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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节 身不由己

唐砖 孑与2 3034 2024-07-16 10:30:34

今天是一个好日子,外面艳阳高照,没有敌人追杀的日子对窦燕山来说就是一个好日子,从简陋的竹床上爬起来,他感觉到腰椎在发出嘎巴嘎巴的叫唤,自己都对半个月时间跑了五千里路的自己佩服不已。

窦三给他端来了洗脸水,水面倒映出一张沧桑疲惫的脸,胡茬子爬满了脸,足足老了十岁,头发披散在肩上,散乱而枯黄,相对的,身形却健硕了好多,捏捏自己的胳膊,硬邦邦的,往日的白皙少年再不见踪影,两条腿也有了骑兵化的发展,并拢之后,巴掌宽的缝隙出现在小腿上,走起路来像鸭子。

自从在朗州被百骑司盯上,他已经记不清楚到底跑了多少路,死了多少人,那些忠勇的窦家子弟一个个前赴后继的向百骑司的探子冲去,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只是一路狂奔,需要跑的比那些信使还快才成,没有什么计谋,没有什么好的计划,只有拼速度,因为不管用什么法子,他们都不可能比百骑司的探子更加的精通。

直到钻进了大山,那些讨厌的尾巴才逐渐消失,这里是南诏的地盘,唐人不会进来。探戈女王的领地一向都是唐人的禁地,窦家用了十几条人命才联通了这条逃生的道路,每年供应的大批的锦缎和粮食没有白费,探戈女王的领地也成了窦家最后的庇护所。

今天要去见见那个痴肥的女王,世家公子的风范要保留,老管家窦三给他刮了脸,剪了鼻毛,头发挽好,戴上金冠,换去了残破的皮靴,鹿皮的短靴就是舒服,一炷香之后,一个翩翩的佳公子再现人世。

竹楼下的猪叫再一次提醒了窦燕山自己身在何地,这里不是锦绣长安,也不是温暖舒适的庄园,而是恶劣无比的南诏,想到自己昨夜和一群猪睡在同一个竹楼里,他就想吐,天气很热,一股股的恶臭从竹子的缝隙里传了上来,在四周萦绕,强忍着胃里的不适,窦燕山准备去参加女王为他准备的筵席。

进了女王的大竹楼,窦燕山就痛苦的无以复加,他宁可和那群猪住在一起,也不想和女王呆在同一间竹楼里,不论别的,只因为女王的竹楼下养了更多的猪,也更加的肥壮,所以猪骚味也就更加的浓重。

如果只是臭味,多日来历经艰险的窦燕山还能忍受的话,那么竹楼里的淫靡场景就让他有自杀的冲动,不是没有经历过香艳场景,在燕来楼,在春风阁,那些女子的胴体在轻歌曼舞中摇曳,薄纱下的美妙景致总是让人迷醉,木勺斟酒的淅沥声,丝竹婉转的鸣音配合着脂粉的甜香,感官的刺激达到了极致。

他闭上眼睛,过了好久才睁开,只希望刚才看见的都是幻想,是噩梦。只可惜一切都是真实的,四五个身体黝黑的裸体大汉在争着抢着向一个躺在竹床上的肉山献媚,一个稍微白一些的汉子甩着裆下一大串赘物在给女王剥香蕉,自己咬去了顶端不好的果肉,把剩下的一部分塞进一张硕大的嘴里。

窦燕山发誓自己没有看到有咀嚼的动作,那根香蕉就滑了进去,哼唧了一声,两只肥硕的手掌推开在巨大的乳房上磨蹭的两个乱蓬蓬的头颅,坐了起来,肥肉如同水波在荡漾。

这是一个他妈的女巨人,坐在床上也比站着的窦燕山高,陷在肥肉里的两只小眼睛一看到窦燕山就变得明亮起来,这种眼神窦燕山经常见到,他自己也有过,只是他只有看到绝美的胡姬之时,才会流露出这种欣赏的眼神,恨不得吞到肚子里的贪婪眼神啊,多久没有过了?

有男人在仇视自己,窦燕山是一个敏感的人,他能感受到云烨对他那丝淡淡的恨意,也当然能感觉到那几个挺着小兄弟的男人对他不加掩饰的嫉妒。

作为客人去别人家做客,自然要携带礼物,从身后已经傻眼的老管家手里接过檀香木盒捧在手里,尽量不看那对在眼前晃荡的巨大乳房躬身说:“在下从遥远的长安前来托庇与女王陛下,受尽陛下恩惠无以为报,只有一点薄礼献上,聊博女王陛下一笑。”

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黑壮的女王拉着窦燕山的手嘿嘿直笑,揉搓了好久才接过木盒,当面打开,见不是那些闪着光的石头就有些不高兴。

被那双汗津津的不知道抓了什么东西的手揉了半天,窦燕山浑身寒毛直竖,他决定回去就用干沙子把手细细的搓一遍,如果再抓一次,这双手窦燕山就不准备要了。

强压着胃里的不适,赶紧解释:“陛下切莫小看这些黑色的膏药,您如果把它放在火上烤,每日嗅这些膏药冒出的青烟,您就会长生不老,青春永驻,每天都会让您极乐无边,这个膏药有个美丽的名字,我们都把它称之为忘忧草……”

