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那片树林飞闪而过的一丁点亮光让温斯特浑身的汗毛都竖立了起来。
尽管他不能马上判断出那是什么东西的反光,但是他强烈地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事情就发生在几秒钟之内。
当李牧扣动扳机,食指压掉了第二道火的时候,温斯特也看到了95式自动步枪滑轨上那具四倍白光瞄准镜反射出去的丁点亮光。七百米的距离,直径差不多五厘米的镜片,反射出去的亮光有多少可想而知,但温斯特还是敏锐地注意到了。
只是,为时已晚。
他注意到亮光到他大声喊出“注意”的时候,这个过程用去了超过一秒钟的时间。
这已经足以决定了这场对抗的胜负。
95式自动步枪的子弹初速是930米每秒钟,这是理论上的初速,但,就算考虑到其他客观因素包括动能的衰减,七百米的距离,也用不了一秒钟的时间。
换言之,当温斯特提醒大家注意的时候,子弹已经到了。
5.8毫米口径的弹头重量很轻,经过了七百米的飞行,弹头已经在打滚,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漂亮的弧线,翻滚着砸向温斯特左手边的那名雇佣兵。
似乎那名雇佣兵也注意到了反光,因此他稍稍直起身子,往那片树林的方向看。
就在这个时候,走完弧线的弹头,像一颗翻滚的石子一样,砸在了他的面门之上。差不多在这个时候,所有人才听到由远处传来的枪声,枪声已经衰减得很厉害了。
惨叫声引起了温斯特的注意,他这才看到,左手边的部下双手捂面倒在地上痛苦地叫唤起来。
弹头砸在了他的右眼眶里,直接把眼珠子砸烂,整个眼眶变成了一个血肉模糊的洞,看上去非常的吓人。
翻滚着的弹头造成的创伤更甚,要知道,弹头出膛之后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旋转着向前飞行,在遇到障碍之后会开始翻滚。这也是为什么被击中的部位只有小小的弹孔,而里面的器官却稀巴烂的原因。
飞行了这么长的距离,弹头的旋转动能衰减从而发生翻滚,同样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关键在于,弹头已经没有更大的动能,以不大不小的力量砸在人最薄弱的部位,比用更大动能一穿而过带来的痛苦更甚。
“十点钟方向的树林里!”有雇佣兵大喊着,同时朝李牧所在的树林打过去一个点射。
但是连他自己都认为这是在浪费子弹,只需要看一眼就能知道那片树林距离已经超过了有效射程!
温斯特大吃一惊,难道对手携带了大口径狙击步枪!
可是从伤口的情况来看,不像是大口径狙击步枪,否则躺在地上惨叫的部下绝对会是脑袋被打爆,而不是只是瞎了一只眼!
他还没想明白怎么回事,接二连三的有子弹打过来,非常规律而且有节奏,从自己所在的位置向右侧移动,一发一发的打过来。
缩回脑袋的时候,温斯特非常清晰地感受到了从头顶飞过的弹头划破空气的声音!
像精确导弹排列定点攻击一样,子弹扫过他们的阵前,所有人都缩回身子死死趴在地表之上,压根不敢让自己的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保留在土坎之上!
李牧居然打出了同样准度的超远距离的单发点射!
如果说第一发子弹还带有运气的成分的话,那么后续的单发点射都造成了威胁,就不是运气能够解释得了的了。
倘若不是温斯特等人反应够快,当他们再一次听到枪声之后再隐蔽的话,也许还会有伤亡!
温斯特把那名瞎了眼的雇佣兵拖到一边,不得不承认一点——对方使用的一定是小口径自动步枪!
七百米的距离,击中了目标的眼睛,这是什么概念!
连续单发射击了十发子弹,每一发都精准地打在了其余目标所在的位置上面,尽管没有战果,也是很骇人听闻的事情。
讽刺的是,作为奇迹的创造者,李牧却是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打中目标——四倍白光瞄准镜的倍率,实在很难让他在七百米的距离上对射击成果进行毁伤判断。
“狗娘养的!”
温斯特大骂着,让携带12.7毫米反器材狙击步枪的部下过来,亲自操作这挺能够打穿轻型装甲车装甲的大口径狙击步枪。
他很快就调整好瞄准点,在八倍多能瞄准镜的帮助下,锁定了树林的几棵大树,随即仔细地寻找起来。弹着点和瞄准镜反光可以帮助锁定大致的区域,而要找到目标所在,便需要仔细的观察。
七百米,这当中隔着那条河流以及象群,周遭是其他肉食动物,群体行动的非洲野犬随时准备用人海战术淹没任何落单的猎物。如果到了晚上,喜欢在夜间捕食的鬣狗会让任何独自行动的猛兽都要感到恐惧。
其他的不说,单单是横在他们之间的象群,就不是说想穿过去就穿过去的。关键在于,这中间的广阔开阔地,低矮的灌木丛和草丛,很难提供很好的掩护。温斯特甚至知道,哪怕对方是逆光,只要己方敢穿过开阔地,一定会像活靶子一样被逐一射杀。
这么远的距离他都能够击中目标,更别说拉近距离。
“砰!”
