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之前觉得,现在大多数女孩子挑选对象,首先看的是经济实力。
所以他每天拎着三万六的包,戴着两万八的表,穿着三千多的鞋。
但他今天回去查了攻略,又认真总结了一番,他发现他不但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
这些东西虽然很贵,但这个买蛋糕的小姑娘,每天走路上下班,住的也是条件很差的出租屋,家境肯定不是很富裕。
她怎么可能认识这些奢侈品呢?
或许她还以为都是地摊货,觉得难看呢。
所以今天晚上,他把上个月花了八十多万的新车开了过来。
车这个东西就比较普遍了,一般人就能看出它的价值。
他相信,只要她看清了他的车,不说马上投怀送抱,至少对他的态度会稍微缓和一下,然后再投怀送抱。
“下雨了,”王乐假装随意地把车钥匙放在桌上,“正好我开车了,要不我送你一段吧。”
“不用了。”覃晓雨知道茉莉要来,胆气都大了不少。
“没关系的,反正是顺路。”
王乐挪了挪桌上的车钥匙,心道美女你倒是看一眼啊,眼角的余光也好啊,这可是别摸我牌的。
覃晓雨没再理他,继续擦拭着收银台。
王乐还想再说点什么,就看到一条大狗走了进来。
巨大的狗。
他定了定神,昨天好像也看到过这只狗,当时还有个男生,难道……
正疑惑的时候,巫俊也走了进来。
王乐略带敌意地看着他,不过巫俊就当他不存在一般,对覃晓雨说道:“好了吗?”
覃晓雨本以为只有茉莉来的,结果大师也一起来了,这让她大喜过望。
只要有大师在,她相信今天晚上的问题就能解决了!
于是她略带兴奋地说道:“马上就好了。”
“不急,慢慢来。”
巫俊这才扫了王乐一眼,发现这货就像看敌人似的看着他,手里拿个钥匙划来划去的,不由皱起了眉头:“轻点,别把桌子刮花了。”
王乐听了好气又好笑。
老子这是别摸我的钥匙,别摸我你懂吗?能把你个玻璃桌子刮花?你这玻璃是糖做的吗?
覃晓雨很快就收拾完毕,王乐也只能闷闷地走出店里。
巫俊拿衣袖擦了擦车座上的水珠,也不知道这鬼天气怎么回事,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结果半路就开始下雨了。
覃晓雨也坐了上来,巫俊立即把电门拉到底,转眼就开出去老远。
雨越下越大了,早点把她送回去,他也好早点回去修炼了。
“大师!”覃晓雨紧紧抓着巫俊的衣服,可能是因为有点冷,声音微微有点发抖。
“放心,我技术很好!你抓紧就是了。”
巫俊说着来了一个漂亮的转弯,颇有点漂移的感觉。
“不是的大师,我……你把方向走反了!”
巫俊:……
……
把覃晓雨送到楼下,巫俊好好嘱咐了茉莉一番,让它不要调皮捣蛋,不准吃太多蛋糕,不准随便挠东西后,不准拆家,这才独自回望子山。
刚骑出没有多远,后面灯光一闪,一辆别摸我突然超车、变道,差点把他别到路边的花坛里,然后扬长而去。
王乐从后视镜看到巫俊头发都被淋湿的样子,心里不由觉得好笑。
骑个破电瓶车,还在他面前指手画脚。
不过这小子连覃晓雨家的方向都搞不清楚,应该不是她的男朋友,可能是她叫来“救场”的。
这说明他还有机会。
而且攻略说了,烈女怕缠郎,追女孩有时就是要脸皮厚。
脸皮厚,不正是他擅长的吗?
那明天继续去和她偶遇。
……
第二天早上,覃晓雨果然又碰到了王乐,不过今天有茉莉在身边,她一点都不担心。
“hi,这么巧!”
王乐微笑着打了招呼,正想再说点什么,结果就看到昨天那条大狗走到他身边,然后非常温顺地抬起了爪子。
王乐心头一乐,妹子你快看,你的狗都对我这么有好感,这难道不是我们之间的缘分吗?
