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经完全黑了,雨稀稀拉拉地下着,在路边形成大大大小无数的水洼。
维德钻进红跑鞋酒馆,用力跺脚,抖掉身上的雨水。天气很冷,对他这样的单身汉来说,平日里最大的消遣就是到红跑鞋酒馆里喝上几杯麦酒,跟老板娘开点儿玩笑。今天也不例外,他抠抠索索地走到一张桌子后坐下,然后舒展了湿透的身子,为酒馆里的温暖长长出了一口气。
维德的本职是扒手、骗子,可并不是一个强盗。每当想到黑山受的那场活罪,想到黑影里那双黄眼睛,还有那个叫绞索的杀手放在自己脖子上的刀,他就越发胆战心惊,再也不敢涉足那么可怕的行业。回到城里,他又干回了老本行,偷鸡摸狗什么的。他也会来红跑鞋酒馆找肥羊,找好目标后就邀请那倒霉蛋打扑克,他跟早已串通好的同伙会把那人口袋的钱赢个精光。这两样讨生活虽然来得没那么快又没什么名誉,可最起码保命没啥问题。
像往常一样,维德先叫了一杯麦酒,然后悄悄审视着酒馆里的每个客人,看看有谁最合适充当肥羊这个角色。可他失望了,外面下雨,所以酒店里人不多,而且似乎都是些辛苦讨生活的贫苦人。
惟一惹眼的是一张桌子后面的两个女人:一个穿着像个农妇,但看上去倒想是微服出游的贵妇;另一个明明体型又高又壮,竟然裹得严严实实做撒拉逊人的打扮,按维德的猜测,她只怕是那个贵妇的女仆要么就是保镖。
“砰!”
巨大的酒杯重重地放在维德的面前,他抬起头,就发现老板娘艾丽西娅正叉着酒桶似的粗腰站在他面前。她偏着头盯着他,就像一只看到了死尸的兀鹫。
“小兔崽儿,你还有脸来?”
“亲爱的艾丽,”他收敛了笑容,慌乱地站起来,低声下气,“您听我解释……”
“滚出去!”艾丽西娅伸出一根又肥又粗的手指点着他的额头,尖声道,“跟我夸口,说什么你们做一票大买卖,结果就是光着屁股满大街裸奔?老娘我一直当冤大头给你赊账到现在,以后不会再干这种蠢事了!”
维德还想分辩,但已经晚了。高大威猛、孔武有力的艾丽西娅将他拎起来,就像是拎一只馋嘴偷腥的猫,然后用力将不付账的人掷在路上满是污泥的水洼里。
“什么时候付清账,什么时候才有酒喝!”
气势汹汹地吼完这一句,老板娘转过肥胖的身躯,踏着胜利的步伐回到店里。
维德没有站起来,他失魂落魄地坐在泥水里,两腿发软,尿湿了裤子:就在自己被拎起来的时候,两个女人的桌子的麦酒端了上去,他的目光刚好扫过那个高大的撒拉逊女人,看着她掀起面纱,一口喝干了酒。
“她”长着一双黄眼睛,黄玉似的瞳仁,血红的瞳孔。
身材细长的阿方索走进红跑鞋酒馆,四下里一扫,然后坐到两个女人的面前。
“城里的情况怎么样?”
高大的撒拉逊女人低声道,她的声音粗重有力,会让任何一个有非分之想的男人闻风丧胆,掉头就跑。话说回来,前提是如果还会有男人见到她产生非分之想。
“不太妙,首领,”阿方索苦笑,“城门已经被封锁了,任何人都不许随意进出。”
“那不是问题。我是问图书馆,有什么消息么?”
阿方索摇了摇头。
“三十多个圣剑骑士丧了命,四十多人重伤,无数珍贵书籍都丢了,图书馆的馆长海德修士,还有今天一直呆在图书馆的戈培尔大主教两人失踪——首领,这事儿是你干的吧?外面的风声都说是突然出现了怪物,我可不信,光天化日下哪儿有怪物?你可捅了大漏子啦。”
“你只猜对了一半儿,”雄鹰嘿嘿笑了两声,拉着珍妮站起身来,“好了,有消息就通知我,老地方。”
雨时下时停,把王城笼罩在夜雾之中。斑驳的街道,昏黄的灯光,都变得模模糊糊。行人从雾中走来,又钻入雾中,有一种如梦似幻的妖异气氛。
“我们没法出城,怎么办?在哪儿过夜呢?”珍妮疲惫不堪地问,这两天所发生的事情,比她生命中过去二十四年里的总和还要多。
“不要紧。”
雄鹰一面轻快地走着,一面左顾右盼地观赏王城的夜景。此时他已经丢弃了女人的伪装,打扮光鲜,活像一位高贵的绅士——在十分钟前,就是这样一位绅士匆匆从他身边走过,被他一拳打晕,对调了衣服。
“宝贝儿,还记得那个城南客栈的老板安东尼吗?今晚咱们屈尊下榻他的狗窝,明天一早儿,就借助他拿到客商路引凭证,风风光光地出城。”
“图书馆里的那东西,”珍妮想起来就不寒而栗,“天哪,这世上原来真的恶魔。”
想到那玩意儿居然刀枪不入,雄鹰脸上也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那鬼东西……难不成被历代先皇帝杀死的东西都当了图书馆守卫?”
