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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缘之:受

大剑 九指书魔 65040 2024-08-20 14:01:48

云向四周摊开着身体,像水母溶化在透明的蓝里,睡态有些饧松。风撩拨着她,但她不理风情。阳光按摩着她,她沉酣入梦。

她像云一样白,而她的梦是红的,她的足下是红红的绣鞋,身上是红红的嫁衣,头上是红红的盖头。她梦想过会有这一天,但没想过这场梦就这么到来了。透过盖头,她看到一片红的世界:红的床沿。红的房间。红的桌子。红的窗棱。这红红得艳丽、红得热烈、红得残酷、红得血腥。女人的世界总是红的,红在女人的身体里,在白骨中酝酿,在肝胆里存蓄,在心脏里奔涌,在脉络中输送,溢在口边,就开作了唇瓣,流出身外,就排解了孤清。天色黑了,夕阳匿了,欢声歇了,贺客去了。怎么办呢?怎么办呢?这一切似是无来由的,又似是蓄谋已久的,似前生订下的,又似是今生做就的,它就这么来了,带着浓浓的酒气,带着咚咚的步声,带着对快乐的渴望,带着对幸福的憧憬。来了,来了,红里出现了一片阴影,她忽觉双肩受力,盖头飞起在空中,她向后仰去,背上微微撞疼。她感觉有些眩晕,于是闭上了眼睛,耳边是剧烈的风声,吹得温暖而又沉重,她听到自己的名字,唤得急切而又深情,她变得心慌意乱,体内红潮激涌,好像要从乳尖爆发,赶忙束臂掩胸,好像要从唇瓣流溢,却又被啜取一空,她感觉身心被某种巨大所压制,仿佛绑上了上铜柱,即将遭受炮烙之刑,她感到恐惧,像鸟儿听到嗡嗡的弦声;她感到孤独,像河蚌陷入深寂的泥泞;她感到无助,像在蛋的封闭中安逸、怕被谁来啄破的心情。女人的身体是残缺的。她最柔软的部分长在最爱她的人的心中,柔弱有着巨大的力量,能把离去的那一部分唤醒。弦声中绝,给了她喘息的空隙;泥泞紧绷,给了她着力的支撑。刑罚没有到来,像风暴凝止在空中,她仍被沉沉地压制,却已不感害怕,热度传来,小腹在跳动,她感觉要与失落已久的那部分自己连通。这令她又变得有些紧张,有些害怕这重逢,怕那一部分已经变了,变得连自己也不懂,怕自己孤清得太久,无力受承那回归的热情。她感觉自己变得紧致,紧致而且透明,像一个细颈的琉璃杯,在一场没有壶的宴上,独自面对着巨大的葡萄酒桶。桶来倒酒了,这是一种天地悬殊的轻重。杯中的红渴望家园,桶内的红渴望启封,这酒桶压着杯缘,把所有的重量都集中,而杯是如此轻薄纤脆,经不得摩擦,经不得触碰,经不得着力,经不住风停,然而这桶却忽然坠落,像天神的失手,像鬼怪的作弄,这冲击是如此巨大,像陨石砸上了窗棱,这一瞬间她身杯破碎,碎片如时光停止般飘移在空中,她感到很多自己在离去,像卫兵弃守了孤城,她感到很多东西在飞舞,像躺在冰车上,倒着滑进鸟儿的梦。杯中的红在空中流溢,这红不再孤清,这是火辣的红,是甜蜜的红,是脱离了束缚的红,红得让人充实,红得让人感动。她感觉自己被这红重新连接起来,有了张力,有了弹性,有了自我,有了心情,每一块透明的碎片都在溶化,连成一张红色的丝网,将酒桶包裹在怀中,酒桶笨拙地晃着,仿佛酒液倾覆带来的滚动,酒的热情在发起着冲击,迫不及待外面的风景,但这热情里有一种疼爱,有一份体贴和慎重,虽然它们时隐时消,正被激情冲散,在渐渐脱离意识的掌控。她不再感到焦虑,她觉得能够驾驭,她在狂野中找到了温柔,在粗暴中找见了体恤,她觉得自己被怜惜,她渴望变得更亲密,她想要砸碎那自制,她想要激昂的血誓,她想要那颗心跳回自己的身体,她想要把自己的心跳也同样送出去,两颗心开始在共鸣中剧烈地冲突体腔,像小猪在拱撞着栅栏,像蜜蜂在蚊帐中碰壁,这蜜蜂变成了鸟雀,那嗡声化作了莺啼,这莺啼快乐而凄厉,隐藏着巨大的焦虑,那是对生活的向往,是对死亡的恐惧,是对当下的把握,是对未来的期许。来了,来了。那颗阔别已久的心,它如今变得如此巨大,如此强壮,如此有力,布满了筋络,裹缠着豪气,她打开了所有的骨缝,努力张开血网,像蝴蝶伸展出双翼,像捕捉一颗流星般,将这颗心迎接回身体,这颗心穿透了血海,直达深深的底层,与她的心并贴在一起。它勃勃地跳动,因喜极而哭泣,它彻底地回归,它超度了自己。像水融着水般,她将这颗心吸纳收没,风暴已退去,波浪在平息。血海在飘香,汪洋而甜蜜。她向四周摊开身体,像酒流溢在酒中,像血沉浸在血里。

不知过了多久,她微微睁开眼皮,世界开始呈现,黑暗而静谧。黑暗里有一对大大的眼睛,那是她的男人双吉。

现实让她真实,真实让她恐惧,有些事情回归思维,有些担心重新勾起,她不知该不该问,也许这并不是好的时机。但是她已心有所悟,她明白感情需要接受,接受才能感受,明白幸福是种承受,承受需要忍受。想要糖的甜蜜,就要接受糖的粘腻,想要辣的爽利,就要承受辣的刺激。她想,从今以后,自己要少一些胆怯,多一些勇气。于是她轻声地问:“双吉,明天咱们要去哪里?”

男人眨着眼睛。她相信,他的人是笨一点,但他会明白这话里的含义,因为这屋中有一把斩浪宝刀斜立在床边,有一柄十里光阴红绳挂壁。宝刀渴饮敌番血,宝剑待泻英雄气,江湖风雨依然在,武林尚有虎狼啼,豪迈常思心头悸,风云成败腹内凄,月拾今宵人归去,荣华过手不须提,往日榜样虽都去,胸中壮志未曾移,好男儿怎肯守着红绡帐,大丈夫合当疆场把颅劈,玉匣何尝关得住锋三刃,锦被难阻他起披衣,可是江湖向来凶险地,武林阴谋总翻奇,斩浪斩不断千顷波,光阴穿不透松林密,这些担心丝毫不多余,这些忧虑绝非无道理,世上英杰何其多,侠坛何缺一个你?可是世上有夫就有妻,别说我来别论你,你要行我便随你行,你要去我便陪你去,不怕山高路险车难走,何惧水漫坑深马陷蹄,两个人生生在一处,死何妨死在一起。那就没什么好害怕,也就更无所谓时机不时机。

男人开口了。

他很坚定地说:“明天,去找对门钱寡妇。”

她愣住:“找她做什么?”

男人:“她店里正缺个伙计。”

她:“……你不是说,想要闯荡江湖,要做剑客吗?”

男人摇着大头:“俺不去了。常爷的话,俺如今算明白了,这世上其实没有什么大侠大剑,天下人那么多,不平事那么多,管了这个,管得了那个?咱们每个人哪,照顾好自己的老婆孩子、身边人有需要时,能伸出把手去,别怂、别躲,别抠门儿,那就是大侠大剑、就是英雄了。”

屋中静了一静,略响起些被服相摩的悉索,像是两个人拥抱在了一起。

屋外雨檐下,一个身形佝偻的老妇人将自己的侧脸从墙面上移开,望着冷去的窗纸,如释重负般轻轻呼出半口气,露出笑容,探手耳边拢了一把斑白的鬓发,踮起小脚,朝着自己的小厢房无声挪去。

十二因缘之:触

戈壁滩外,是茫茫沙漠。

戈壁滩内,有一块小小的绿洲。

绿洲中的浅湖之侧,建着一个毛竹小楼。

竹楼底部悬空,隔凉隔热,上覆干草,防雨防风。

这楼的正门上挂着块牌子,上面有竹片拼成歪歪扭扭的几个字:瓜子之家。

一个脸带浅胡茬儿、笑容可掬的青年男子,此刻正站在这块牌子下面,望着面前五男七女、十二个脏忒兮兮的孩子。

孩子们看起来都不大,多数四五岁的样子,最大的不过六岁,虽然头发戗着,手脸脏黑,但头大身小,眼睛有神,显得很是可爱。他们的衣服和胡茬男子差不多,布片鳞罗,补丁很多,针脚粗大,有的穿着鞋,也已经穿飞了。

青年笑道:“都吃饱了没啊?”