所谓天道酬勤,是一个真正的真理,路途再远,熙童也会慢慢走回来,处境再艰难,窦燕山也不会熄灭心中复仇的火焰,就像长孙从来不会停止琢磨云烨一样都是事物发展的必然。

李泰是个好孩子,从云烨那里拿到了新编的算学课本,同意了代替他教学的任务,他的进度赶得很快,做这个任务绰绰有余,当然,先生的一切权利李泰也不会放过,他的仇人多着呢,武术课上挨得那些拳头让他永生难忘,从出生到书院之前这段时间自己就没挨过揍,谁料想,这两年把前面没挨的揍加倍补了回去,有时候回宫里,乳母见了他满身的淤青抱着就哭,还准备到皇后那里去告状,告状没用,李泰早就试过了,只有不停地安慰乳母不要伤心,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还回去的,保证一拳头都不落下。

嫉妒好学生,这是学校的通病,云烨管不着,李泰是一个很有分寸的人,知道孰轻孰重,最多就是一顿拳头的事,有什么呀。

李纲给道信和尚写了很长的一封信,云烨揣在怀里都感觉鼓鼓囊囊的,洛阳白马寺云烨是知道的,也只知道一个关于白马非马的诡辩论调,道信就拄锡在那里,一指头禅也不知是天龙和尚所创,还是道信所创,没记住,云烨很担心见了道信,无论自己说什么,他都伸一个指头来回答,这样就糟了,所有事情靠猜的,这样忽悠人的法门实在是一个妙招,如果道信不知道一指头禅,自己倒是可以拿来用用。

去吏部请假,天官不在,留下了备案就准备匆匆赶回家,长安少呆为妙,走在大街上感觉好像少了些什么,再三思虑,云烨才明白,少了那些带着鹰犬胡闹的纨绔,如今那些纨绔都在玉山书院里接受刘献的再教育,这对长安来说是一个福音,街面上带着侍女家仆胡逛的富家小姐也多了好多,姹紫嫣红的很吸引眼球,只可惜少了调戏良家妇女的纨绔啊。

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比如妓院和赌场少了消费的绝对主力,生意清淡不少,看把老鸨子急的,大中午的跑街上开始拉客了。

如果拉别人是一场喜剧的话,拉自己就成了一出悲剧,街上的佳人齐齐的射出鄙夷的目光,让云烨很没面子,就连老庄都有些惭愧,难道自家侯爷就是这条朱雀大街上唯一的色鬼吗?

带着浓香的手帕丢在了云烨怀里,然后就丢个媚眼,扭着肥臀走了,惹得街面上的无赖汉齐齐的叫声好,云烨很想把手帕丢掉,却发现上面写满了字。

从来就没有指望过李安澜是单枪匹马的独自一人,帮李安澜是一回事,和她背后的势力结交是另外一回事,一群见不得光的贱人,也有和云家讨价还价的余地吗?

云烨把手帕揣在怀里,看了一眼旁边的小楼,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一群人,抑或说一群女人,站在二楼一个阴暗的房间里眼睁睁的看着云烨离去,一个年长的女子低声说:“云侯到底是心高气傲,看不起我们这些卑下的贱奴,想要和他联手已不可能。”

“我早就说过,他是一个骄傲到骨子里的人,你们不可能成功,他对窥探大内的隐私没有半点兴趣,你们不听,这下子,他又会把气撒在我的身上,原本,他就对我的做法很反感,这回更加讨厌了,他怎么对我没关系,我只希望他不要把气撒在我腹中的孩儿身上,失去了他的眷顾,我孩儿前途堪忧。”

李安澜就坐在椅子上,似乎对事情的发展早就有预料,椎帽下的面孔古井无波。

“我们想了很多年的事情,对他而言易如反掌的做到了,如果可能,我们这些卑贱的人想依附在他的羽翼下讨口平安饭吃,如今看来弄巧成拙了,寿阳说的都对,你腹中的孩儿才是重点,他是云侯的骨血,云侯不可能不管不顾,想要找主子,他才是最好的人选。”

阴影里一个佝偻着身体的宦官用嘶哑的语声慢慢地说道,停了一下,他又说:“云侯恐怕早就有所察觉,只是看在安澜的份上没有揭破此事罢了,他想要出手对付我们,那才是大灾难。以后停止一切对他的无端试探,让时间亲情慢慢侵蚀他那颗七窍玲珑心肝,从而生出几分对我们的怜悯之意,这才是万全之策,他这回远避少林寺恐怕就是存了把自己从漩涡里摘出来的心思,岭南说到底,还需要我们自己努力。”

李安澜高傲的抬起头,看着这些往日让自己极度恐惧的人,在自己男人的威压之下,如同野狗见到了狮子,除了屈服,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抚摸着稍微有些突起的腹部,心头充满了快意,自己脖颈上的那块木牌,才是自己和孩子最大的护身符,有了它,神鬼辟易。生平头一回有一种被人保护的温暖感觉。

作者感言

孑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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