“怎么可能,那些石像一个都没少呀。而且那样神圣肃穆的知识殿堂,又怎么会允许有恶魔盘踞呢?”
说的也是,雄鹰想。不管怎么说,那玩意儿肯定跟图书馆里的人有瓜葛,那个失踪的图书馆馆长,还有大主教,一定有人知道那玩意儿的底细。
他突然面对珍妮:“喂,宝贝儿,你看了那么多书,有没有关于恶魔的记录?”
珍妮不安地点了点头:“书上写过,恶魔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一些出类拔萃的炼金术士可以凭借高强的法力和恶魔达成协议,驱使它为自己作战……主啊,我还以为那个传说呢!”
“召唤恶魔?炼金术士不是专门用来把水银变成金子的术士吗,还能做这个?”
雄鹰觉得不可思议。
“你对炼金术真是无知,”珍妮白了他一眼,“炼金术说穿了就是一种通过法力完成的物质转换,就好像水在特定的条件下,就可以变成雾一样。传说法术高强的炼金术士甚至可以达成两个世界之间的物质交换,那样大概就能把恶魔带到这个世界来了。”
“那倒真是方便……照这么说,鞑靼人为什么一直没能把咱们帝国给灭了?他们有的是炼金术士,弄出一堆那种刀枪不入的怪物,帝国不就立马亡国了?”
“哪儿有那么简单的?要达到两个世界之间的物质交换,又需要多么强大的精神能量呀,寻常的炼金术士早就生命枯竭而死了。”
珍妮随意地说,却没发现雄鹰眼里的震动之色。
“奶奶的,我知道那玩意儿是谁弄出来的了……该死的,一定是大主教!”
“你说什么?”珍妮瞪大了眼睛,“你在开玩笑!戈培尔大主教是我们正教的柱石,他品德高尚,信仰真诚,法力强大,又怎么会是被正教打压的炼金术士?”
“品德高尚之类的都是狗屁,”雄鹰亵渎的口吻让珍妮大翻白眼,“老子才不管那么多,你说了搞出个恶魔是需要巨大精神能量,问你,咱们国家这么多人,除了戈培尔之外,还有谁具备那么大的精神能量?”
珍妮怔住,过了半晌才说:“可是那不可能的!正教和炼金术士是势不两立的!”
“哪儿有那么多不可能?”雄鹰不以为然,“今天那玩意儿出现在图书馆、昨天老爷我把你弄上了床,砍死了莱恩,还让你也当了强盗……这些事在发生前你想得到吗?”
听到最后一句,珍妮又羞又恼,她无言以对,只有气鼓鼓地快步向前走。
雄鹰神气地抖了抖肩膀,吹了个长长的口哨,尾随着女人的屁股向城南客栈走去。
城南客栈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就坐落在距离城门不远处的多尔大街。安东尼老板的眼光是很不错的,这一带是王城里的商业街,在城南客栈的周围,有的是车马行、银行和商行,城南客栈也就当仁不让地成了来往商户的固定旅馆。老板安东尼经营有方,把旅店布置得十分舒适,服务的小姑娘也很漂亮,使客栈总能客满。如果不是因为他太贪心,仅凭旅店的正常收益,就已经可以舒舒服服地做个小富翁了。
雄鹰每次秘密进城,都会光顾城南客栈。想到那里浓郁的酒香,小姑娘水蛇一样的腰肢,他已经觉得一股热气从丹田下面升了起来,不由自主加快了步伐。可刚刚转入多尔大街,他停住脚,黄玉似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远处灯火通明的客栈,血瞳在雾气之中显得愈加难以捉摸。
今晚似乎有点儿不一样。
“别忙着过去。”他一把拉住珍妮的胳膊,轻轻说。
“怎么?”
“不对头,安东尼的客栈不会这么安静,”将珍妮搂在怀里,他平静地转身,毫不犹豫迈步就走,“一定有什么特殊的事儿,别向周围看,来!”
借助雾的掩护,两人走街串巷,雄鹰的步子又大又急,在他的带动下,珍妮觉得自己头都要绕晕了。最后,他们拐进一条小路,走到尽头是一栋破旧的三层小楼。
“靠,如果不是没地方可去,真不想来找她……”
他自顾自地嘟囔着,拉着珍妮来到门前,在门上敲了敲。
一个风干兔子似的老太太很快就钻出来开了门,看见雄鹰,她竖起了眉毛,就像眼镜蛇遇到敌人就鼓起它的脖颈似的。
“小崽子,好长一段日子不见,你还没死呀?”
“还早还早,我可不想死在你前面,”雄鹰耸了耸肩膀,拉着珍妮从老太太身边挤了过去,“打扰了。”
他拉着珍妮轻车熟路上了二楼,推开旁边的房间门,珍妮发现这间客房原来早就整理得干干净净,似乎是主人一开始就预备好了的。
“今晚你就睡在这儿。”雄鹰对珍妮说,他来到窗后,小心地向外看。
“我?那你呢?那个老太太又是谁?”珍妮不安地低声说,她跟着雄鹰来到窗前,发现原来自己就在客栈后面的民居里,“咱们怎么又回来了?”