孩子们:“吃饱啦!”

青年笑道:“那,今天玩儿什么呢?”

男孩中有一个举起手来:“捉迷藏!”青年很苦恼:“诶?那很不公平耶!”孩子们哄笑起来:“谁让你长那么大个子?”青年双手掐腰得意地:“个子大又怎么样!有本事也快快长高啊!”一个小男孩嘟起嘴来:“姐姐的奶都教你偷吃了,我们怎么可能长高!”其它孩子纷纷道:“旺堆,你说的是真的吗?”

青年连忙摆手:“没有啦!没有啦!”

那小男孩旺堆道:“当然是真的!那天我憋醒了去尿尿,就看到他在偷吃!”其它孩子都冤起来:“诶?怎么这样!阿月哥哥好诈!”“就是!怪不得长那么高!”“可是夜姐姐也很偏心!”一个女孩双手揉眼哭道:“不会的,不会的,阿月哥哥是好人!”另一个稍大些的女孩道:“你们懂什么?他是喜欢夜姐姐,要和她成亲!”

“什么!”

孩子们一听都乱起来:“那怎么可以?”男孩子相互争着:“夜姐姐是我的,长大了我要娶她呢!”“什么是你的,明明是我的!”女孩子们都难过起来:“不可以!不可以!我要嫁阿月哥哥!”“阿月哥哥不是喜欢朵朵的吗!”“才不是,他喜欢的是我!阿月哥哥,是不是?是不是?”有小女孩仰着脸上前,摇青年的腿乞求答案。

“别吵了!”那个稍大的女孩在口袋里掏出一块赭红石,在手心画了一颗心,向前两步,走到青年面前,好像要抓取太阳般扬起小手。其它孩子们:“珠玛,你要干什么?”

珠玛冷然道:“这是一千年前传自羊卓雍湖神女的咒符,可以与人心灵沟通。阿月哥哥,如果你心中无愧,就伸出手来吧!”

她的眼神清澈而凌厉,孩子们都没了声息。

“阿月哥哥”望着她小手心里的红心,又穿过小手瞧了瞧她的眼睛,局促地咽了口唾沫,缓缓把手伸出。

一大一小两只手掌对在一处,孩子们都把两只小拳头攥在胸前,紧纠纠地观望。

珠玛品了一品,手腕转动,五指错开,与青年十指交扣在一起,回头冲伙伴中的小女孩们坏坏地一笑:“你们放弃吧,我们已经合掌为誓,从今以后,他就是我的人了。”

孩子们目瞪口呆,都被镇住了。

片刻之后,失去表情的男孩子们相互看看,高举双手发出一片欢呼,女孩子们都伤心地哭起来。

竹楼中一个满头花辫、皮肤栗色生光的姑娘走出来:“啊呀,怎么哭啦?”

女孩们见了她,围过去哭着申诉道:“夜姐姐!珠玛把阿月哥哥抢走了!”

青年瞧她们那同仇敌忾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

这时戈壁滩远处地表浮动热气中,现出一个黑点,“夜姐姐”看到,手搭凉棚仔细观望着,忙招手唤:“阿月,你看那是不是信使措巴?”

青年端详着,笑道:“诶,可能哦!”

旺堆望着渐行渐大的黑点,辨出那是一匹骆驼,道:“会有阿燕爷爷的信吗?”青年笑道:“会吧,说不定又会有外国礼物哦!”孩子们一听都高兴起来,向前奔去,只有珠玛还笑眯眯拉着她“阿月哥哥”的手不动地方,一副“我得有情郎,你等抢到无价宝又何妨”的表情。那黑姑娘忙进屋去备茶水。

骆驼的身影渐行渐近,来人穿着一袭黑袍,头上裹布,脸上罩着防尘纱,看到跑近的孩子,忙带缰绳。骆驼停下跪倒,他一偏腿,双脚落地,揭下了面纱,是一个黑黑瘦瘦、蓄中须、有些显老的男子,孩子们高举双手,一片欢呼。

那青年阿月忙朝竹楼里喊:“快出来,看看谁回来啦!”

黑姑娘端着茶盘探头看见,大喜喊道:“阿爹!”忙把托盘交给阿月,跑上前去。

黑瘦的中年人躬着身子,两臂被孩子们拉着走来,好像一面兜了风的大帆,笑问道:“怎么样?大家过得好吗?”孩子们笑道:“好呀!”黑姑娘笑问:“爹,你这次出去好久啊,游得很远吧?”她爹:“呵呵,一年多而已,还好了,你们也不计个时,越发的连日子过到哪天都不知道了。”又招呼:“来,骆驼后面有好吃的,快拿出来吧。”孩子们撒开了他,围到骆驼胯侧的大皮袋里去翻,发现有葡萄干、甜桔子和栗子、核桃等干果,有的还没见过不认识,都“哇——”地感叹起来。

青年阿月笑嘻嘻端茶走近,中年人道了声谢,端起茶来喝了一口,含笑看着欢天喜地的孩子们,感叹道:“哎哟,瞧瞧,这孩子们长得可是真快啊!嗯,那个大的是珠玛吧……那个是在哲古湖捡的阿丽,可怜的孩子,她被黄狼咬坏了个指头。那个是……诶?这面目变化可都不小,有点认不出了……哎对了,哪个是你俩生的来着?”

“嗯……”

阿月瞧着孩子们,困惑地挠挠腮,又抓抓头,鼻孔里拉着声好像很难确定。

“我记得,我记得……”黑姑娘用手指点着嘴唇,翻眼睛想了想,“对,是个女孩……”

中年人道:“瞧你们俩,比我以前还糊涂,怎么会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记得?”

阿月抓抓后脑,仰面掐腰笑道:“哈哈,反正都差不多啦!”

看着他们两个笑呵呵的样子,中年人眼中忽然懂了,感慨地一笑:“这样也好,这样也好……”

一大家子人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喧闹了一天,到了晚上各自睡下,中年人长途跋涉,身体疲倦,躺下之后,昏昏沉沉就要睡去,忽听孩子们的床铺那边,珠玛的声音道:“你到我床上来干什么?”

“嘘——”旺堆压低了声音:“把你的红石头借我。”

珠玛:“干什么?”

旺堆道:“你别管了。”

珠玛:“借你可以,你要告诉我干什么呀。”

旺堆:“轻点,跟我来。”

中年人缓缓翻了个身,眯着眼瞧,只见黑暗中旺堆拉着珠玛悄悄摸到“阿月哥哥”床边,看他闭眼睡着,旺堆朝珠玛要了红石头,在自己指尖上用力擦抹,又把这些红颜色轻轻地抿在阿月嘴唇上。

抹了几下之后,阿月似乎有些痒,旺堆赶忙停止了动作,把指头竖在唇边,拉着珠玛退开,低低道:“这样他再偷奶吃,嘴唇碰到皮肤,就会留下罪证,再也抵不了赖了。”珠玛似乎觉得这样也能让阿月哥哥保持对自己的忠诚,捂嘴一笑。两个孩子各自上床睡去。

中年人会了意,在黑暗中笑了一笑,沉沉睡着。

第二天早上起床之后,大家围坐在餐桌边,中年人发现,除了黑姑娘、旺堆和珠玛,每个孩子,包括阿月自己,额头正中都有一个红色的唇印圈圈。

孩子们相互指着对方笑起来,旺堆偷偷看着珠玛,珠玛偷偷瞄着旺堆,都觉得不可思议。

黑姑娘和阿月交换了一下目光,都笑了。

竹楼中没有镜子,中年人不知道,他的脸上也有……而且,是左右腮帮上各一个。

十二因缘之:老死

星锣金灿,钟鸣撼山。

随着一声庄严佛颂,少林寺藏经阁新院落成典礼正式开始。

各地佛门、武林、官场、商界到贺者颇多,少林新任方丈小胜德光满面春风地穿过人丛,走上石阶,立身匾下,背对漆色明红的殿口,手捻素珠,当众讲话。他向大家亲切介绍了少林近年来与藏地佛门友好交往的情况,深刻阐述了双方互驻僧侣、介译经典的意义,深切缅怀了中原、西域佛门之中曾经涌现出的无数高僧大德,特别是为促成两地沟通而做出卓越贡献的白教丹增赤烈上师和前少林掌门小山宗书大师,并为这两位先贤未能亲眼目睹今日之盛事表示深深地遗憾。

