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十多米大小的地方,到处都是长着黄色毛发的残肢断臂,一个个张大着嘴巴露出牙齿的狒狒眼神无光,早已没了呼吸。
地上的枯枝烂叶还有泥土被血迹混合在一起,踩上去感觉粘稠无比,浓郁的血腥味直冲鼻端,这修罗杀场一般的景象,即使是双手沾满鲜血的伊斯雷尔等人,胃中也是感觉一阵难受,一股股酸水直往喉咙处冒。
“呕……呕……”
在大卫等人从后面赶来后,却是忍不住吐了出来,而这呕吐也是会传染的,本来强自压制心中恶心的几人,也都扶着棵大树抠起了嗓子眼。
“这……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丛林里有怪兽?”
过了好半晌之后,大卫等人才直起了身体,面色苍白的站了起来,一个个惊魂不定的看着四周幽暗的森林,眼中充满了恐惧。
任是谁见到这种场景,恐怕也无法保持镇定吧?
如果是用枪械击毙的这些狒狒,他们或许不会害怕,但是在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枪击的痕迹,也就是说,这一地的死尸,都是被某个不知来头的“生物”,亲手杀死的。
“喵……呜呜……”
就在大卫等人疑神疑鬼的时候,不远处的那三只丛林豹却是不耐烦了,用低吼声在警告着这一群人,地上的死尸,是他们的猎物。
“哒……哒哒,哒哒哒!”
本身精神就极度紧张的“冒险队”员,在听到丛林豹的低吼声,顿时一梭子子弹射了出去,而且还不是一个人扣动了扳机,最少有四五个悍匪将枪口对准了丛林豹。
可怜这三只不过是想来觅食的豹子,却遭受了灭顶之灾,它们的速度再快也跑不过子弹啊!一阵枪声过后,地上又多了三头豹子的尸体。
“住手,你们他奶奶的想干什么?想把那怪兽给引来吗?”
枪声还没完全停止,马克拉姆一脚将身边开枪的人踹到了血水里,对于这种未知的恐怖生物,即使强如马克拉姆,心中也是不自禁的生出一股寒意。
“快,察看下地面的痕迹,马上离开这里。”
马克拉姆顾不得满地的污渍,穿着山林靴亲自踏在了血水里观察了起来,不过这一细看,马克拉姆的脸色却是变得轻松了许多。
大卫虽然是心狠手辣,但杀的人却是和马克拉姆没法比,对这种场面的适应力就差了很多,此时站在十多米外,大声问道:“拉姆,怎么样?到底是什么怪物啊?”
“从地面遗留的脚印来看,应……应该是大猩猩,不过上帝,这个星球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猩猩呢?难道真的有金刚存在?”
虽然金刚杀戮的现场已经被后来的动物给破坏掉了,但是它那巨大的脚印却是清晰的显露了出来,那足足有成人脚掌四五倍大的足印,让马克拉姆看的有些发呆。
“大卫,这里有一撮猩猩毛,是红色的。”
“这个狒狒爪子里也有猩猩毛,没错了,就是大猩猩。”
另外几个察看现场的悍匪们,也纷纷找出了金刚遗留下来的痕迹,通过这红色的细长毛发,很容易就能辨认出生物的种类。
“原来是大猩猩啊!我以为是什么怪物呢!”
“就是,大猩猩杀这些小狒狒,当然不费什么力气了。”
“咱们要是能把这大猩猩抓来,倒是不错的一个战利品啊!这头猩猩要有多大呀?”
不管是什么人,一向都是只对未知的事物感觉到恐惧,在搞明白这凶案的制造者之后,这群悍匪们面色轻松了起来。
大猩猩即使再强悍,那也是属于生物范畴内的,总不至于刀枪不入吧?以他们的火力,可以轻松的将其猎杀掉。
“小心点,不要大意了,这只大猩猩可以轻易地把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人撕成碎片的,那些狒狒就是最好的例子。”
马克拉姆的话让原本放松下来的匪徒们脸色一变,没错啊!他们的确能杀死这只大猩猩,但是大猩猩临死前估计也能拉着几个人垫背的。
“拉姆,咱们还往里面走吗?”
说老实话,眼前血腥的一幕,倒是让最初提议寻找宝藏的大卫打起了退堂鼓,他虽然无恶不作蹲了大半辈子的监狱,但是像这一类的场面,却是第一次见到。
在脑子模拟了一下那头狂暴的大猩猩将狒狒抓起撕成两半时的情形,大卫就感觉到背后的冷汗顺着衣服直往下滴,这要是换成一个人,直接就从菊花处一分为二了。
什么金山银海钻石珠宝,那也不如小命紧要啊!是以大卫起了返回村落的心思,那里的生活虽然枯燥无聊,但胜在隐蔽安全啊!