“那个老太婆叫汤马士大妈,我是孤儿,原先就是她把我养大的。算是……我的师傅吧。”
“你师傅??”珍妮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师傅。”
雄鹰回答,他隐身在窗后聚精会神地看了一会儿,确认客栈周围没有埋伏,这才耸了耸肩膀。
“安东尼那家伙虽然是个掉钱眼子里的白痴,可毕竟还算是我的朋友——在这儿等着,我很快就回来,宝贝儿。”
客栈的门虚掩着,仿佛一个邀请。
“既然如此,大爷倒也不必客气了。”雄鹰喃喃道。
他先帅气地捋了捋漆黑的头发,然后慢吞吞抬起脚,猛一脚踹在门上。随着“咚”的一声大响,大门轰然倒下,足以让隐蔽的人吓一大跳,雄鹰双手揣在口袋里,大摇大摆地走进客栈。
出乎他的意料,客栈里一片死寂,没有大队卫兵,没有包围,没有伏击,只有一个老头儿端正肃穆地坐在客栈大厅的酒吧里,让他联想起图书馆里那些石雕。
这老头儿一头稀疏的银发向后梳理得整整齐齐,眉毛和胡须却依旧漆黑,下巴光光的,上唇蓄着整洁的八字胡,冰蓝的眼睛正冷冷地盯着进来的不速之客。大衣叠得整整齐齐放在面前的桌子上,上面扣着一顶军帽。他一身笔挺的铁灰色军服,一尘不染,上面甚至连个褶子都没有。胸前各式各样的勋章反射着火光,刺激得雄鹰微微眯了一下眼睛。
他注意到,老头儿面前的桌上,就在大衣的旁边,横着一柄连鞘的单刃长剑,那剑柄竟然是黄金的。
雄鹰大剌剌地来到老头面前,拉了张椅子坐下。
“老头儿,不必浪费时间啦,把所有人都招呼出来吧。”
对面的淡蓝眼睛清澈如天空一般。
“都在这儿了。”老头儿抬起枯瘦的手,轻轻指了指桌上的剑,“等在这儿杀你的人,就我们两个。”
黄玉的眼睛仿佛一点儿都没变化,惟独血色的瞳孔收缩成两点红光。
“有意思,”雄鹰突然笑了起来,“老爷子,在打打杀杀之前,我有点儿事想要问你。”
他一向“老子”、“大爷”的自称,但此刻面对这个老人,不知怎地,竟没法如平常那般放肆。
老头儿微微耸了耸肩:“你说。”
“你是谁?”雄鹰偏头看着年纪大约是自己两倍的对手,他有些好奇,“安东尼到哪儿去了?你们把他抓走了?还有,你们怎么会知道在这儿等着我?”
“首先,”老头儿没有按次序回答他的问题,慢吞吞道,“你这样一个出手必是惊天巨案的悍匪,不可能是死等着行商路过时跳出来打劫的小毛贼,城里肯定有你的内线。所以我用一上午的时间,大略翻阅了你的卷宗,确认了一件事,你的抢劫对象百分之八十都曾住过这间客栈。而根据我的查问,这间客栈也只有老板经常出城。”
“原来是这样判断的,”雄鹰吐了口气,“我也可能是派人监视这客栈得到的消息呀,你们怎么能确认一定就是安东尼?”
“当然有这个可能,”老头儿双手撑在一起,“可那不是问题,没工夫仔细排查可以先拘捕审讯么。图书馆的事充分说明,你又进城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下令拘禁和审讯了安东尼老板和客栈所有的人员——雄鹰先生,安东尼老板已经把他知道的全都说了,你不妨猜一猜,现在皇家卫队的主力会在哪儿?”
雄鹰放声大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老爷子,真有你的。把人都派出去抄我的老巢,你自己一个人优哉游哉在这儿等着我?”
“如果你跟安东尼有牵连,就一定会到这儿来的。看来,我运气不错。”
“有意思,你居然没有多埋伏几个人。”
“有些事,不能假手于人,”老头儿轻轻地说,“这个道理,你应该懂。”
雄鹰再次眯起了黄眼睛:“你究竟是谁?”
“古德林,”老头儿冷冷地说,“海因茨·威廉·古德林,我想你对这个姓氏并不陌生,尤其在杀我儿子莱恩的时候,雄鹰先生。”
两人对视,都迸发出刀锋般的杀气。
一阵穿堂风吹过,火光摇曳,光线暗了些,杀气更浓了。
就在这一瞬间,剑光乍起!
凄厉耀眼的剑光,就像乌云弥补的黑天里,稍瞬即逝的闪电;链子锤的呼啸,就像暴雨来临时的狂风;而雄鹰的隆隆大笑,就像是滚滚的沉雷!