开光仪式过后,众人纷纷献礼,金银布匹、僧衣僧鞋,吃穿用度应有尽有,少林上下忙着统计收纳,热闹非凡。陆荒桥有心近前和德光说几句话以表亲近,可是对方身边人多,实在插不进腿去,更没人特意过来让让自己。他咂着嘴感觉怪不是味儿,眼睛甩甩,瞄见普从在角落站着看闲,便凑近来搭话,二人聊上几句,从热闹的院子里退了出来。

陆荒桥原是少林常客,也不见外,信步悠踱,走在前面。他歪歪着脸,望着衔风的檐角和屋脊上的蓝天,感叹道:“日子过得好快呢。这一眨眼,我那老伙计都走了好几年了。”

普从让着半个身子跟在后面,听这话在行走中略躬:“是。”

陆荒桥神思陷在回忆中,缓缓地道:“小山师兄待人和厚,武当经营不善,人才凋零,那些年来,他可是没少帮我。”

普从道:“老剑客哪里的话。恩师被聚豪匪徒掳杀,老剑客拼将一死,将恩师遗体抢回,以致身中奇毒,多处受伤,这份大恩大德,少林永志不忘。”

陆荒桥遗憾地摇了摇手,表示不要把这小事挂在心上,长吁道:“咱们去看看他吧。”

普从颌首,一路西行,将陆荒桥引至塔林,此处乃少林历代高僧埋骨之所,无风清静,一派寂然。

陆荒桥在小山宗书灵塔前拜罢,望着塔基上所覆的青苔,喉头苦哽,心下废然,轻轻踮起脚来,拔去塔肩上一枝荒草,捏在手里看着,久久不抛。

普从低劝道:“无常若是,老剑客也不要太伤感了。”

陆荒桥茫然点头,目光抬起,看到塔腰上有一块石板,上面刻有介绍小山宗书的生平的文字。他背手捻着草棍,眯眼读去,目光走不数行,忽然定住,急侧头喝斥道:“太不象话!”

普从不慌不忙,浅浅躬身道:“老剑客何出此言?”

陆荒桥拿草枝愤愤戳点着石板中部:“你瞧瞧,这写的是什么!他明明是隆庆二年秋圆寂,怎么你们刻成隆庆元年了?连这么重要的日期都弄错,简直太也荒唐!”

普从的身子定住,眼光半抬,在陆荒桥的脸上停了两个呼吸,腰身慢慢地直起了一些,缓缓道:“恩师确是隆庆元年圆寂,确凿无疑,只恐是老剑客您记错了。”

陆荒桥瞪大眼睛瞧他,凝止片刻,涩滞地扭转回头,望着石板上的文字,没了声息。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草原上角号声声,威武沉雄。

一片足有万人之众的盛装队伍迎向西方。

在高空下望,队伍前部金红交映、中部花杂纷呈,尾端零零散散,竟似一颗过境的彗星。

俺答颤巍巍地骑着大马,在钟金、乌恩奇、黄台吉、把汉那吉团团拱卫下,走在队伍的最中间。稍后面有一辆金碧辉煌、仿佛一间宫殿的马车,红衣铁卫营身无甲刃,拥车前行,再外侧,则是鞑靼最普通的百姓。

行出十余里路,但见云过高天,影走平原,绿意莽莽的草原那头,渐渐现出一个孤单的身影。

此人头戴黄帽,身披黄袍,左手垂在体侧,右手摇着七宝六真转经筒,慢慢行来,意态闲适。

“是上师,上师来了!”人们一片欢呼。

双方渐行渐近,俺答下马前迎,到近前深施一礼,道:“如今黄教大兴,传遍西藏鞑靼,座下弟子何止数十万众?不想上师此来,仍是单人行脚,实实让人敬慕、感叹!”

索南嘉措一笑:“小僧何德何能,竟敢劳老汗王出迎十里,如此兴师动众!佛门大兴,老汗王亦功德无量。小僧在西藏,常常为汗王念经祈福。”

“哈哈,那可多谢上师了!请!”

“请!”

两人携手揽腕,共上金车,队伍折转,回到板升城外一片平原草场。

草场上有一座寺庙,气势恢宏,不设围墙。

庙外聚满了各部族的民众,穿着节日的盛装翘首以盼,远远瞧见索南嘉措和俺答汗到了,都跪伏在地,叩首相拜。

进得寺来,甬道两侧有僧人迎上,右手边皆是白衣比丘尼,左手边皆是红衣喇嘛。比丘尼中有人进步施礼,口称:“雄色山白教根本上师佛母奶格玛,值此盂兰盆盛会之际,指派我等致礼俺答汗、索南嘉措上师,愿两位平安吉祥。”俺答合十回礼相谢。索南嘉措谢道:“佛母自主持雄色寺以来,约束僧众、宏传佛法,多次阻消藏巴汗兴兵之念,避免生灵涂炭,实有无上功德,小僧在此遥祝佛母法驾恭安。”

白衣比丘尼颌首退开,左手边一红衣喇嘛走上前来:“瓦剌国师火黎孤温,指派小僧致礼俺答汗及索南嘉措上师,愿大汗伟业千秋、身体康健,上师弘法如愿、势如破竹。我家绰罗斯汗另备好礼相赠,渴请两位笑纳。”说着呈上礼单。俺答谢过,亲手接了,转交侍从。众人恭请索南嘉措进殿。

大雄宝殿上早有僧众备好了金盆净水,俺答率众在殿内跪定,索南嘉措亲主仪轨,指尖蘸水,向释迦牟尼佛像上三弹,口诵经文。外间鞑靼民众片片跪倒,方圆十数里内,静静无声。

仪式举行完毕,民众们各自起身,欢喜无量,开始在寺外庆祝活动,有的牵着牲口调理鞍辔准备赛马,有的穿上色彩艳丽、布满花纹铆钉的昭德格跳来跳去,相互撞着胸。有的摆弄弓箭,有的抡着布鲁,妇女们或抱着孩子,或四处观望,谈话说笑,热闹异常。

俺答派人接待宾客,自拉着索南嘉措来到殿侧一处小堂屋,将所有人屏退于外,遣得远远,关上了门窗。

小屋当中一张桌子两把椅,桌上备有茶具,地央摆着火炉,上面置一铁锅,炉火烧得正旺,锅内飘出阵阵茶香。俺答请索南嘉措落座,亲自取水冲过茶碗,打了一杯茶,双手敬捧到索南嘉措面前。

索南嘉措笑眼看他,安坐不动,也不伸手去接。

俺答身子前倾:“小王昏昏老矣,心中所挂,只是一事。”

索南嘉措:“老汗王有话请讲。”

俺答:“灵魂之说,倒底确实?转世之谈,有或未有?”

索南嘉措一笑,接杯泼水于炉,哧拉一声,水化为烟气而散。

俺答思索片刻,若有所悟,面露欣喜,恭敬道:“早闻藏传秘法绝世罕稀,能度万劫万苦,即身成佛,可是真实?”

索南嘉措搁杯于桌:“确是真实。”

俺答:“秘法殊胜,世人穷心尽力,难得其真。小王深慕上师,以往多次请益,上师皆笑而不答,今小王昏老,时日无多,恳请上师以真传秘法见赐。”

索南嘉措笑道:“万法皆空,何秘之有?老汗王勿将市井愚言当真,只需修善养明,将国家治理好,便是佛德了。”

俺答默然片刻,道:“多年来小王举鞑靼全国之力供奉上师,弘法不遗余力,应用未敢有缺,而今小王年迈,四体皆痛,举止顿挫,百节生风,只恐大限不远。还请上师看在多年情分之上,传了小王罢。”言虽恳切,脸上已然暗含不悦。

索南嘉措沉吟半晌,无奈一笑:“也罢。既如此,就请老汗王奉接。”

俺答身心激动,整理衣袍,折身跪倒在索南嘉措膝下。

只见索南嘉措探手入怀,好像掏摸着些什么,拿出来时握成拳状,不知里面攥着什么东西。

俺答恭恭敬敬,双手如捧其心,举出向前来接。

索南嘉措的拳头伸到他那两只手掌上方尺许处,拳心翻转向下,张开五指。

俺答睁大眼瞧着,两手微微颤抖,只觉这是此生最为激动人心的时刻,相比之下,以往带雄兵驰骋万里的昂扬都不值一看了。

然而当对方五指张开,并不见一物落下。

他不禁呆了一呆,以为自己老眼昏花没瞧见,把两掌回凑到脸前来瞧,仍是空空如也,掌心中也确没有任何实物碰触之感。

他确认再三,扬起脸来:“上师,秘法何在?”

