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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六章 丑女

我的老婆是公主 初恋璀璨如夏花 2796 2024-08-05 12:21:52

安南秀穿着黑色的泡泡袖长裙,除了在家里的睡衣,她不会穿把整个胳膊都露出来的衣服,因为她认为端庄优雅的公主殿下是绝不会在公众场合过多地暴露自己的身体,至于李半妆的那些牛仔短裤在安南秀看来,简直就是色情而低级的服装。

这一点安南秀和安知水有共同点,安知水也不穿牛仔裤以及短裤。

六月的天气已经很热了,早上即使还算凉爽,但是穿着黑色长裙,黑色小牛皮鞋,还抱着一个毛绒玩具的安南秀,加上那一头遮掩住她小屁股的黑色长发,让人看到她就不由自主地担心她会不会被热坏了。

宓妃却穿着短裙,裙子下摆刚刚好在膝盖上边,白色的小衬衫,走起路来有些一蹦一跳的,和安南秀那好像每一步都用尺子良好了的走法完全不同。

牵着两个气质截然不同的女孩子的小手,李路由寻找爱染神弓的心情都不那么急迫了。

“宓妃,你的爱染神弓卖给我吧。”安南秀对宓妃提出了交易要求。

“可它现在不是我的啊。”宓妃是个很有原则的女孩子,从来不认为送给别人了的东西自己还有处置权力。

“一会会拿回来的。我现在向你提出来针对某件物品的交易要求自然是建立在你能够支付的物品在交易完成前的最近时段依然属于你,否则那我不是说废话吗?”安南秀皱着眉头说道。

“你这些不算废话?”李路由觉得安南秀的长句真让人头痛,因为这么长的句子没有断句,听力稍微差一点就难以理解,就算是全听清楚了,也需要时间去理通顺她的意思。

“好难懂。”宓妃和爸爸一样,似乎没有安南秀那么强大的语言能力。

“两个笨蛋。”安南秀不重复自己的话,因为重复自己的话显然也是废话,如果天才需要因为蠢材的愚蠢而浪费时间,那么天才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那还不如也变成蠢材,然后以蠢材之间独特的交流方式更能节约时间。

“其实你只要说,等你拿回来爱染神弓,然后我们两个交换不就得了?”李路由完全不觉得自己是笨蛋,“选择用对方更难以明白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而舍弃简介的表达,这样做的人才是笨蛋。”

安南秀哼了一声,不屑于去反驳,只是看着宓妃,“怎么样?”

“好吧,你想要,我给你就是。”宓妃明白了,宓妃也是个很大方的女孩子。

“我不能占你便宜。”安南秀想了想,摸了摸自己裙子前的小兜:“我给你五块钱。”

“你这不叫占便宜!”李路由瞠目结舌,“安南秀,我怎么没有发现你这人如此黑心厚脸皮呢?你好意思!”

“这是我身上的全部财产,用一个人的所有去交换一件物品,本身就意味着最大的诚意,因为有这样的诚意,所以当然不能算占便宜,而是尽到了自己的能力,我为何要不好意思?”安南秀理直气壮地说道。

“你的全部财产就这些?”李路由打量着她,安南秀公主殿下穷的只剩下五块钱,她的那些神器呢?

然后李路由才发现,她连那件存储各种东西的手链都没有带在身上,像权杖神袍之类的更是没带,除了她的大霸王龙蚂蚁,她似乎真的就只有五块钱。

安南秀昂着头,毫不介意李路由怀疑的眼神,用事实证明自己没有说谎,并且很有诚意。

“你这人……我明白了,你在家里就想好了,所以干脆只带五块钱。你就是想拿五块钱换宓妃的爱染神弓。”李路由唏嘘感叹,“这也算进步了,我知道的,你在天云神境的时候,经常是抢的,因为你觉得当你想要拥有一件东西时,无论那件东西现在属于谁,那都已经变成了你的。”

“难道不是这样的?”安南秀理所当然地说道,“我一直就是这么认为的,对于自己一直以来的固有认知,我从来不会去怀疑,否则那不就等于对自己的不认同?”

“宓妃,不要卖给她。这人比奸商还奸商,她应该去卖二手电脑之类的。”李路由为宓妃争取着她的权益。

宓妃为难地左看右看,哎,爸爸和秀公主又这样了,自己答应安南秀吧,爸爸不满意,不答应秀公主吧,秀公主肯定会生气。

“我再送你一个三叶草发夹!”安南秀指了指自己的右边额头,加重了分量,很了不起地说道:“这个是我最喜欢的发夹!”