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一切都已归于寂静,惟有滴答,滴答的水珠落地声,在单调地响着。
老古德林仍然稳稳地坐在桌子后面,火光照在老头儿的脸上,一道血线从嘴角整洁的胡须挂下来,染红了浆洗的领口。
雄鹰不知何时,已经退到了客栈门口,将身形隐蔽在外面的黑影里,他不再发笑,只有那双魔眼仍然清晰可辨。
“古德林老爹,剑法很不赖嘛,比你那个废物蛋儿子强多了,”语气轻松依旧,声音逐渐远去,“只是大爷没功夫多耍啦,以后要是有机会,咱们会再聚聚吧。”
古德林没有起身,也许是没法起身,他的左肋受创不轻,一时半会儿连话都说不出来。他将目光投向水滴落地的源头——自己左手的长剑,嘴角溢出一丝冰冷的笑。
滴答,滴答。
滴落的水珠是红色的。
滴答,滴答。
一连串血珠,从冰冷的剑刃滚落在木地板上,落在地上形成一小摊,摇曳的火光照耀下,好像又是黑色的。
“我操,这老东西……真他妈狠……”
雄鹰竭尽全力地跑着。他胸口剧痛,眼睛发花,大口地喘气,感觉到自己的体力随着鲜血不断从前胸伤口里涌出,两条腿就像是踩了棉花似的软。
那老头儿,剑真他妈的快。自己眼睁睁看着他出剑,可链子锤还没抡起来,胸膛上已经被开了个窟窿!
好在剑锋入肉之前先碰到了银项链上的骷髅吊坠,所以偏了那么一点点,否则捅穿了心脏当场就玩儿完;也亏得自己的链子锤仍然抡了出去,虽然受创后力量削弱了不少,但那一下子挨实了,老头儿的肋骨起码也断了两根。
眼下最糟糕的就是按照现在这身体状况,继续跑下去不出片刻,只怕就会流尽鲜血惨死街头。
“不能回那小楼。”他喃喃地说。
低头看着一路洒下的血迹。自己已经留下痕迹了,跑回去不但逃脱不了追捕,反而还会拖累了汤马士大妈和珍妮。
也不能向城外跑。杀子大仇不共戴天,那老东西绝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皇家卫队的人虽然没出现在客栈,但是一定早就封锁了各条交通要道,尤其是城门。而自己伤势沉重,遇到任何一个杂兵都只有玩完的份儿。
想到这里,他又向远处黑山方向望了一眼,颇有点担心:那老东西说安东尼招供了所有的情况,也不知是真是假。可不管怎么说,陵墓的地势相当险要,独眼龙副官又是个仔细的人,总该不会被敌人摸进窝里干掉吧?况且经过自己三番五次的折腾,皇家卫队里又还剩下多少好手呢?
雄鹰冷笑起来,甭管别人,只要有绞索在,那小子一个人就能干掉十个皇家骑士。
一阵冷风吹过,刺激得他一阵咳嗽,就在此时,风中传来了一些奇特的声音,雄鹰竖起耳朵,那是上百人的喧嚣声,嘈杂得很,有马蹄声,有人在喊,还有武器和铠甲因为跑动而碰撞的金属声。
“他妈的,老东西果然在撒谎,那战马的铃子声,应该是皇家卫队的精锐部队。”
皇家卫队的精锐没出城!
“老子就说么,那老东西最痛恨的是本大爷,脑子里只是想着怎么砍下老子的脑袋,一时半会儿哪儿会想到去抄大爷的老巢?”
雄鹰放下心事,咧嘴笑着将鼻子和嘴巴里溢出来的血用袖子一抹,捂住伤口拼命地向没人的小巷里跑:“他妈的老东西,原来使这种小奸计来分大爷的神,可惜照样儿没能奈何得了大爷,哈哈哈!”
他正得意,突然听到喧嚣的人声中隐隐夹杂着狗吠。
“老王八蛋……”雄鹰喃喃地骂,他就算用屁股去想也能猜到是怎么一回事,“大爷今儿个算栽了,看老子伤好了之后怎么收拾你!”
细细密密的雨丝和朦朦胧胧的雾气之中,无数支防水火炬在大街小巷乱晃。偶尔一两个圣光弹划过夜空,使街区亮如白昼,在火把和圣光的照耀下,可以看见盔明甲亮的骑士们在大街上纵马飞奔,马蹄下水花溅得老高。
老古德林冲在追捕队的最前沿。一番包扎之后,他穿了一套轻便的铠甲,以便将密集犹如甲叶一般的勋章挂在胸前。老头儿看上去神采奕奕,尽管此时呼气吸气都能使断骨剧痛,可他仍然行若无事地骑在马上向周围的骑士们大声发布命令。
“所有人都带上狗,从临街向那边包抄过去,但是要非常小心!”他鼓足了丹田之气高喊,务必让所有的骑士甚至民居里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那个土匪已经被逼入绝境,就像一只受伤的狮子,非常危险,一旦拼死反噬,可是非常不妙的事。你们发现了他,就立即向我报告,我将亲手逮捕他!”
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
“心理陷阱,他妈的老梆子,居然跟我玩儿这套。”雄鹰冷笑,额头上不住淌下冷汗。
这是老东西的战术,他要让自己听到他的声音,看到他那副精神百倍的死样子,好让自己会对造成的伤害产生怀疑,对自己的武艺产生动摇——人一旦丧失了自信和斗志,就丧失了抵抗的力量。
身体忍耐力可与断掉尾巴逃生的壁虎相媲美的悍匪来到一座民居的墙角下,先是长吸了一口气,然后猛地一跳,伸手抠住瓦片,强忍剧痛像活壁虎一样爬上屋顶——该死的杂种狗,这下看你们还能嗅得到本大爷的气味儿?