索南嘉措微笑看着他的手心:“这就是密法。”

俺答脑筋绷起,脸膛胀红,霍然站起待要詈骂,忽然僵住,重新看了看手心,像是懂了什么,脸上怒色渐融渐转,继而哈哈大笑起来:“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之后二人吃喝畅谈,再不提秘法之事,自此格鲁派与鞑靼交往愈渐密深,次年,明隆庆皇帝驾崩,子朱翊钧继位,是为明万历帝。六年后,俺答与索南嘉措于青海会见,互赠尊号,俺答尊奉索南嘉措为“金刚持达赖喇嘛”并赠以重达百两的金印一颗。索南嘉措回赠俺答汗“法王大梵天”称号,并学汉人习俗,自认为达赖三世,追认根敦朱巴为一世达赖,根敦嘉措为二世。世间从此有达赖喇嘛之称谓。

万历十五年,俺答汗病逝,索南嘉措亲至鞑靼主持了葬礼,次年赴京朝见万历皇帝时,因当年时轮劲逆转的内伤复发无治,死于途中。索南嘉措为人和善可亲,在生前与明廷官员的关系也一直保持得很好,一生为汉蒙藏三族的和平、为国家的安定统一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十二因缘之:生

金风扫过,沿河一片高高的黄土岗侧,干酥土面剥若尘烟,扬了个一天一地。

一个尘灰满面、须发蓬乱的男子艰难爬上土岗,撑起身躯,手搭凉棚挡住耀目的阳光,虚起眼睛向无边沃野间望去,但见高天之下龙曲九卷,万里河蜒,洪波滚滚,无上恢弘,不由得眼角起皱,泪涌欲滴。

看遍了锦绣江山,走遍了万里中华,现如今,终于又重归故地,见到了这壮丽、伟大、汲源天水的黄河!

活着,我还活着……

这如画的世界啊,若没有亿兆生灵的存活与眷恋,你的美将交付给谁看。

他驻立良久,捉袖在两边眼角按了按,揣起这无法言喻的心情,向河湾岔口之侧那几户零零落落的人家行去。

下坡之际贴身风过,残破的大氅扯起向天,虚掠如火。

村口一株老树藤葛缠绕,凋蔽如洗。周围草谷堆中,偶尔传来一两下鸡禽抖翅的扑响。

“杀啊——”

“别让狗鞑子跑了!”

呼喊声令男子一惊,抬头看时,一个身穿蓝衫的小男孩从村口跑出来,后面几个男孩子骑着条帚,手拿木刀追赶。他们瞧见这陌生男子,都愣了一愣,调头快速跑开。穿蓝衫的小男孩吸了下垂到唇边的鼻涕,回头一看其它人都不见了,喊道:“等等鹅!”摇着手朝他们追去。

男子领悟过来,笑了一笑,摇摇头继续前行。

村口这株大树下的房屋低矮残破,瓦缝里荒草丛生,荆条木板勒就的篱笆围出一方小小的晒谷场,里面黄土夯金,阳光闪烁,木架缝隙间无声行走的光影,令厚重的、布满刻纹的碾盘产生了一种日晷般的精致。

男子拖着步子一走一过时,目光只是往院中略瞄了一眼,却忽地凝住。

在那小院的柴堆之中,斜斜歪着一把长柄断刀。

他停步怔然望了一阵,忽然一跃穿过篱笆,窜至近前,一把将断刀抄起。

这刀拦腰断去,刀身锈厚,刃口多缺,断口处已磨得秃圆。刀柄缝隙里,满是黑黝黝的油泥,摸上去隐约能感觉到一点雕刻纹路,手感熟悉如回忆烧尽的余温。

他想起什么似的,急翻过来,只见刀苗根部靠近护手处,隐约可见凹刻的“长河”二字,登时一呆。

“长河……长河……”

他肩头耸动,浑身颤抖,抱刀痛哭失声。

吱呀门响,有人大声道:“嫩是谁?想偷鹅家的柴刀么?”

听到这稚嫩的河南口音,男子一愣,侧头望去,只见一个八九岁、歪扎小辫儿光着脚的女孩子跳出屋来,正叉腰气势汹汹,望着自己。

男子问道:“你这刀从哪来的?”

小女孩道:“从黄河边儿捡的!”说完又觉不妥,大声补充道:“鹅捡的就是鹅的!”

“铃子,你娃跟哪个说话咧?”

随着老迈的话音,雨蚀变形的板门缝里,一个鬓发苍苍的老妪驼身探出头来,一瞧见院中手拿柴刀、蓬头垢面的男子,登时吃了一吓,赶忙伸出枯枝般的手,将小女孩拢腰护在腿侧。

男子顿感歉然,在这一老一少,一浑一浊两对眼睛的注视下,缓缓将刀搁回原位,又从怀中掏出一块碎银搁在地上,退向院外。

老妪哑声试探道:“喝口水呗?”

男子摇了摇头:“谢了。”

小女孩仍狠狠地盯视着他。见他身子已在篱笆之外,飞快地跑出去将银子捡起跑回,搁嘴里用力一咬,瞧着上面的齿痕,惊喜道:“嬷嬷,是真咧!”

老人惊疑满目,不知所措,只用手将她紧紧地拢住。

小女孩努力挣开,跑出两步到院心,向那疲惫的男子喊道:“嫩要是喜欢,就拿去呗!当是卖给嫩啦,中不?”

男子手扶篱笆,回头一笑:“不用了。让它与柴枝作伴,也是一样。”

他又朝那把断刀深深望了一眼,仰面瞧瞧明蓝流絮的天空,又看看落叶飘金的村巷,露出满足的笑容,口中喃喃叨念着:“过客,过客!”振作精神,阔步向前,行入秋色。

外传第一杀手系列第一杀手之怪孩子

关于第一杀手的传奇故事有很多,不过大都是第一杀手成名以后的事,这次讲的故事,却是发生在第一杀手小的时候。

春风镇是个小镇,没有大城市的繁华热闹,也没有那么多的人。

但是这里的人每一个都是那样纯朴善良,他们就象身处乱世中的世外桃园一样,过着清静无忧的日子。

可是这个镇子上却有一个孤儿。

他是镇上唯一的一个孤儿,今年有八九岁大,他平常就坐在镇上唯一的一家小酒馆的屋檐下,白天看行人,晚上看星星。

镇上的人几乎都知道,三年前,一个女人抱着他,从镇上经过,把他放在了镇里玩耍的孩子中间,然后就走了,过了不久,镇上杀来一队人,拿着刀枪兵刃,四处打听那个女人的踪迹,后来也一阵风地追去了。

那队人刚走片刻,又有一个马队卷地而来,问清那女人和另一队人的去向后,又象一阵风一样消失。

象这样的队伍,一个下午来了十几拨。

这样奇怪的事,春风镇从来不曾有过,所以大家的印象都十分深。

给大家印象更深的,却是留下的这个孩子。

当玩耍的孩子们都走光的时候,只剩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的母亲也再也没有回来。

有好心的人见他的母亲没有回来接他,就想带他回自己家里暂时住下,可是这孩子一动也不动,那红扑扑的小脸上露出的,是与年龄极度不符的沧桑与冷峻。

于是有人便拿食物给他吃,他接过来就吃,并不说一句话,也很少去看给他食物的人一眼。

所以,大家都叫他“怪孩子”。

若是放在别的地方,谁也不会再理这个孩子,更不会给这个没礼貌的怪孩子食物吃,可是春风镇上的人不同,每个人都很善良,谁也不会和一个孩子计较什么,相反,他们都很同情这个怪孩子的遭遇,所以对他更加关怀。

冬天,裁缝铺的马大娘会为怪孩子缝制一套棉衣服,夏天,卖西瓜的老王也会和善地摸着他的头,给他几块西瓜。

开始的时候,镇上的孩子们都不喜欢他,只是远远地看着他,怪孩子经常一坐就是大半天,连眼睛也不睁一下。有时候,孩子们还会往他身上扔一块石头,——那并不是恶意的,他们只想看看,这个怪孩子是否还活着。

