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贝斯星域,罗南星。
灯火下,一只笔落在纸上,写下一个个地球文字。房间里沙沙响着,透着一股宁静的味道。灯火照在一个年轻人的脸上,他有着银灰色的头发以及英俊的脸孔,火光的照耀下,那一双金色的瞳孔如同会发光般,透射出灿烂的光芒。他在写日记,日记上如是写道:
离开地球的第二十三天。
今天,我根据线索来到罗南星。很抱歉,父亲,没有参加你的婚礼,但你说得没错,你的旅程已经告一段落,我也应该展开自己的旅程了。
好像有些离题了。
罗南星,这颗星球上同样生活着人类,当然和地球上的人类还是有所区别的。这颗星球的文明还十分滞后,此刻,我停留在一座城市里。这座城市有着一个传说,传说城市的深处沉睡着一条巨蛇,它是城市的守护神。一旦城市出现灾难,它就会从沉睡中醒来。
关于这个传说,我收集到许多信息,看上去有点像我的族类,我决定在此停留一段时间。
宇宙浩瀚,我相信在某一个角落里,我的族类肯定还生存着。
写到这里,年轻人停了下来,然后合上了日记。
这时外面响起了脚步声,人声渐渐喧嚣起来。年轻人把日记藏好,走出了房间,来到外面的街道上。远远可以看到,城市广场的方向传来火光,他随手捉住一个路过的人,问:“发生了什么事?”
“出大事了。”这个中年人道:“有人末经领主同意便私自进入地宫,领主认为她触怒了守护神,要把她烧死。更可恨的是,这个女人还满口胡说,她说地宫下根本没有守护神,只有恶魔,以及它的守卫。现在,恶魔的守卫要毁灭这座城市了。这真是糟糕透了,这种女人,活该被烧死!”
说完他就跑了。
年轻人眯了眯眼:“恶魔?守卫?有意思……”
他也涌入了人潮当中。
城市广场上灯火通明,中间处堆起了一个高台,高台全由木头搭建,上面已经淋上了火油。一个被紧紧绑住的女人由两个强壮的男人抬上了高台,然后把她绑在了木柱上。那是个年轻的女人,她显然知道自己接下来会遭遇什么命运,脸上却没有丝毫惧意。她大声道:“你们必须相信我的话,在烧死我之后,请马上离开这座城市。恶魔的守卫已经蠢蠢欲动,它们随时会来到地面,到时候,这座城市将血流成河。它们会噬杀婴儿,而且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类。请相信我!”
“一派胡言!”坐在高头大马之上,穿着华丽服饰的领主说道:“马上给我烧死这个女人!”
便有弓箭手在箭上点着了火,然后一箭射在木堆上,用木头砌成的高台顿时燃烧了起来。人们兴奋地叫着“烧死她”,听着这些声音,女人脸上露出悲伤的表情。突然,火焰的颜色由火转蓝,接着高台连同火焰均结成了冰霜。如此异象,让人们大惊失色。不知道谁喊了一句“恶魔来了”,周围的人便争先恐后地逃离广场。
就连那领主,也在士兵的守卫下离开。
等广场空无一人时,有人走上了高台,正是那个有着银灰发色的年轻人。他伸手在女人身上的绳索一指,绳索便结冰,然后断开。女人重获自由,一脸愕然地看着他。
年轻人微笑道:“跟我来。”
两人出了城,来到城外的小树林里。年轻人把身上的披风解下来,铺在地上道:“你可以睡在这里。”
“你是谁?”女人问,然后说:“我叫罗兰。”
“你可以叫我白。”年轻人微笑说:“那么罗兰小姐,你真的去过地宫吗?”
罗兰坐在披风上,点头说:“是,我去过。我的家族对于那座地宫有详细的记录,那座地宫里根本没有守护神,只有一头恶魔。我的祖先曾经和这头恶魔对抗过,并且捕获了它。但我们无法杀死恶魔,于是我的祖先建造了地宫,把恶魔永远封锁在地底深处。之后我们家族在这片土地上扎根,这里起初什么都没有。后来形成了村子,再就是小镇,几百年之后,才有了现在这么一座城市。”
“看来你的家族已经凋零。”
“是的,几百年的时光,足以让一个鼎盛的家族消亡殆尽,我是最后一个成员。最近这座城市受到威胁,领主便以地宫守护神的传说来安抚大家,甚至向守护者进行了献祭。这是极其愚蠢的事,他们给恶魔送去了食物,有了食物,恶魔会重新变得强大起来。我担心地宫再封锁不住恶魔,便下去确认一番。果然,恶魔的守卫已经开始苏醒了,而地上的人们浑然末知!”
