吻啊——!!!!
城门在际,她听到了人的声音,这人声,使她骤然清醒,猛地回过头来。
痛!痛!痛!
哦~~哦哦~~~偶扭到脖子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