后来渐渐地,孩子们都喜欢上了怪孩子,因为他有时会到林子中去打鸟,他的弹弓射得又准又巧,若是哪个孩子求他不要把鸟射死,而是射下来养着,他一个弹子射出去,鸟掉下来,只会受些伤,却绝不会死。

怪孩子还经常去河边叉鱼,他用一根破木棍,顶端绑上一把生锈的小刀,叉的鱼却比别的孩子用父亲的鱼叉叉到的还多。

一次孩子们在林中遇到了只恶狼,怪孩子拿着小刀和狼拼斗拖延,使孩子们得以逃脱,等大人们赶来救援的时候,发现狼竟然被怪孩子杀死了,怪孩子全身是血,被咬伤多处,却直直地站在那里,眼神就象那头狼一样。

到后来怪孩子只要在街上一走,后面就会有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们跟着,他就象个天生的王者。

更多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坐在小酒馆旁边的石头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他还会到私塾外面去听讲,但先生让他进去听,他又走开。

偶尔他会帮教书先生做些零活,要上几张纸和墨,先生不知道他要写什么,但是都给了他。

怪孩子总是默默地帮助别人干活,有时候他听到谁家的鸡跑丢了,用不着多久,他就会把鸡找回来,不知不觉地放回那家的鸡窝里。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了,怪孩子其实是个好孩子。

这天,怪孩子走进了小酒馆儿,默默地打扫着屋子,把桌子板凳擦得一尘不染,又拿起扫帚把店门前扫得干干净净。

这个小酒馆虽然不大,但是由于镇上只有这一家酒馆,所以生意还不错,镇上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样不同的职业,他们卖出自己的劳动成果,再从别人那里获得自己所需。

酒馆儿的老板姓张,已经六十多岁了,人也很好。他知道怪孩子的脾气,也不出手拦他,等怪孩子把手中的活儿干完了,他切了一盘猪头肉,抓了一把花生米,放在桌上,对怪孩子说:“来,孩子,这是新酱出来的,吃吧!”

怪孩子摇了摇头,说道:“我不要。”

老张问:“那你……”

怪孩子道:“我要酒。”

老张愣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怪孩子喝了酒,又走出去,继续看路上的行人。

今天的怪孩子有些奇怪,但怪孩子本来已经够怪,所以也没有人去注意。

只有怪孩子自己心里知道,他在这个镇上,已经呆了一年了。

他发现老张是个孤老头子,便经常帮助老张干这干那,到第二年的这个日子,他照例要上一杯酒,什么话也不多说。

在村子里面,只有一个孩子和他交上了朋友,怪孩子从没问过这个孩子姓什么,叫什么,那个孩子也从没问过怪孩子。

那孩子十分笨,所以大家都叫他“笨孩子”。

笨孩子听怪孩子说,给老张干活可以得到猪头肉,便跟着怪孩子帮老张干活,想吃猪头肉,但他平常只得到花生米。

今天,又到了该喝酒的日子,也就是怪孩子到镇上来的“纪念日”,这是第三个年头了。

这回他是和笨孩子一起来的,他们两个一起干活,挑了水,劈了柴,干了一大天。

怪孩子得到了他的一杯酒,笨孩子只要猪头肉。

老张不大喜欢笨孩子,他知道笨孩子是村东头傻子家的孩子,但是既然笨孩子为他干了这么久的活儿,今天又指名要猪头肉,给他一块也没什么。

笨孩子得到了一块猪头肉,他说道:“我不要花生米了。”

老张心道:“我根本也没想给你。”

笨孩子拿出一把小刀,开始切猪头肉,他的人笨,手好像也不灵光,切得四分五裂,块头很大。

老张道:“你把它切成小片,一片一片吃,就可以多吃一会儿。”

笨孩子看了看老张,把一大块放进嘴里,说道:“切得再多,肉也不会多出一块来。”

怪孩子笑了,他知道这两个人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一个是小生意人,一个是大生意人。

两个孩子吃喝完毕后,便一起坐在酒馆一边的青石上看行人。

今天的行人不多。

怪孩子问:“你知道我为什么只和你做朋友吗?”

笨孩子摇摇头。

“因为你不爱说话,有时候比我还不爱说话。”

“噢。”

“你为什么不爱说话?”

“因为我是白痴。”

怪孩子笑得岔了气儿:“你怎么这么说?”

“大家都这么说。”

“为什么?”

“因为我爸是个白痴,所以我也是白痴。”

“哦,那你娘呢?”

“她不是白痴。”

“我是问她在哪里?”

“她是个聪明人。”

怪孩子生气道:“你怎么老是答非所问?”

笨孩子很平静:“我已经回答了。”

“你回答了什么?”

“她是个聪明人。”

“那又怎么样?”

“她既然聪明,又怎会呆在白痴家里?自然是到别人家白吃去了。”

“原来你娘改嫁了。”怪孩子愣了一愣,道:“你不是个白痴。”

“为什么?”

“大概是因为你说的话,别人都听不懂,才会说你是白痴。”

“刚才你不是听懂了?”

怪孩子叹了口气:“那还是在你的解释之下才听懂的。”

“还好,有的人我给他解释他也听不懂。”

怪孩子道:“我是个聪明人。”

“你还是别做聪明人为好。”

“为什么?”

“不为什么。”

怪孩子知道他说的“不为什么”,一定有“为什么”,可是他不解释,自己一辈子也不会清楚。

他说道:“我需要你的帮助。”

笨孩子懒得说话,便打了个手势让他说。

怪孩子道:“我要做大事,需要你这样绝顶聪明的人。”

笨孩子翻了翻眼睛。

怪孩子道:“跟我来。”

他把笨孩子带到他自己的“秘密基地”,无论是什么年代,孩子们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秘密基地。”

怪孩子拿出一卷纸,对笨孩子说道:“你看看。”

笨孩子接过来,又还给怪孩子:“我不认字。”

怪孩子道:“这是我的仇家名单,是我妈妈告诉我的,我怕忘记,都记在了纸上,但三年来,我仍有一部分忘得一干二净。”

笨孩子没有反应。

怪孩子用极悲怆的声音道:“我娘告诉我,我父亲是江湖上的‘第一杀手’,我们一家都被武林中人追杀,爹被杀死了,我娘带我逃出来,可是追兵紧追不舍,我娘只好把我混在镇上的孩子中间,她说自己逃走后,一年之内若回不来,就是被杀了!”

笨孩子抠着屁股。

怪孩子满怀感慨地道:“三年来,我坐在石头上,看来往的行人,实际是在练眼力,现在我可以在一瞥之下,在人群中找到我想找到的人,我苦练弹弓和飞叉,现在也是百发百中,我帮助镇上的人做各种粗细活儿,身体得到了充分的煅炼。

既然三年都等不到母亲,我也不再抱任何希望,我准备离开这里,去闯荡江湖,为母亲和父亲报仇,我要杀尽江湖上的仇家,然后扫平江湖,继承父亲的衣钵,成为新的‘第一杀手’!

但是以我现在的力量,是绝对无法与那些江湖人斗的,所以我需要一个绝顶聪明的人来帮我……”

他忽然闻到一股臭气,原来笨孩子蹲在那里在拉屎。

“啊!你这个白痴!”怪孩子怒道:“你怎么可以在我的‘秘密基地’里拉屎!?”

笨孩子道:“你既然准备要走了,还留着这个‘秘密基地’干什么?”

怪孩子想了想,道:“这倒也是。喂,我刚才说的,你都听明白了吗?”

笨孩子道:“听明白了!我拉完了,你有纸没有?”

“有。”怪孩子把手中的纸递给笨孩子。

笨孩子揩完屁股,提上了裤子。

“哇——!”怪孩子忽然象被蜂子蛰了似地叫了起来:“名单!那是我的名单!”

原来他把仇家名单递给笨孩子揩了屁股。

怪孩子大叫道:“你赔我名单!”

笨孩子道:“是你自己给我的。”

怪孩子双腿一软,跪在那堆屎面前,哭道:“娘!孩儿不孝,把仇人名单都弄没了,可怎么给你报仇啊!”

笨孩子拍了拍他的肩头,道:“这是天意,也许你娘在天之灵不让你去报仇。”

怪孩子站起来,一把抓住笨孩子,道:“你既然毁了我的名单,就要跟我走,帮我报仇!”

笨孩子道:“我是个白痴,跟着你有什么用?”