白在罗兰的肩膀上拍了拍:“你休息一会,然后带我去看看。如果真有恶魔的话,我会帮你除掉它。”
“你?”罗兰显然不相信,她摇头说:“你做不到的,先生。你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那你呢?”
“我打算再回去看看,如果真的没办法,那我就炸掉地宫,还好我们祖先预见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在地宫里准备了些必要的机关。”
白淡然道:“或许你不必这么做,总之,你先睡一会。我去拿些东西,回来后我们一起去地宫吧。”
他回去城里取了自己的行囊,再回来时,女人已经不见踪影。白摇摇头,笑了下,双眼亮起。片刻后他就发现女人的脚印,并一直跟到了位于城外的一个山脚边。山脚有个山洞,白走了进去,深入其中。
他来到了一座地底宫殿,宫殿的入口是两座雕塑,雕塑是一种怪物。人的身体和蛇的脑袋,白不由一愣,这倒是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他深入其中,不久之后,已经看到了一座大厅。大厅中响起女人的尖叫,白身形急掠,转眼就看到一头怪物正在袭击女人。那是一只巨怪,数米高的身体,长着三个蛇头,手中握着战斧和巨剑,正追杀着罗兰。
眼看罗兰就要被巨剑斩到,白闪身到了她跟前,伸手一抵,便托住了剑锋。然后在两者相触的一点开始,巨剑迅速蔓延出一片冰霜,最终这头巨怪给冻成了冰雕。
罗兰惊魂末定地看着白,说:“你怎么还没走。”
“我走了,你就死定了。”白伸出手,把她拉了起来:“走吧,让我们去看看你所说的恶魔。”
他们深入地宫,经过许多机关,沿途不断遇到各种怪物。最终,他们来到了宫殿的深处。这里是一座大厅,大厅的中间处却是一具巨大的骸骨。从骸骨的形状来看,和宫殿外的雕塑如出一辙。有着类人的躯体,但颅骨很明显是蛇形。
这具骸骨上还锁着粗大的铁链,铁链系在大厅的四周,经过悠久岁月的侵袭之后,铁链已经锈迹斑斑。
白道:“看来再强大的恶魔,也敌不过时间的侵袭。它已经死了,至于那些守卫,有可能是它和地底生物结合后的变异后裔。”
“死了……”罗兰有些失神,然后笑了起来:“恶魔居然死了,我们世世代代想要守护的,难道保是一具骸骨?”
白拍拍她的肩膀道:“别伤感,现在知道了答案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你看,至少你不必再停留此地,可以到处去看一看。”
“但我不知道应该去哪?”
“这样吧,我会到处旅行,如果你想的话,我们可以做个伴。”
“可以吗?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他们走出地宫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城市的方向传来了爆炸声和火光,罗兰说:“来了,是玛斯人的军队,他们终于还是攻击了这座城市。”
罗兰又看了看山脚的山洞:“可惜,他们的守护神最终还是没有出现。”
“走吧,这里已经不关我们的事了。”
两人迎着初升的阳光离开。
某一天的晚上,白拿出一本日记本。罗兰正煮着肉汤,她奇怪地说道:“你还会记录?”
“会啊,我父亲说,把沿途的事情记录下来。等到将来不再旅行的时候,我将收获无比珍贵的回忆。”白笑道,翻开了日记本,开始记录。
来到罗南星的第三周。
此前在一座城市追寻着有关守护神的传说,本来以为或许跟我的族类有关,但很可惜,哪怕它真的是王蛇一族,也已经变成了一具骸骨。是的,它死了,死在时间的谋杀之下。我看着那具骸骨在想,是否我的族类也已经变成这样,难道我是王蛇一族最后的成员了吗?
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除非我走遍宇宙每个角落,确认已经没有其它王蛇生存着,才能下这个结论吧?
不过也非没有收获,至少,我认识了罗兰,一个还算不错的女人。我会跟她一起在罗南星上旅行一段时间,现在我听说沙漠的深处有一个崇拜巨蛇的国家,我想去那里看看。
父亲,或许等我回去的时候,雷安已经长大成人了吧。不过就像你说的,这个宇宙是如此浩瀚,宇宙之外还有宇宙,看来,我会旅行一段挺长的时间。
“汤好了,快过来喝吧。”
合上日记本,就听到罗兰叫道,白微笑着站起来,说:“喝完了赶紧睡觉,我们明天要去沙漠。”
“你究竟在找些什么?”
“我也不知道,但有一天,我会知道的。不过在此之前,还有数不清的冒险在等着我。”
“你可真喜欢探险。”
“这正是生命的动人之处,不是吗?”
终章
“我是谁?”
“你是暮光。”
“我是从哪里来的。”
“你从火种中诞生。”
“你又是谁?”