他满脸都是油汗和鲜血,站在屋顶上四下一看,只见到处都是明晃晃的火把和铠甲,雄鹰不敢暴露自己,他猫着腰在屋顶的阴影里小心地移动,然后捉住机会,就像猫一样跳到另一间民宅的屋顶。就这样翻越了两条小街,终于脱出了火把的包围圈,将狗叫和人喊马嘶都甩在了脑后。
终于脱险,他松了一口气,一个支持不住,稀里哗啦地从一扇窗撞入了一所民宅的二楼。
雄鹰勉强坐起身,努力向四周聚焦目光:破旧的民宅里空无一人,但显然并不是无人居住,乱糟糟的被子堆在床上,还有吃剩下的水果和垃圾散乱地丢在地板上。
他身子一软,再度躺倒,心情轻松不少:毫无疑问屋主是个夜里讨生活的人,所以在这种大雾之夜仍要出门,十有八九是城内黑帮成员的住所——尽管地下黑帮跟自己的关系变得够糟,可比起被皇家卫队逮住绞死,眼下的处境算是好得太多了。
他扯下衣服,粗略包扎了一下。刚才集中精力没命价逃,这会儿放松下来,只觉得头晕眼花,倦意上涌,恨不得就此一躺不起了。
迷迷糊糊之中他猛又想到了安东尼,脑子不由一机灵。
现在安东尼还没招供,皇家卫队也还没去搜山。可是明天呢?后天呢?必须设法出城,再不行也要把这重大变化通知独眼龙他们。
“应该去红跑鞋酒馆找阿方索……”想是这么想,可身体发木,实在不听使唤了。
雄鹰一咬牙,想到了原先审问绑票财宝埋藏在哪儿的法子,他吃力地先除掉靴子,然后把左脚被血浸透的袜子脱下来,放在鼻子下面仔细地嗅。脚臭和血腥混合成了一股让人恶心的气味,才吸了一口,人已翻过身干呕起来。
“妈的,真提神醒脑……”他苦笑,“老子发誓,迟早让那老东西把大爷两只袜子一块儿吃下去……”
突然,楼下的客厅有了动静。雄鹰勉强爬起来,擎出链子锤,人小心地蜷缩在阁楼里,尽量不让血滴到地板上。
“头儿,您猜猜我今天看到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上来,大嚷大叫,“我看到了雄鹰!他妈的,黑山的雄鹰!那个家伙居然在城里!”
这个声音好熟悉耶,雄鹰皱了皱眉,仔细回想,脑子里终于浮现出一张猥琐的脸。对呀,这不是维德嘛。
在见到雄鹰扮装的撒拉逊女人之后,维德头绪乱糟糟地离开了红跑鞋酒馆,他又打算做几个案子,可因为心神不宁,非但失手,而且被失主当场拿获,吃了一顿饱揍。
没多久,整个儿地下世界里到处都传来皇家卫队戒严城门内外的消息。
维德得知后心惊肉跳,那人果然是雄鹰!所以他立马赶回城南来到秘密集会场所,打算向首领报告此事。
可是当他推门而入,却发现平时热闹的聚会场所竟然空无一人。
“这真是怪了,”维德嘟囔了一句,“人都哪儿去了?”
就在这时,他听到楼上有些响动。
维德皱了皱眉。
“头儿,是你吗?”他一面喊着,一面登上楼梯,“我是维德,您听我说,黑山的雄鹰就在城里,多尔大街被封锁了……他就在距离咱们两条街的地方!”
他爬上楼梯转过身,就目瞪口呆地发现,自己所说的那个人正在似笑非笑地盯着他,黄红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呈现出一种妖异的光芒。
“数学错误,”雄鹰满身血迹地坐在距离楼梯不远的地方,仍然懒懒地笑着,好整自暇,“不是两条街,是在距离你三点三码的地方。”
维德一个字也说不出,不知怎地,他看到雄鹰两腿就不自觉地发抖。
“我们又见面了,维德,”雄鹰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我还不知道,原来这儿是你的头儿的地方,是巴兹吗?不是?那么让我猜猜,这宅子的主人就是城南帮的戴瑞喽?你不给巴兹干了?”
雄鹰的消息相当灵通。作为城南新崛起的盗贼帮的首领,戴瑞年轻有为,能和巴兹分庭抗礼。尽管是在“歪嘴的思想者”全盛时期,也控制不了那些活动在南区的小偷,他们都向戴瑞交税进贡。
地下世界的竞争非常残酷,自从前几天“思想者”在黑山栽了一个大跟头的消息传开后,谁都觉得老巴兹不中用了。戴瑞也加紧了活动,有不少像维德这样活动于北区和市场区的小偷也被他收拢到了旗下。
“看着吧,要变天了。”
百分之八十的城内小偷都这么说,这两名新旧黑帮首领的交锋,很可能让王城的地下社会下一场血雨。
维德用力摇头,后来一想不对,于是连忙点头,他觉得舌头好像粘在了下颌上:“我,我跟鲁克,都,都已经……”
他不安地扭动着身子,双手绞在一起,脑袋转来转去。
雄鹰偏着头,饶有兴趣地看着维德的表演:“你小子真是万年跑腿命。好了,别傻站着,立马给我找件干净的衣服,再拿点儿面包和酒来,快点儿。”
维德忙不迭答应,他刚要转身下楼,突然雄鹰又叫住了他。
“趴下,别做声,”雄鹰暴躁低声道,他目光炯炯,血红的瞳孔里满是杀气,“有人要进来!”