怪孩子笑道:“说实话,你比我还要聪明得多,咱们两个并肩闯荡江湖,将来我做第一杀手,杀尽天下英雄豪杰,你就做我的军师。”

笨孩子想了想,道:“好吧。”他又顿了一顿,道:“你等一等,我回家办点事。”

笨孩子去了不长时间,又回来了,说道:“咱们走吧。”

怪孩子问道:“你回家去做什么?”

笨孩子道:“我把我爹杀了。”

怪孩子惊道:“你为什么要杀他?”

笨孩子平静地道:“杀了他,我就再也没有任何牵挂。”

就这样,两个孩子并肩上路了。

他们翻过了山梁,泅过了河流,打鸟雀为食,猎野兽充饥,这一天,他们走上了一个极高的山崖,向远处眺望。

“啊!你看!那边就是一个大城!”怪孩子兴奋地向远处的一个城指去,发出不似人声的狂笑:“我要把他们都杀了!”

笨孩子道:“为什么?他们也是你的仇人?”

怪孩子冷道:“城里人没一个是好东西!当初娘带着我逃跑的时候,就途经过许多城市,我们身上有钱,他们就对我们毕恭毕敬,没钱的时候,他们就连打带骂,那些守门的士兵,还调戏我娘!”

笨孩子道:“水掉进热油锅里,早晚要被崩出去,若是想呆下去,就只有变成油。”

“你是说要我溶入他们中去?”

“他们人多,你只有一个。”

“是我们两个。”

“不,只有你一个。”说完他伸手把怪孩子从崖上推了下去。

“傻瓜。”笨孩子摇了摇头,“你若真做了‘第一杀手’,将来早晚有一天会杀了我。既然我比你聪明,为什么还要做你的军师?我要做‘第一杀手’。”

他循路而下,向那远处的城市走去。

他后来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在江湖上炼就了一身绝顶武功,成为了“杀人于无形、千里之外取人性命、人人谈之色变”的“第一杀手”。

怪孩子死了吗?

不,他没有死,他在山间的枯树上挂了一下,再摔下去,摔得不算太重,但是失去了记忆。

一个漂亮的小牧女救了他。

后来怪孩子长大后,和小牧女结了婚,过了一辈子没有仇恨,没有烦恼的幸福日子。

我本善良

残秋。冬天的脚步,已近了。

朝阳的金光洒在我家破旧的小屋上,发黄的窗纸变得亮了些,远处传来几声狗吠与鸡啼。

院子里堆了些旧茅草,那是我修房子剩下的——夏秋两季,雨水多的时候,屋子就漏个不停。

墙角的小棚子里挂着些锄头、镰刀之类的农具,而且磨得很亮——邻居们都说我是个勤快而又老实的男人。可是我的生活依然贫穷,——永远有缴不完的苛捐杂税,一年的收成倒最后所剩无几,连糊口都成问题。

屋里除了一盘土炕,就只剩下一个铜脸盆和一面半旧的铜镜——那是琳儿嫁给我时的陪送,我们被赶出来时,她的二娘只允许我们带上这两样东西。此刻它们正摆在一个破旧的红漆箱子上,箱子里面装的是我们一家人由春到冬的所有衣服,还有各种颜色零碎的布头——它们在将来某一天,将作为补丁被缝在衣服的破洞上。

“哇啊~哇啊~”

“孩子又哭了!你还不去给他换尿布!”琳儿昔日的燕语莺声如今听来,却与骂街的泼妇没有什么不同,可是我并不怪她,这并不是她的错,是环境改变了人。

我揉着惺忪的睡眼爬起来,动作稍慢了些,‘咣’地一声就被琳儿一脚踹到了地下。

地上很凉,我赶忙摸起来,穿上裤子,默默地拿起尿布给儿子换。

“你就不能快点儿吗?哭得我真闹心!”琳儿催促着,把被子蒙在了头上,好像那正在撕心裂肺地哭着的孩子并不是她的亲生骨肉。

我什么也没说,这些年的生活已使我早学会了打掉牙和着血往肚子里咽。

琳儿的父亲张九昌是关东有名的剑客,当年我还是个孤儿四处乞讨为生的时候,他收留了我,给我饭吃,传授给我功夫,他说,我根骨奇佳,将来一定会成为武林中响当当的人物,就这样,他把女儿琳儿嫁给了我。

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我刻苦地学功夫,努力地学,可是到了现在,我连琳儿都打不过,我发现自己的内心,并不是因为喜欢武艺而去练它,实际上只是为了感恩而已,我强迫自己去练,去下功夫,却没有半点用处,我不想成为什么大侠,更不愿意当什么剑客,我喜欢恬静的田园生活,喜欢在春天把一颗颗种子播撒在地上,看着嫩绿的芽儿渐渐地生长,茁壮地生长,我喜欢在烈日下挥舞锄头,看着自己的汗水滴落在地,喜欢在青绿喜人的玉米地里穿行,在火红的辣椒园里盘坐小憩……

岳父见我实在不成器,后悔不能识人,把女儿嫁给错了,结果夹气窝火地一命呜呼了,家业都传给了他二房夫人的儿子,我和琳儿便被赶了出来。我不会经营生意,虽然努力地种田,但日子仍然越过越穷,本来对我充满期望的琳儿也死了心,渐渐对一切都变得冷漠,对我非打即骂,自打有了孩子以后,我以为她会对我好一些,没想到她更加厌烦,动辄对我就是劈头盖脸一顿打,我也知道是我不好,累得她跟我过这苦日子。从她看孩子的眼神上,我看不出一点母爱和温情,有时候我实在看不下去,想和她打上一架,转念想想若真打起来,我也打不过她,便就忍了下来。

“这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的,命里注定。”我喃喃自语地说着,换完尿布,把孩子抱起来,摇晃着,轻轻拍了拍琳儿的肩头:“琳儿,孩子还是哭,大概是饿了,你喂喂他吧。”

“喂!喂!喂什么喂!?跟着你吃不好,喝不好,我哪来的奶水喂孩子!?把他抱出去!别吵我!”

琳儿头也不回一下,我的泪水呼地一下子涌出来,昔日新婚燕尔,儿女情长的日子早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不争气,可这又能怪谁呢?

我默默地抱起孩子,穿上鞋,走到外屋,寒冷的秋风象细蛇一样从门窗缝隙中窜进来,咝咝地响。孩子什么也不懂,仍然自顾自地哭着。我抱些柴禾升起了火,在锅里添了些水,揭开米箱,里面空空如也,小米和高梁都吃完了,米箱底下还散落着一点玉米面,我细心地把它收起来,倒进锅里,不大功夫,熬成了小半锅稀面汤,我坐在灶台边,拿着匙儿舀了一些,吹了吹,喂给孩子吃。

玉米面很粗,又夹了些米箱底的土,有些发黑,孩子一口一口地吃着,呛得咳了两声,我的泪也大滴大滴地落了下来。忽然手中的匙子‘啪’地一声被打飞,我抬头一看,是琳儿。

“你这个没用的男人!你就拿这东西喂孩子么?”琳儿劈手把孩子夺过,一脚把我踢了个趔趄:“你还算是个男人么?功夫功夫学不成,买卖买卖做不好,整天介说些君子固穷的臭理论,又说什么江湖上血雨腥风,倒头来还不如归隐山林的好,那是人说的话么?没能耐的才那么说呢!有本事的谁不在江湖上吃香的喝辣的?人生在世,即使不活它个轰轰烈烈,也要活得有滋有味儿才行!你看看你!一副窝囊样!”

“你给我滚!”她说着走进里屋,撩起衣服,给孩子喂起奶来。

我默默地走出去,把门关好,北风吹过,我不禁打了个寒噤,哆哆嗦嗦地抱着肩膀,蹲在了门槛儿边,抬头看看破败的土墙,脏兮兮的院子,不禁悲从中来,痛哭流涕。

屋里琳儿仍自骂着:“都是我爹瞎了眼,愣说你将来能艺压武林,成为了不起的人物,现在怎么样?窝囊废一个!踢三脚都踹不出个瘪屁来!你看看爹的大徒弟,人家学了我爹的七十二路关天剑,如今在江湖上成了数得着的大侠,二徒弟稍差一些,也在项王府上做了武教习,三徒弟最不济,也成了关东有名的侠盗,个个出人头地,唯有你是烂泥扶不上墙!想当初我若是嫁给了他们,纵然做个小妾,也强似与你受穷!”

