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求城,大牢。
风水之说,看似玄妙,但有时候,还真的有些事情无法言喻,最后只能归咎于玄学。
比如,这大牢。
整个凤求城都是新城,这大牢自然也是新的。可这才建成几个月,里里外外已经透着一股子阴冷的氛围。
似乎,因为它的功用,把这块地儿的风水也给搞坏了。
秋意已深,走在街上,风吹过来,也有了凉意。而一进这大牢,高高的围墙挡住了秋风,可秋意却萧杀入骨,份外的凄凉。
院子里,斜照的阳光下。
两个狱卒懒洋洋地坐在围栏上,怀里抱着刀,监视着正在院子里放风的几个囚犯。
一个狱卒道:“黑衣老爷去了刑部了?”
“是啊,刚走,我听见他吩咐车把式,前往刑部的。”
“他娘的,咱们黑衣老爷一向霸道,如今怎么就怂了?咱们是青女王的人,凭什么他们刑部一叫唤,咱们就得去。”
“嗨!等咱们小王爷长大成人,登基称帝,东山西山,南疆北海,还不都归了一家?就说现在吧,青女王和瀚王不也是两口子么,人家都没分那么清,你操的哪门子心?”
“我就是不服气。他刑部一汪汪,咱们就得听?那个玄月,也用囚车一并拉去了,这是打算服软了?”
“你想多了,听说,是因为大王和青女王双双去了刑部,所以咱们黑衣老爷才押了囚犯前去。”
“这样啊?那还行。哎,要说那玄月,可是真漂亮啊。就算在牢里坐了那么久,澡都洗不得一次,看在人眼里,还是有一种干净到了极点的感觉,哎哟,叫我给她舔脚趾我都心甘情愿……”
“你闭嘴!”
先前那狱卒变了脸色,严厉地盯着一脸淫贱的同伴:“那姑娘,跟别的女囚不同,你别打主意。喜子,别怪我这个本家二叔没劝过你啊,你别看那姑娘戴了手铐脚镣,她一只手就能弄死你。”
叫喜子的狱卒还不死心,舔了舔唇,道:“这样的极品,我一辈子,大概也只能碰见这么一回,眼瞅着就要被刑部带走了,这次不动手,我怕得后悔一辈子。二叔,听说你有不少江湖朋友,要是能弄点儿迷药来……”
二叔再次打断了他:“黑衣老爷审过那姑娘一遭儿,她没有路引,来历不明。只跟黑衣老爷说,她来自一个极神秘的地方,在那里,她还有许多同门,在同门之中,她只能算是后进中有些名号的人物,上头比她强大的,还有很多。”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她有很多很厉害的师伯师叔、师兄师弟。你想,她一个人,就杀了六十二个人,其中五十九个是悍勇好斗的壮汉,那她那些同门,得是一些何等厉害的角色?你敢打她主意,活的不耐烦了?”
喜子张口结舌半晌,道:“不能吧?那姑娘一个人已经是百人敌了,世上哪有这么一大帮人?”
二叔冷笑一声,道:“你可听说过方壶帝国的‘鹰巢’。”
如今随着各大洲的频繁战争,平静了几百年的四大洲全都动荡起来。而小青安排了血鸳鸯夫妇一面开展跨洋海商贸易,一面以海盗的名义打击不曾纳入他们治理之下的海船,几乎垄断了海上贸易,他们的商队迅速扩大,也加快了各大洲之间的人口流动。
所以,有许多在方壶帝国被通缉的罪犯、活不下去的贫民、破产的贵族、被灭国的小国权贵,想去其他大洲寻找机遇的冒险者,纷纷离开了故地,也把许多当地的风土人情、传奇故事带到了四方。
所以,那喜子也听说过“鹰巢”的故事。他只是因为这个月一直在牢里当值,玄月审过一次后,寇黑衣就忙着跟刑部吵架去了,未再提审。而审问期间得到的消息,外界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牢里头反而“灯下黑”,不曾让他听到什么风声。
喜子动容道:“可是那个住在险峻难攀的高山上,蓄状的全是不怕死的疯子一般的刺客,方壶各公国要向他们花钱买平安的那个当世第一刺客杀手组织?”