“啊,估计那是头儿……”
维德还没说完,楼下的门突然开了,他惊讶地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
“天哪,那是首领……”
“蠢货,闭嘴。”不容他继续讲话,雄鹰一把揪住维德的衣服,拉着他一块儿匍匐在地板上,捂住了小偷儿的嘴。
他们看得非常清楚,不可一世的城南帮首领浑身是血,一条腿好像也断了,身上横七竖八多了二十几条伤,都在汨汨地流血,好像是跟熊或狮子肉搏了一场似的。
戴瑞一进屋,立即失魂落魄地靠在墙上,慢慢滑落地面。然而下一秒钟时间,就听“轰隆”一声,大门旁边的墙壁开了一个大洞!
碎砖碎石稀里哗啦地散落一地,巨大的紫色身体轻而易举地撞进了房间。戴瑞立即跳了起来,他大声喘气,拔出一柄马刀企图自卫。
雄鹰眼里光芒一闪:这鬼家伙他再熟悉不过了,可是出现在皇家图书馆里的怪物,为什么又会跑来戴瑞的秘密巢穴里呢?
正在这时,手掌下的维德一阵挣扎,似乎要脱口尖叫。于是雄鹰伸手扼住小偷儿的脖子,手指正好按在一个血管和神经交错的点上,只轻轻一用力,小偷儿就口吐白沫昏了过去。
这短短几秒钟的工夫,楼下的战斗已经结束了。
戴瑞躺在地上。他大声呻吟着,两只胳膊呈现一种奇特的角度弯曲着,似乎骨头全被怪物扭断了,马刀丢在旁边不远的地方,弯曲得活像一把火钩子。
“他妈的,你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一言未毕,他人已经飞了起来。
雄鹰看见那怪物伸手拉住了戴瑞的一条断腿,在戴瑞的长声惨叫中把他轻轻松松地抡起来,接着就像小孩儿摔打破旧的布娃娃那样,把戴瑞的身体向墙壁和地板上乱抽一通。
一下,两下……哀嚎在怪物打了不到十下后就停止了,可它意犹未尽,直到一个声音出面制止才放开了手。
“够了够了,尊贵的阁下。他这样的血肉之躯,可抵挡不了您无边的威力呀。”
如此熟悉的声音,如此熟悉的身影。
雄鹰挑起了眉毛,大为意外地看着接下来粉墨登场的角色,“歪嘴的思想者”巴兹。
“啊哈,让我们来看看,这张漂亮的脸蛋儿属于谁?”巴兹的嘴巴一歪一歪,压抑着心中的无比得意和仇恨,“戴瑞,睁开眼睛,对,就这样,睁开眼睛看着我。”
戴瑞呻吟了一声,勉强睁开被打成一条缝似的右眼:“是你,巴兹……”
“对,是我,巴兹。”巴兹突然用力撕扯他的头发,积蓄已久的怒火爆发出来,“狗娘养的,我一直想干掉你,就像这样!但是你小心谨慎,太小心谨慎了,所以我一直都拿你没办法!可是今天,我会让这位阁下把你撕成碎片,哈!”
“我的弟兄和保镖们……都被这丑八怪杀了?”戴瑞不吭不响地任由他折辱,等巴兹折腾够了才艰难地问。
旁边的怪物听到他这么说,发出一阵愤怒的咆哮。
“没错儿,”巴兹狞笑,“十八个棒小伙儿转眼就报销了,这就是跟我作对的下场。”
戴瑞猛一口血痰吐在巴兹的脸上,他喘了几口气,沙哑地笑:“动手利落点儿,歪嘴巴的阳痿猪。别给我报仇的机会,否则我发誓,会把你那下面那没用的玩意儿切碎了喂狗。”
巴兹擦了把脸,令人意外的是他恢复了冷静,还点了点头:“说老实话,我非常不愿意出现这种局面,但有些事你做得太出格了,孩子。”最后,他转头对怪物:“尊贵的至高无上的阁下,请您立即处死这个胆敢一直跟您的代言人作对的小爬虫吧,让他充分体验到什么叫做恐惧!”