我越听越觉得羞耻,越听越伤心,越听越生气,心想:“我就是一个老实人,虽然窝囊些,但对你百依百顺,恩爱有嘉,也是很好的,我尽了全力,功夫仍练得不好,也是没办法的事,现在日子虽过得穷,钱可以去赚嘛,好歹我也是你丈夫,正所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夫妻之间吵吵闹闹本算不得什么,我都能忍,可你又何必说出这些尖酸刻薄的话来挖苦人呢?当初你嫁我之时,也是满心欢喜,想来不过是图着你爹说过的我能出人头地的话能够成真罢了!”正想着,忽然瞥见墙角有一包砒霜,那是以前毒耗子用的。听着屋中喋喋不休的骂声,我双眉一竖,一个罪恶的念头忽然掠过脑际!

“我再也无法忍受了,我有权利把握自己的人生,有权利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昔日之恩已成今日之怨,我何必再忍受她……”我蹲在那里犹豫着,大脑不停地翻腾:“可是,我们还有孩子,难道我真的忍心……”回想起昔日夫妻间的情意,我的身子战栗起来。“我们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的恩爱了,琳儿和我……那段美好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怎么办?倒底干不干?与其这样忍受痛苦的折磨,不如……对,只要狠下心去,一切都清静了!”我颤抖着双手打开纸包。纸包里白色的粉末让我悸动不已。

这种事又不是什么武林阴谋,不必筹划太周详,但也得想好进行的步骤才行,我想,嗯,我必须先装作若无其事,出其不意地点了琳儿的穴道再动手,叫她意识清醒,却无能为力,是的,这对她来说,的确很残酷!但是——这一切都是她逼出来的,我要让她后悔一辈子!

对了,还要先做好善后工作才是,免得到时手忙脚乱不凑手。于是我稳了稳心神,把纸包叠好,揣进怀里。出了门直奔县城。

今天不是大集的日子,县城里买卖摊贩并不是很多,我心里琢磨着:想买棺材是肯定钱不够了,一口薄皮的杨木棺材也要三两银子才行,转念想一想,哼,人死了之后,还讲究什么呢?只要有一块席子卷起来,简简单单地挖个坑,埋了算了。

我转来转去,寻找着卖草席的商贩,鼓楼拐角处正好有一家,地上铺着一张旧席,小贩坐在上面,还有不少都卷着立在一边,有竹片席,有草席,也有盖房子用的苇芭。我指着其中一张问道:“这张席子多少钱?”

“十文。”

我犹豫着摇头,小贩忙道:“十文钱,已经很便宜了。”我摇了摇头:“草不用人种,你把它割来,编成席子,也只不过加了个工而已,十文还是太多。”小贩白了我一眼,道:“这就不对了,除了手工,这编席还要用绳子编,这也是钱哪。”我道:“加上绳子,也不值十文。”小贩哼了一声,不再搭话。我指着他身下铺的那张旧的问道:“这张多少钱?”小贩一愣,斜眼笑道:“这张旧的已经铺在地上很长时间了,铺炕是不行了,卷死人还差不多!你也要?”我点了点头。小贩摸了摸下巴,道:“那……就给五文钱吧。”

“好的。”毕竟省了五文是五文。我给了钱,卷起这张旧席子,用绳子捆好背回了家。

进了院子,我推开屋门,屋里很静,我心里一阵紧张。我把草席放在墙角,哆嗦着拿起勺子,盛了一碗玉米汤,听听琳儿在里屋没什么动静,我把纸包掏出打开,把砒霜倒了进去,拌了拌,稳定心神,双手端着走进屋中。

儿子吃完了奶,安静地躺在一边,双眼眯着,似睡非睡,我的心不禁一痛:我也不想让孩子这么小就失去亲人,可是如今的我已经是忍无可忍了!

码在炕稍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琳儿手里拿着针线,坐在炕边,给孩子缝着过冬的小棉袄,一见我又进来了,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背过身去继续缝。

我凑到她身边,突然出手,‘啪’地点中她的穴道,她手中的棉衣针线落在地上,一脸的怒容:“你点我穴道干什么?快解开!”

“我知道打不过你,只好出此下策。”我得了手,舒了口气,缓缓地坐在她身边,深深地望着她,把那碗玉米汤在她面前晃了晃,道:“琳儿,知道吗?这碗里,我放了砒霜……”我的眼中溢出泪水:“其实,我也不想这么做……”

“你……”琳儿惊恐地瞪大眼睛,声音颤抖:“你要干什么?”

我摇了摇头,苦笑两声,道:“你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我受不了了,你知道吗?这折磨,我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琳儿,我不明白,难道在江湖上能够呼风唤雨就那么好吗?成为了大侠名剑后又怎么样呢?我太没用,学不成功夫,只能靠种地来养这个家,可是……我一直在想,我们的日子过得虽然苦些,但我爱你,我疼你,你一定能够理解我、支持我的,可是……你为什么要那样对我?你太令我伤心了。”我到外屋把那张旧席子拿进来,打开让她看看,叹了口气道:“我买不起棺材,只好买了这张席子,唉,卷个死人,有什么可讲究的?凑和着用吧。”

琳儿恐惧万分,颤声道:“我知道错了,可是我也是为了你好啊,大丈夫处世为人,本……本就应该纵横江湖,成就一番霸业……你既然喜欢过平淡的生活,我以后不逼你,不骂你就是了……”

“不,我知道这并不怪你,一个女人,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出人头地,本是无可厚非的。”我探出手去,拢住她的后颈,轻抚她的秀发,爱怜地望着她。

琳儿的目光恐惧地在我的眼睛和手中的碗上游移——碗里的热气早已消失不见,只剩下一片冷冰,玉米汤虽然很稀,但仍泛出淡淡的金黄。她不自然地笑笑,哆嗦着说道:“你……你还记不记得,咱们两个刚认识的时候,我,我们在一起舞剑拆招,两情相悦……”

“不用白废心机了,”我明白我的点穴功夫不深,她是想藉着和我多说话来拖延时间,这样她就能够运功冲开被封的穴道。我摇了摇头,道:“我不会给你冲开穴道的机会,你阻止不了我的,是我对不起你,我只希望你不要怪我,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说着我拿着碗的手缓缓地抬了起来。

“不,不……求求你……不要……”琳儿的脸色一下变得煞白,她瞪大了眼睛,紧紧地闭上了嘴唇。

“晚了……你说什么都没用了……让我们来世再见吧。”

我嗅着碗中淡淡的玉米香,心一横,仰头一饮而尽,转身缓缓地……,平静地躺在了草席上……第一杀手之剑开天

出关山道上,尘土飞扬。

小小的山口,两侧都是高崖险壁,有如刀劈斧凿一般。

几队马车挤在了一起,车上大箱小柜,都用厚布蒙了个严严实实,夹在中间马车里面的是女眷,不时传来埋怨声和受不了颠簸之苦的太太小姐、仆妇丫环的哼叽声。赶车的车夫身上满是灰尘,汗水早在脸上冲出一道道的泥沟,一看便知是走了很远的路。

所有人的脸上,都有着莫名的恐慌,好像大难临头。

就在此时,又一队马车卷地而来。

“喂,怎么停下了?”骑在马上那神经兮兮的,仿佛是主人一般模样的家伙开了口。

仆人答道:“主人,前面有几队车队,也正要过这山口,可是这山口太狭窄,不能容这些车同时通过,正好堵在这里。”

主人哼了一声,道:“有道也得我先行!耽搁了出关的日子,那还了得?这江湖上谁不知道我两广大侠尉迟由兵的名头!?阿傻,你难道没和他们说吗?”

阿傻面露难色:“说了,小的说‘我家主人乃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英雄,盖了天的豪杰,两广大侠尉迟由兵!’”

尉迟由兵笑道:“不错,好样儿的,见人就这么说。”

阿傻道:“是啊,小的说完,心想那几队马车必然屁滚尿流,逃之夭夭,可是……”

“可是怎么样?”

“可是他们连理都不理我,还让我滚!”

尉迟由兵大怒:“妈的!竟敢不给我两广大侠面子!这还得了!待我亲自去看!”

尉迟由兵纵马向前,只见前面几队马车间,正有几人在谈话。尉迟由兵怒喝一声,用了个‘鲤鱼翻’跳下马来,双脚一沾地,扬起一小片灰尘,他的目的,便是向众人显露他的功夫。

他身后的阿傻立刻大声喝采:“好身法!”

尉迟由兵一扭脸,呲牙裂嘴地低声骂道:“好什么好!”