“我吗?嗯,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当你的父亲。我会保护你走过最艰难的一段路,我可以指引你,让你少走一些弯路。”
“哦,那你叫什么?”
“我叫艾伦。”
很多人可能已经忘记这么一个镇子,在很久以前,它位于沙漠附近。镇子不大,但居住了不少人家,在日子最艰难的时候,镇上的人们互相支持着一起走了过来。有许多孩子在镇上出生,有不少老人在镇上辞世。有的人来,有的人走。这个无名的镇子,就这么见证着人们的生离死别,人来人去。
直到有一天,一场灾难突然降临,把这个镇子彻底在历史中抹去。
镇子荒废了之后,建筑倾倒,街道开始为黄沙占领。如果没有意外,它将永远消失在沙漠中,并成为沙漠的一部分。然而有一天,镇子的原址突然变成了一片绿洲,之所以用突然,那是因为,这片绿洲是一夜之间出现的。而且沙漠仿佛被无形的力量阻挡了般,黄沙就此止步,不再前行。
绿洲上渐渐开始有一些“居民”,那是一些生活在附近的小动物,它们来到绿洲上,得以拥有一个栖息之所。它们最喜欢的地方就是绿洲上一处种满了向日葵的铁皮屋,不久之后,几只兔子在这里安了个窝。
绿洲偶尔有人来到,但都是勿勿而来,勿勿而走,对于生活在这其中的动物来说倒没什么影响。不过今天,却突然出现了一队人马。他们来到了绿洲,来到了那片向日葵前。铁皮屋里的兔子很紧张,它们的快乐生活似乎到头了。
“打算把这里重建吗?”一个短发女孩问,她穿着中性的猎装,看上去非常特别。
为首一个年轻男人摇头说:“如果要原址重建,这片向日葵就得推掉了。所以还是另建吧,就在这旁边,你们觉得怎么样?”
一位肤色微红,整个人散发着一股逼人英气的黑发女子说:“那么,需要砍木吗?交给我好了,以前我在部落里的时候,可没少干过这个。”
旁边一个留着双马尾的女子摇头道,“有他在这里,这些粗重活哪里还需要你干。”
“就是,我们还不如到处去散散步,搭建房子这种事,当然是男人来干了。”有着耀眼金发的女子如是道,然后对旁边另一个身材高挑的美丽女人说,“走,我们带暮光到处转转。你看,那里有个湖,我们可以把这里围起来,再种些花装饰一下。”
那个高个美女的手上,还牵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小女孩长得非常漂亮可爱,更特别的是,她的眉心处嵌着三颗小小的菱形晶体,呈三叶草状分布。
“行行行,你们都去玩吧,我来干活。没办法,谁让我是这里唯一的男人呢?”年轻男子把女人都赶走后,便开始工作了。他先在铁皮屋附近清理了一片空地,清理的过程很简单,伸手朝地上一指一划,大片地面上的杂物就此消失,出现了一片足够大的地基来。接着他的身影不断闪现,每次消失之后再出现,都会扛来一条条石柱。他又把石柱随手切割成自己想要的形状,然后手一挥,石块便浮空而起,在半空自行组合,落到地上时就已经形成了一面墙壁。
很快,绿洲里出现了一栋房子,有三层来高,旁边还搭起了一个小仓库。男人正在搭建屋顶的时候,穿着猎装的女孩过来,说:“嗯,还差一个广场,再弄个喷泉,最后把围墙一拉,就是座小庄园了。”
“我需要一个花园!”在胡边散发的金发女子大声道。
“我要一个练武场!”黑发红肤的女子也开口说。
“行行行,大小姐们,我加盖还不成吗?”年轻男子摊手道。
几天之后,一座庄园已经初具规模。除了主楼之外,还有仓库,副楼,花园,广场,设施一应俱全。再过几天,绿洲上的湖边多了圈石头做的围栏,绿洲里铺了一条小路通向公路。又过数天,湖边多了个遮阳篷,湖里多了条木舟,湖中多了些荷花。绿洲里的树木也多了起来,树上则盖起了小小的木屋。在一棵树下年轻人又做了架秋千,傍晚的时候,金发女子就会抱着小女孩坐在秋千上荡啊荡着,享受着日落的美好时光。
一个月后,绿洲已经大变样。站在公路上往下看,那里面多了座庄园,而且还有诸多设施。年轻人满意地伸了个懒腰说,“以后我们就在这生活吧。”
站在他旁边的女发女子说:“可惜夏格琳不跟我们一起来。”
“她不想打扰我们大家的蜜月嘛,而且在这里,也不太好照顾小雷安。总之,我们先在这里好好渡个假,玩上个一年半载地再回去好了。”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半年过去了。绿洲里多了座庄园的消息传了出去,渐渐的,开始有人来到绿洲,打算在这里加盖房舍。庄园的主人大方同意,只是有一点要求,那个铁皮屋和向日葵必须保留。而且,要尽量保持绿洲的原貌。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人来到绿洲,那些后来者已经在绿洲里分不到土地,便干脆在外头建造起来。