雄鹰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巴兹会对这个怪物这么客气,几乎都要顶礼膜拜似的?今天到王城里,自己可真是大开眼界。
楼下的恶魔得意地咆哮,它伸出巨大的脚爪踏住血糊糊的南区盗贼团伙老大的脑袋,然后开始用力。戴瑞的头骨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他一面颤抖一面发出闷哼,最终没了响动。
“尊贵的阁下。”巴兹那幅献媚的姿态令人作呕,“我敢保证,干掉了这个戴瑞,就再也没人能妨碍您的宏伟计划了。”
“晶体……”怪物嘶哑地说,“找到……一定……雄鹰……杀……”
“是的,是的,尊贵的阁下,雄鹰活不了多久了。”
巴兹点头哈腰,外面为了通缉雄鹰正闹得满城热火朝天,一旦那个混蛋土匪落入皇家卫队的手里,那么夺取晶体十有八九也就泡了汤,可他并不打算告诉怪物实情。
“尊贵的阁下,我们还是赶紧走吧,外面那么多的火把和骑士,都是为了寻找您呢。小的衷心建议,在找到晶体恢复原状之前,您还是先隐忍一阵子为好。”
听到他们提起自己和什么东西,雄鹰心中一动。
他不顾伤口剧痛从怀中掏出银骷髅,看了一眼自己镶在上面的那块奇异宝石。突然,仿佛是感受到了他探知的目光,晶体猛然地爆出耀眼的蓝光!顿时一股冰凉舒适的感觉包围了他。
怪物跟在巴兹的身后,它刚打算迈步出门,突然闪电般转过身,翡翠般的眼睛闪动着邪恶的光,仿佛变成了两盏绿灯。
“晶体……”它咝咝地说,双翅兀地一展!“轰隆”下一秒钟,怪物已经不见了,天花板上多出了一个大洞。吊灯和天花板碎片纷纷落下,若不是巴兹躲闪得快,少说脑袋上也要多出一个大包。
满身尘土的怪物活动着脖子,在二楼的过道上站直了身子,它突然发现自己已经面对雄鹰和那发光的宝石,发出了兴奋的低吼。
“他妈的,什么事儿,这破玩意儿真能给老子添乱。”
雄鹰苦笑,自己实在太性急了,早知道应该等他们走远来再摆弄那石头的。不过此时后悔也没用。他站起身,将银骷髅重新揣入怀里准备应战,只是稍微一动,胸口就是一阵钻心的痛。
对面的怪物死死地盯着他。雄鹰能听出来,它那兴奋的低吼里夹杂着愤怒和贪婪。
“原来如此。”雄鹰露齿一笑,满嘴都是鲜血,“你这丑八怪纠缠不休,就是为了这玩意儿。”
他举起链子锤,调匀呼吸:“来吧,宝贝儿,爸爸送你一个特大号的棒棒糖。”
怪物咆哮着,它俯低上本身,两翼扇动几下之后紧紧收缩在背后,双条粗壮的腿微微屈起,全身的肌肉一条条隆起,好像积蓄了全身力量。巨大的尾巴甩来甩去,旁边的墙壁被轻轻扫了一下,簌簌地掉粉。
在已经被人揍成半残的情况下,正面硬拼可不是什么高招。雄鹰小心翼翼地向后退了一步,目不转睛地望着怪物的绿眼睛。这双碧绿的眼睛瞪得溜圆,满是愤怒和仇恨。
一声大吼,恶魔兀地纵身飞扑过来,夹着一股劲风,就像一座飞来的小山!
雄鹰紧紧盯着恶魔的动向,它刚刚一动,他已合身扑上,大喝了一声,飞起一脚。
这威力无穷的一脚正踢在维德的屁股上。
维德被雄鹰刚才打晕,就一直昏昏沉沉地躺在地上,刚刚有了点儿意识,眼睛都还没来得及睁开,屁股已重重吃了一踢。他还没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人已经如皮球一般飞了起来,以一个完美的“大”字和扑来的怪物拥了个满怀。
就在同一个瞬间,雄鹰飞起一脚之后,不顾因为再度裂开的伤口,向着残破的窗口奋力一跃,已从来处跳了出去!
迷迷糊糊的维德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斩妖杀龙的勇士,骑着一匹黄眼睛红瞳孔的野马周游列国家,然后不知怎地来到了公主的闺房,经过一番激烈厮杀,打败了意图侵犯公主的大盗“绞索”,然后忘我地搂住公主的熊腰,给公主了一个最最深情的吻……
等等,为什么是熊腰?
这下维德吃惊不小,他睁开眼睛——
“啊——妖怪——!!!”
他的尖叫声就像是在用小圆锯子锯洋铁皮罐子,声音之刺耳,就连真正的怪物也退避三舍:恶魔一时间竟忘记了这人类的生命就掌握在自己手里,它的双爪放开了维德,只顾去堵自己的耳朵。
于是在南城盗贼团总部里出现了这样一幕奇景,维德大喊大叫跳得像只兔子,手足无措的怪物一时间目瞪口呆连连后退,而楼下的巴兹也奋力堵住耳朵,居然将杀之灭口都忘了,一人一怪物就这样任由小偷儿随着雄鹰的脚步跳窗逃了出去。
雄鹰在落地的一瞬间震裂了伤口,鲜血迸流不说,还疼得几乎要晕过去。
更糟糕的是,他发现自己跳入了皇家卫队士兵之中,四周都是大张着嘴巴的皇家骑士,放眼望去,满大街都是浮动的脑袋,足足有四五百名之多——怪物的吼叫能足够震动半个王城,若是这些皇家狗仍能无动于衷才奇怪。
猎物的突然出现,使所有的皇家骑士先是愣住,然后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呐喊,从四面八方一块儿向身负重伤的雄鹰扑去!