“好。”宓妃连忙点头,因为那个三叶草发夹真的很漂亮,上次一起逛街时安南秀让爸爸给她买的,宓妃其实也想要,但是因为宓妃已经有两个发夹了,所以不好意思让爸爸多花钱。

李路由叹气:“一件神器,居然只值五块钱加一个发夹。”

“你要明白,那是我的发夹……因为我使用过它,它必然就拥有非比寻常的意义,如果我们从未来的历史上来看待它,它和神器便是属于同等价值的东西,你们不是也喜欢收藏名人字画,还有那些历史名人用过的古董?如此浅显的道理,你也不明白?”安南秀不满地看着李路由,“还是你觉得我只是一个像你一样,无论用了什么东西,最后都会贬值成二手的普通人?”

“按照你的说法,那我岂不是随便拿一件东西,然后告诉别人,这东西两千年以后就是了不起的古董,现在你给我一亿吧,这么干你去看看谁会搭理你?”李路由觉得这是神经病才会干的事情,安南秀却觉得理所当然,果然自己还是无法跟上公主殿下的思维和逻辑。

“我不需要别人认可我的看法。我只需要现在达成了我交易要求就可以了。既然已经达到目的,还偏偏要去找一些理由来证明自己这样做不可能达到目的,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安南秀不屑一顾地说道。

李路由张了张嘴,无话可说了,想要和安南秀辩论取得胜利,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要知道连安南藏和罗秀这两位在思维和逻辑习惯上最类似她的都不是她的对手。

到不是说安南秀多么的无懈可击,只是一般人没有她这么绝对以自我为中心,不会像她这样坚持认为只有自己是对的,和自己相左的全是错的,不会有她那样无视旁人意见和看法的绝对自信。

达成了五块钱和发夹交换爱染神弓的协议,三个人来到了宓妃送出爱染神功的公园,看到了几个玩鸟的老人,却没有见到拿着爱染神弓的小孩子。

等了一会,李路由找到了一个老人问了起来,“老人家,前几天有几个小孩子在这里淘气,拿弹弓射你们的鸟,你认识他们吗?”

“哦……是你啊,小姑娘。”老人看着宓妃和颜悦色地笑了起来,又对李路由说道:“这个小姑娘真是好心,那些淘气包,我丢了他们的弹弓,她看他们哭的厉害还哄他们……不过这两天没有见他们了,他们怕我把他们的小弓箭也丢掉。”

“老人家,谢谢你了。”李路由笑着说道,不由得有些失望,这果然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

中海这么大,要找个人根本就是海里捞针,更何况是几个淘气的小孩子,他们没有广泛的社会关系,要找到他们就更难了。

难道自己每天都到公园里来等?这倒也不失为一个方法,可是李路由也没有这么多时间,看来还是得找温良帮忙……毕竟爱染神弓涉及爱染明王,关系重大,这也不能算是李路由一个人的事情,温良他们身为地球和国家保护者,这些事情当然要找他们来帮忙了。

李路由给温良打完电话,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陪着安南秀和宓妃一起逛起了公园。

“就是他……”宓妃惊喜地指着前方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说道。

李路由连忙走了过去,这时候那个小男孩也看到了宓妃,露出兴奋的神情来。

“小朋友,你还记得这位姐姐吗?”李路由对小男孩说道。

“我十二岁了,不是小朋友。”小男孩不满地说道,眼睛滴溜溜地在安南秀和宓妃身上转了一圈,然后又落在宓妃身上,“姐姐,我这几天都在这里等你。”

“啊?你等我干什么啊?”宓妃意外地说道。

“我觉得你长的漂亮,又温柔,想要你做我女朋友。”小男孩挺起胸膛说道。

李路由瞠目结舌,虽然说小学生早恋也不稀奇了,可是亲眼见到这么个小JJ可能都没有长毛的在这里表白,李路由还真是觉得不可思议。

宓妃听着,脸颊涨的通红,连忙摇头躲到了爸爸身后。

“这只小动物,看来还不明白越是高等的生物和社会文明群体中,雄性生物的求偶条件越复杂……更何况即使是最简单的动物群体中,雄性生物的求偶也需要强健的肌肉,自有的独享资源以及吸引对方的若干条件,他什么都没有……看上去只是一只白嫩的毛毛虫而已,尚需啃食树叶发现自己绿色的便便后明白,原来他连高等生物的某些生理特征都没有发育完成……例如食道,例如顺便排泄尿液的生殖器官。”安南秀嗤笑一声说道。

“你说什么,你这个丑女!”小男孩虽然听不懂安南秀的话,却能够感觉到她的不屑,瞪着眼说道。

作者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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