二叔道:“不错,坊间都说,这个玄月,有可能是这个组织的人,有从方壶洲来的人说,这个玄月要么不杀,杀就灭门的作派,也跟那个‘鹰巢’极其相似。”
喜子倒抽一口冷气,道:“不能吧?那不是方壶洲的势力么,怎么到了咱们三山?”
二叔道:“你以为那声名不逊于‘鹰巢’的‘六曲楼’是怎么覆灭的?真是被一群只会舞刀弄剑的草原牧人给灭了的?据说啊,‘鹰巢’要扩充地盘,现在已经有大批人手来了咱们三山。”
喜子听了,不由打了个冷战,对玄月的非份之想,登时一扫而空。
美色虽好,可是,如果是一个杀手组织,谁愿意招惹?
尤其是,据说那个‘鹰巢’里出来的人都是疯的,他们杀人,动辄就是灭门,而且哪怕有往无回也毫无畏惧,他们甚至巴不得能战死,据说一旦战死就能带着荣耀进入一个极乐天国。
喜子身上起了层鸡皮疙瘩,打一个哆嗦,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吹响了哨子,驱赶着那些犯人回牢房,在经过玄月的那间囚室时,虽然室中此时无人,但是喜子竟然没有勇气往里边看上一眼。
高高院墙内迅速冷清下来。
片刻之后,院墙一角似乎光线曲折了一下,透出些迷蒙。紧接着,白藏就出现了,他的手抓着一块颜色、花纹繁复无比的布片往怀里一塞,沉吟地道:“玄月被押去了刑部?终是晚来一步,罢了,那我便去刑部,正好……亲眼瞧一瞧天圣后裔!”
对于狱卒把他们猜测成“鹰巢”杀手,白藏心中毫无波动,他和玄月一样,都是经常游走世间的。百姓们出于猎奇心理,穿凿附会,添油加醋,再正常不过。
“百口传说一句话,芝麻粒儿磨盘大。”人类心理就是这样。
咳!所以,有时候,他也这么干。
白藏激动的是,竟然可以这么快,在很近的距离,见到天圣后人。
他跟玄月一样,虽然派系不同,但都是对于太卜寺的宣传和信仰无比狂热的信徒,他们不但笃信天圣后裔终将归来,领导他们走向光明的传说,而且对于天圣后裔,是发自内心的敬畏崇拜。
他们被称为神使,神在人间的使者。而天圣后裔传人,就是他们心中的神帝,他们愿意为自己的信仰奉献一切,太卜寺如此培养弟子,本来是为了可以绝对的驱使他们,这效果达到了,却也因为反过来要“受制”于他们。
如果大宗伯等高级祭祀们背叛自己的信仰,这些少壮派绝对会从他们最得力的战士,变成他们最头疼的敌人。
不仅他们如此,内陆的大秦帝国的大部分百姓,也是一样的信仰。正因为如此,所以他们和三公院在发现了宋词一行人,知道杨瀚正在派人勘探内陆,天圣后裔再现的消息不可能再封锁多久时,唯一的选择只能是“迎奉”。
他们若有贰心,可以想办法在迎奉之后,暗中作些手脚令其暴毙,也不敢背逆天下人心大势,拒绝迎奉,那与谋反毫无二致。
白藏一想到此去刑部,可以亲眼看到杨瀚,顿时激动万分。他一转身,就攀上了墙去,墙体很高,至上两丈以上,白藏不是一跃而上,技击之术,其实做不到一纵如此之高。
但是,墙体并非光滑如镜,对于常人来说,一样难以起到攀附作用的一些小坑洼、小突起,在白藏的面前,就能起到阶梯蹬石的作用,他手脚并用,壁虎一般,却比壁虎更快了数倍,人影儿倏忽一闪,已经消失在高墙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