雄鹰连忙抱头,向地上滚去。
队形太密集,无法挥舞长剑,再加上人人都想立功,街面上的皇家骑士就像煮沸的汤,骚动着争先恐后地涌来搡去。几个皇家骑士扑在雄鹰的身上,后面的人源源不断地跟进,人上摞人,形成一个巨大的人堆!
就在此时,刺耳的尖叫从屋子里飞了出来——维德大张嘴巴,一面惨号一面紧随其后落在了这个大肉垫上。
皇家骑士们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序曲,他们红了眼睛,高叫着不断簇拥过去。没一会儿功夫,维德也被骑士们堆在了下面。
就在这时——
“轰!”
眼前小楼的二楼墙壁突然就变出了一个大洞,伴随着碎砖、窗户框一类的建筑垃圾下雨一样落下,怪物巨大的紫色身体撞破墙壁飞了出来,就像捅破一层纸似的轻松。它没有展开双翼,而是像维德似的从二楼坠下一屁股坐在人堆上。一只低级恶魔,一般体重相当于常人的体重十倍,而这一只的块头即便是在同类中也算是数一数二的。
随着人堆上的士兵被压得哭爹叫娘,恶魔站了起来,双脚踏在人体上,发出失望和愤怒的吼叫,震得诸人耳鼓生疼。
恶魔一出场,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愣了少许,几名皇家卫兵呐喊着向怪物冲过去,然而他们的骑枪刺在怪物身上,纷纷断折成了数段。恶魔抡起紫色手臂,一巴掌扇出去,就把他们轰苍蝇似的打飞。它仿佛感觉到了那晶体的位置,伸手向身子下面的人群一抄,然后一甩,包括维德在内的十几个人就被丢得远远地。怪物的双手就像蝼蛄前爪刨土似的刨着人堆,三下五除二,人堆被他掀了个底儿掉,可哪儿还有雄鹰的影子?
“雄鹰!”
它不甘地大吼。得而复失的狂怒,使恶魔最后一点理智之火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它张开满是獠牙的嘴,提起一名尽忠职守的骑士,一口将他的脑袋咬掉了半颗!
它满嘴都是鲜血,嗥叫着用刀剑一般的利齿和爪子疯狂地向四周密集的人群发起了攻击。皇家骑士们在短暂的混乱后,发起了英勇的抵抗,可纵然是再坚固的武器和铠甲,在怪物的爪下却如豆腐一样柔软,鲜血和残肢伴随着绝望惊恐的惨呼不断增加。
突然,所有皇家卫队的骑士们保持着整齐的队形,开始向后徐徐退开。怪物有些不解,它警觉地张望着,随即发现骑士们不过是为一个人让开了一条路:一个骑马的骑士正向自己逼近,那是皇家剑术教席老古德林。
恶魔放声狂哮,这股气势震得所有人都为之畏缩。
古德林缓缓下马,竟是充耳不闻。
他将战马交给一名队长,然后把手放在剑柄上,以这个姿势向恶魔不紧不慢地走来。
就在他踏入十码之距的瞬间,恶魔大吼一声,它仿佛化作了一阵狂风,眨眼之间就已卷到他的面前。
就古德林抬起脸的同时,电弧一般的剑光已刺进了恶魔的口中。
恶魔狂叫着,摇摇晃晃地向后退缩,双手紧紧扼住自己的脖颈,浓稠的绿血不断从嘴里溢了出来。它简直不能置信,这还是它头一次受伤!
如果不是自己及时的刹住脚步,只怕这一剑已经从后背捅了出去。
冰蓝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恶魔的绿眼,古德林仍然不紧不慢地向它逼近。
恶魔想要吼叫示威,然而刚刚要做大吼状,猛又想到了刚才的惨痛经历,只得闭上了嘴巴小心地向后退却。
又退了两步,已经靠在了墙壁上,无路可退了。大约是血管里流淌的魔性之血激发了它的凶性,恶魔再度合身扑上!
它紧紧闭着嘴巴,瞪着碧绿的魔眼,两只巨爪直上直下地对古德林发起了进攻。
古德林前脚向后拔起,似乎要向后跳跃躲避,后脚却突然猛一瞪,反向这个非人的对手扑击过去。任凭恶魔的爪子怎样攻击,都不能碰到他半分衣角。
电光又是一闪!
这一剑,直刺入恶魔的眼睛!
恶魔吃痛,放声惨号,它双脚用力一蹬,跳到半空时将宽大的双翼全部舒展开来,将身体定在半空。它拼尽全力地吼叫,仿佛是在向下面那个白发的小人儿谩骂发泄,又好像是在不甘示弱地为自己鼓气。
古德林视而不见,他轻轻将剑收入鞘中,然后向半空中的怪物做了个示意它下来继续的手势。
恶魔下意识地摇了摇头,突然它又狂怒起来,是痛恨自己的胆怯,还是痛恨古德林伤害到它的那两剑?总之,它盘旋着越飞越高,最后尖叫着冲上夜空,就此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