当然,在此期间,有些不长眼的打算霸占庄园,甚至想独占绿洲。这些人通常会莫名其妙地失踪,并且再也没出现过。再过不久,一支军队来到绿洲,他们来到时都有着贝思柯德的家族标志。来到之后,他们便扯掉了这个标志,并成为维护绿洲秩序的护卫。
一年之后,绿洲边上已经多了个小镇子,由庄园的主人拍板,就叫兰德镇。
兰德镇上有一个酒馆,每天晚上,庄园主人或独自来,或带着他其中一到两个漂亮的小妻子。他们没有任何架子,和酒馆里随便哪个人都可以打成一片。偶尔,他们会带来自己做的南瓜饼,或者美味到令人咋舌的蛋糕,分给人们享用。他们的慷慨和友善,赢得镇上人们的爱戴和尊敬。
这天夜里,庄园的主人独自来到酒馆。酒馆才刚刚开始营业,年轻的酒保招呼着他来到平时经常使用的桌子边上。
“还是老样子吗?先生?”酒保问。
“还是老样子。”庄园主人说。
于是片刻之后,一瓶朗姆酒,一盘羊肉干就送到他的面前。酒馆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人们互相打着招呼,并叙说着今天发生的趣事。
突然一个男人闯了进来,大声道:“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拿到了新巴比伦的入住权了。我刚刚收到了信,真舍不得大家,但我还是决定搬去新巴比伦!”
“天啊,你真是走狗屎运了,鲍伯。”
“今晚你必须请客!”
“没错,来吧,都把酒拿上来,记在这好运的家伙帐下就行了。”
名叫鲍伯的男人一脸尴尬说:“你们饶了我吧,搬家还要用到很多钱呢。”
这时庄园的主人站了起来笑道:“没关系,我来付帐好了。大家随便吃随便喝,就当是给鲍伯的贺礼吧。”
人们顿时欢呼了起来。
这时,一个绿洲守卫钻进了酒馆,来到庄园主人的身边一阵耳语。年轻男人点点头:“我知道了。”
然后站了起来微笑道:“有一点小麻烦,我去处理下就回来,可要等我一起喝酒,你们这些酒鬼别把酒都喝光了。”
男人们哈哈大笑。
离开了酒馆,年轻男人身影一闪,便已经消失在空气里。再出现时,已经来到公路上一个关卡。关卡是不久前设立的,要进入兰德镇便需要通过关卡。关卡上一名队长看到庄园主人,连忙跑了过来说:“少爷,对方似乎来意不善。”
他指着前面。
远处,隐约可以看到一支车队沿着公路而来。照他们的速度来看,十几分钟后就会到达此处。庄园主人笑了出来,“镇上那些家伙正在庆祝呢,可别让他们打扰了大家的兴致,我去看看吧。”
然后径直走出了关卡,便消失在公路上。
疯狂的音乐在公路上响起着,一辆改装的越野车上,一个有着大量纹身的男人端起把步枪朝天上打了一棱子弹,叫道:“冲啊,兄弟们。那个绿洲小镇是我们的了,明天早上,我们可以在那个庄园里睡觉。对了,听说庄园里的女人都很漂亮,我要睡三个!”
“那我们呢,老大!”
“谁管你们啊,你们这些混蛋。”
怪笑和怪叫在车队里响起,突然前,公路前面出现一个男人。车队已经来不及停下,就这么直接朝他撞了过去。男人抬起手,朝车队一指。为首的越野车就像撞到一面无形的墙壁般飞了起来,接着车队连环相撞,把汽车全都撞得东倒西歪。
“混蛋,这是怎么回事。”车队的首领爬起来,满脸是血,端起步枪朝那个男人便是一通扫射。
扫了一轮后他发现,对方根本毫发无伤。就听那个男人摇头叹道:“不管什么时候,总会有像你们这样的混蛋出现。当年,镇子就是被像你们这样的人破坏了。但今非昔比,现在的兰德镇,不会再让你们这些混蛋破坏。因为我在,镇子就在!”
接着便见那个男人挥了挥手,于是首领见到,他身后的人和车不断消失在空气里。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事,吓得全身颤抖,看着那个男人道:“你是谁?”
“我吗?”
男人微笑起来:“我叫艾伦,艾伦·贝思柯德。”
然后首领也消失了。
艾伦拍了拍手,呼了口气道:“终于安静了,希望那些家伙没把酒都喝光了……”
他往前走,身影闪了闪,消失在夜色之下。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