“走,当然要走,这里距离地图上的藏宝点,还有不到80公里了,三天时间就能抵达那里,一定要去。”
要说大卫绝对有做现代神棍的潜质,不过短短的半天工夫,他就将这批头脑简单的家伙给洗脑成功了,马克拉姆说话之间,已经是认准了地图尽头的标识就是宝藏所在地。
虽然对这只大猩猩心有畏惧,不过手中的现代武器却是给了马克拉姆无穷的信心。
俗话说武功再高,一枪撂倒,马克拉姆就曾经用一把沙漠之鹰轰爆过一个西伯利亚训练营的精英拳王脑袋,他还真没有见过有子弹打不穿的地球生物?
“可是……可是……”
大卫嘴里嘟囔了几句,显然很不愿意再往前行了,他现在无比恨自个儿的这张臭嘴,干嘛非要编制出一个宝藏的谎言呢?
马克拉姆倒是很关心自己这群人的老大,想了一下之后,说道:“大卫,要不然我让两个兄弟先送你回去?”
大卫的眼睛撇了下那幽暗的森林,打了个寒颤后,说道:“这……还是算了吧!我怎么能不和兄弟们在一起呢?”
跟着这支火力强大的队伍,或许还不会有什么危险,但是要让大卫和两三个人独自回去,他真不知道在路上会有什么怪物等着自己?
“拉姆,这里发现大猩猩的脚印了,咱们追上去吗?”
弄明白事情的原委后,这些悍匪们的胆子也都壮了起来,金刚遗留下来的痕迹十分的明显,在一番查找后,很快就发现了被金刚碾过的草丛。
大卫闻言拿出了地图,在做了一番比对后,说道:“走,地图上所指的也是这条路,遇不到那只大猩猩就算了,要是遇到了,我要拿它的脑袋当酒碗。”
金刚留下的痕迹如此明显,马克拉姆相信,只要这痕迹不消失,他完全有机会远距离猎杀金刚,他手上的冲锋枪和那榴弹发射器可不是拿来当摆设的。
……
“庄哥,休息下吧!这都看不到路了,晚上毒蛇出没,还是很危险的。”
在进行了一天的森林之旅后,天色逐渐暗了下来,金刚和庄睿倒是无所谓,一个凭着本能在往森林深处进发,而另一个在黑暗中视若白昼。
但是彭飞可受不了了,他可是凡胎肉体,如果不是意志力坚定,这么一天的强行军,彭飞估计早就瘫软下来了。
“好,金刚,回来……”
庄睿招呼了一声跑在前面的金刚,四周打量了一下。
这里已经深入到森林腹地,由于各种动物尸体和腐烂枝叶所生出的养分,树木要远比森林边缘更加高大,一棵棵都有人腰粗细,抬头十多米才能看到分叉的树枝。
庄睿可不敢在这满是树叶枯枝的地上休息,当下说道:“彭飞,上树吧!你先休息,后半夜我叫醒你。”
“好,庄哥,后半夜一定叫醒我啊!”
和彭飞一起呆了有好几年的时间了,出生入死都有好几回了,两人之间的默契自然是不用说。
彭飞也不客气,手脚并用的爬到一棵大树上,在树杈处躺了下来,拿出压缩饼干吃了几口喝了点水,整个人就进入到了梦乡里。
庄睿指着彭飞旁边的一棵树,对满心不情愿的金刚说道:“金刚,你去那棵树上,晚上不许乱跑。”
“嗷唔……”
金刚虽然有心继续前行,但是听到庄睿的声音比较严肃,还是乖乖地爬到了树上面,不过却是抓耳挠腮的不肯入睡,似乎森林深处有什么声音在呼唤它一般。
安置好金刚和彭飞后,庄睿也爬到一棵树上闭目养神起来,身体上的疲惫可以用灵气消除,但是金刚白天所制造的血腥杀戮,却是让庄睿的神经受到了比较大的刺激。
不过在这危机四伏的原始森林里,庄睿还真不敢学着彭飞那样呼呼大睡,虽然没有再用灵气覆盖方圆十多里的范围,但是周围一公里处的一举一动,都在庄睿的监视之下。
这一夜庄睿并没有叫醒彭飞,在凌晨四五点的时候,庄睿也终于抵御不住困意的侵袭,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嗯?十点多了?”
第二天一早庄睿睁开眼睛时,却发生头顶的阳光透过茂密的丛林,照射在了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