于是他也笑着伸出了手,想跟茉莉来个友好的握手,结果茉莉稍微往前伸了伸,在他衣服上轻轻地抓了一下。
只听嘶——的一声,他一千多买的运动服,从领口到下摆,就像被一把锋利的刀子割了个通透。
感觉像被开膛了一样。
王乐:……我……这……
然而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茉莉的爪子继续向下滑动。
嘶——
他的裤子也从腰部开始,一下被割到了裤脚。
然后王乐感到下半身一凉,裤子就掉在了地上。
茉莉朝他挥了挥爪,其实它很想说个“byebye”的,不过今天爪子有点脏,就不去摸平板了。
王乐只感到浑身的汗毛都炸起来了,他很想发火,但现在裤子都掉了,还是先提裤子要紧。
一把拉好裤子,他瞪了瞪覃晓雨,愤恨交加地拦了一辆出租车。
回到家里,他越想越气,他居然被一条狗当街扒了裤子,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不过今天有重要的事情,不是跟它计较的时候。
他换了衣服早早地来到工作室,见几个员工都还没到,不由又是一阵恼火。
自从在网上小有名气之后,他就悄悄自己成立了工作室,找了几个文笔和速度都还可以的扑街写手,来做他的枪手。
他自己心里也清楚,靠模仿和借鉴不是长久之道,现在已经有好几个大神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找他维权了。
所以他打算自己写一本书。
水上飘久了,总是要上岸的。
他花了三个多月时间,精心构思题材、拟定大纲、细纲,让工作室的枪手帮他填充内容,然后他再自己修改。
现在存稿数量已经有一百多万字了。
他相信以他现在的名气,再加上这么多存稿爆发出去,人气绝对能爆,年收入过千万也不是什么难事。
今天是11月1日,是他准备开新书的第一天。
这时几个员工拎着早餐走了进来,一闻到千层饼、包子、茶叶蛋的味道,他心里就一阵莫名的烦躁。
这些死扑街,吃的什么垃圾食品,味道呛死人了,就不能在外面吃了再进来?
头发也不整理清爽,衣服也是邋邋遢遢的,看着都觉得难受。
一点眼力和自我修养都没有,这种人给他们千字十块都嫌多。
于是他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出去吃出去吃!”
几个员工听了一愣,不知道他在发什么脾气,不过人家是老板,几人只好出门,站在楼道里飞快地把早餐吃完。
王乐打开电脑,再次重新校验了一边稿子,然后八点准时上传新书。
之前就跟编辑打好了招呼,新书飞快地通过了审核,网站为了帮他宣传,也在首页给他打起了广告。
很快,他新发的网文小说,就在这个飘着小雨的上午,出现在广大读者的视线中。
看着收藏、推荐各种数据飞快地上涨,心情这才慢慢好了起来。
这可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本书,一来就获得这么好的数据,比起那些死扑街至少强了一万倍啊。
所以说,资本才是王道。
那些整天只知道闷头打字、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一点都不懂得运作的家伙,文笔再好、情节再好又能怎样?
运气好的熬几年,每个月能赚个几千把块,再熬个几年,有可能成个小神。运气差点的,一辈子也就是个扑街了。
还是他这种方法最好,先借鉴一下,赚个几百万,资本和名气都有了,然后再来写自己的书,轻松又快捷。
至于那些整天骂他抄袭的,不过是看他赚钱,犯了红眼病的穷狗罢了。
这种心态真的不好,是病,得治。
那么多大神的书,不服你也去借鉴啊,又没人拦着你。
到了中午,新书人气已经相当高了,这让王乐心里一阵隐隐的激动。
哈哈,看到没有,就算老子不借鉴别人的,一样可以成神!
而且他要看看,这次谁还敢说他抄袭。
想到这里,他的自我感觉就一阵又一阵的良好,恢复了以往的自信,早上那点小小的不愉快,也随之烟消云散。
看着几个把键盘敲得劈啪作响的员工,他满意地点了点头。
扑街就要有扑街的觉悟,好好帮老子码字赚钱吧,十块钱一份的盒饭马上就要到了。
巡视了一圈后,他也觉得肚子饿了。
为了庆祝今天的成绩,他决定出去吃个午饭,再去那个妹子的蛋糕店转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