铁炮一般炸起的12.7毫米狙击步枪发射的声音,导气口那里甚至喷出肉眼可见的气浪。温斯特浑身一颤,一发12.7毫米子弹就出去了,很快就打在了树林最大的那棵树的树干上,在此之前切断了一些小一些的树枝,纷纷落下。
大口径弹头的稳定性要好太多,深深的扎进了树干里,丝毫没有托泥带水。
李牧扭头看了一眼,整棵树都在微微颤抖,这个威力是很吓人的。他此时已经背靠着树干,把身形隐藏了起来。温斯特击中的是他旁边的那颗最粗壮的树。李牧丝毫不担心,他看出来是大口径狙击步枪了,但要射穿这么粗的树干,谈何容易。
树下的花豹还在那里,听到枪声的时候,脖子就一抽一抽的,循着声音警惕地看过去。但它的主要注意力还是放在树杈上的李牧身上。
李牧见也是闲得无聊,便取出烟来点了根抽,然后冲花豹吹口哨。
他在等着温斯特等人往这边来,在此之前,他不会有任何举动。他笃定地认为,温斯特等人肯定会追击过来,都已经追到了这里,就最后一段路,就算是换成他,也会选择一鼓作气冲过来决一死战。
等候间隙,李牧逗逗甚至敢和非洲雄狮搏斗的花豹,以此来打发时间,舒缓身心。
花豹很像老虎,但个头明显要小上一些,或者说更像是一只体型庞大的花猫。这货还有另一个名字——金钱豹。因为头部的斑点小而密,而背部的斑点密而较大,呈现出圆形或者椭圆的梅花桩图案,似古代的铜钱,因此俗称金钱豹。
这货喜欢在夜间活动,白天则选择在岩洞里休息,有时候也会上树。
李牧却是忘了花豹会上树。
不过,树下的这只花豹明显有些逗比,在李牧的口哨声下,它居然屁股一蹲坐了下来,俩前爪好端端地整齐地放在前面,歪着脑袋看李牧,耳朵一动一动的,似乎在认真辨认李牧的口哨声。
似曾相识?
显然不是,它只是没有听到过这种声音因此产生好奇,比之前的“砰砰”声是要好听许多了的。
李牧觉得这花豹有点傻傻的,乐得呵呵地笑,然后说,“你哪人啊?我们是不是见过?”
花豹像看傻逼一样看李牧,脑袋更歪了,像听不懂大人话的小屁孩露出疑惑的表情。当然,李牧绝对不会因此掉以轻心,要知道,这货追捕猎物的时候,时速能够达到每小时八十公里!
是陆地动物上速度最快的!
李牧调整了一下坐姿,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些,继续说,“你也想到树上来休息?那你上来吧,但是你别惹我,这会儿我心情可不爽得紧。”
抽了一口盐,李牧徐徐吐出去。
花豹对这会上树的动物嘴巴里喷出烟雾来太感兴趣的,不明就里的情况下,也是有些畏惧地往后缩了缩脑袋,随即一看对方没有进一步的威胁性的动作,它也就放心了。
半根烟抽烟,李牧说,“得,你要不愿意上来你就在下面好好蹲着吧,要不你去帮我看看,那帮坏人来了没有。”
花豹舔舐了一下嘴唇,起身往树林外走去。它当然听不懂李牧的话,它只是觉得有些无聊了,因此离开。
谁知道,走到树林边沿的时候,花豹猛地顿住了脚步,随即低吼一声,转身就飞奔起来。不愧是陆地上跑得最快的动物,爆发力非常强悍,简直就是一道残影。
瞬间就钻进了更密的树林里去不见了踪影。
又一声低吼,声音更沉低音更加浑厚。随着一颗硕大的脑袋,又一颗硕大的脑袋,又一颗硕大的脑袋,还有脖子上那一圈长长的毛发,其中一颗脑袋那张有利齿的大嘴叼着一只羚羊尸体,就这么映入眼帘,李牧的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
这他妈的是非洲雄狮的领地啊!
而且还是一家三口!
那傻屌的花豹很明显不知道这里的归属而闯入,看见了捕猎返回的一家三口没命地逃窜。
此时,李牧终于是屏气凝神,抓紧了枪握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