阿傻嘟囔:“小的没背错啊。”

尉迟由兵单腿蹦蹦,用马挡着身子,脱下靴子,呲着牙揉脚心道:“妈的!落地时正踩到块尖石头,疼死我了!”

阿傻忙掏出一块大膏药,道:“主人!小伤不治,势必生事,小病不疗,劫数难逃,赶快把这膏药帖上吧!”

尉迟由兵大怒:“你往脚心上帖什么?真不懂药理!要知这阳虚治阴,阴虚治阳,这个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这个内病要外治,外病要内治,所谓这个三分病七分养,这个……”

阿傻唯唯诺诺,最后等尉迟由兵再也说不出什么来,他问道:“主人,这膏药倒底帖哪儿啊?”

尉迟由兵怒道:“这么半天你还没听明白?!脚疼,得帖在脑袋上,才能去根儿!”

阿傻喜道:“还是主人聪明!头痛医脚,脚痛医头,真神医也!”说完‘啪——’地一声,把这一大块膏药糊在了尉迟由兵脑门儿上。

尉迟由兵敲了阿傻脑袋一下,大叫道:“你这个笨蛋!我的眼睛都挡住了,这还能走路吗?”

阿傻摸着头上的大包,委屈道:“主人,那应该帖在哪儿啊?”

尉迟由兵道:“左脚疼,帖在右太阳穴上!”

“是是。”阿傻答应着,把膏药揭下来,帖在他右边太阳穴上。

尉迟由兵从怀中掏出镜子照了照,满意地点了点头,让阿傻搀着,一瘸一拐地向另外那几队马车的主人那儿走。

正好另一队马车中,有个胖丫环刚解手回来,看到那仆人搀着个弯腰掂脚,太阳穴上又帖了块膏药的人向前走路,便走过来,好心地道:“老太太,这山道石头多,走路可得小心点儿。”

尉迟由兵甩开阿傻,冲胖丫环大喊大叫道:“什么?老太太?你竟敢对我两广大侠如此无礼!”

胖丫环一愣,大吼一声,一掌狂扇,把个尉迟由兵的身子打得飞转起来,直射出去,撞到山壁一棵半枯的树上,滑落下来。那枯树有个树洞,里面的松鼠被这一震,吓得够呛,出洞一看,原来是尉迟由兵撞的,松鼠大怒,在尉迟由兵头顶撒了泡尿,逃了。

胖丫环拍拍手,哼了一声道:“不识抬举。”说罢一扭脸,扭着屁股走了。

阿傻急忙跑过去扶起尉迟由兵,道:“主人!你没事吧!”

尉迟由兵金星直冒,含混不清道:“我怎会有事?我是两广大侠……啊!不好,我出血了,这血怎么这么臊啊!还是黄色的……啊!天哪!难道我被她一掌打通‘人猪二脉’,炼成了绝世神功——金血神功!?”

阿傻道:“那是松鼠尿,主人。”

“噢。”尉迟由兵站了起来。阿傻见他不怒不悲,沉着稳重,不由赞道:“主人,您不愧是两广大侠,雍容雅度,气量非凡,这等风范就是那‘开天一剑’剑开天大侠也要逊色三分!”

尉迟由兵哼了一声,也不作答。

阿傻扶着他,双眉微蹙向那胖丫环远去的方向望着,表情极其沉重严肃:“主人,我看,那胖丫环身手非凡,并非寻常人物!”

尉迟由兵正色道:“不错!依我看,她就是昔年‘九尾神龙百剑仙’郭底黑的结发糟糠不下堂之第六房小妾:陌春花!”

“啊!竟然是她!”阿傻不禁捂着双颊,惊叫出声。

尉迟由兵一脸的抑郁:“不错!除了她,这天下还有谁能将我一掌击出十丈之外,鲜血直流?!”

阿傻道:“那是松鼠尿,主人。”

尉迟由兵潇洒地抹了一把头发,冷道:“没想到陌春花竟然做起了丫环,那么她的主人,则更不简单!”

阿傻道:“主人,既然对方来头这么大,我们不如绕道……”

尉迟由兵豪意陡生:“哼!管它什么来头,也要碰它一碰!今天我尉迟由兵便是横死当场,又何俱哉!”

阿傻泪水横流,泣道:“主人!小的没有选错!能跟着您这样的大侠行走江湖,是小的一生的荣幸!”

尉迟由兵也含泪抓着阿傻的肩头:“阿傻!果然是我的好仆人!你放心,无论到了什么时候,我尉迟由兵家的马桶都会留给你来刷!”

“嗯!”阿傻深深地点了点头,掏出一块手帕道:“主人,擦擦吧,松鼠尿又流下来了。”

两人雄纠纠,气昂昂,摆出英武之姿,向前走去,所过之处,众马夫、随从无不目瞪口呆,涕泪横流,或感动得砰然倒地。

只听有人喊道:“快拿水来!阿福被那两人的尿臊薰昏过去了……”

他们终于走到另几队马车的主人近前,只见那几人都是锦衣玉带,仪表非凡,有的挎剑,有的佩刀。

尉迟由兵惊道:“竟然是他们!”

阿傻道:“他们是什么人?”

尉迟由兵道:“你看,那个身穿大粪色衣服的,便是江南第一大侠叶遗使,自幼炼得‘顶天闭气功’,冠绝武林,据说可以憋住七天不大便。而且他内功极深,已炼到裁纸为刀,即可伤人的境界。那个猴屁股脸佩刀的,便是南海大侠席不净,此人刀法一流,只有脸有些酸。那个背着手象是在抠痣疮的,便是川中巨富脱刚,据说此人乃是当年脱脱太师的后代,家财巨富,武艺超群,乃是川中有名的大侠!”

阿傻道:“原来他们这么厉害!”

尉迟由兵道:“不用怕,他们都是正派大侠,和我一样。”

阿傻道:“原来如此!”

尉迟由兵近前拱手道:“在下乃是两广大侠尉迟由兵,几位请了!”

叶遗使雍容雅度,拱手还礼:“尉迟大侠也要出关?”

尉迟由兵道:“在下不想上厕所。”

叶遗使道:“在下说的是出关,不是出恭。”

“噢,差不多啦!”尉迟由兵道:“不知几位在此止住不行,所为何故?”

脱刚道:“我们正在讨论是不是还要出关去。”

“啊!”尉迟由兵大惊道:“这也要讨论?再不出关,就没有机会了!”

叶遗使道:“尉迟大侠有所不知,刚刚我们收到野猫传书,说‘开天一剑’剑开天大侠留了下来!”

席不净冷道:“我看他是不想活了!”

叶遗使沉声道:“武林中人,一接到‘亡命帖’,自杀的自杀,逃走的逃走,剑开天大侠敢独自留下来,还是令人佩服!”

席不净斜愣眼道:“我可不是逃走!我在关外有个亲戚,我这次出关,就是为了去看他。”

尉迟由兵道:“席大侠原来在关外还有亲戚。”

席不净一本正经地道:“正是!这亲戚是我妈当年和医巫闾山野人所生之子,算起来还是我的大哥。山里生活极为贫苦,所以我来看他。”

尉迟由兵道:“原来如此,那么席大侠为何带上家眷和全部家当?”

席不净叹道:“江湖险恶,席某人早已厌烦,此次出关,也算是退隐江湖吧!”

尉迟由兵道:“退隐江湖,乃是大事,岂可如此草草?阿傻!”

阿傻道:“在!”

尉迟由兵道:“把金盆拿来!”

阿傻应了一声,回去不多时,取来一个金盆。

尉迟由兵双手捧过金盆,递向席不净:“席大侠,此乃小弟祖传之物,历经数代传至我手,大侠就用它金盆洗手了罢!”

席不净细细看去,只见此金盆真个是金光灿烂,阳光一照,熠熠生辉!盆底处,竟然又白光耀眼,难道竟是白金!?

他不禁大为感叹,道:“贤弟!没想到我能用这么好的金盆洗手,这无疑让我在江湖的人生画卷上,添上了最华丽浓重的一笔!”叶遗使等听了,也拱手相贺。

尉迟由兵道:“席大侠何出此言!能让席大侠风风光光的退出江湖,我尉迟由兵就是舍出万贯家财,也是心甘情愿!这盆席大侠若是喜欢,小弟送与大侠!”

席不净感动道:“老弟侠义无双,从今后,你就是我的好兄弟!”

尉迟由兵道:“大哥过奖了!”

席不净接过金盆,只觉有股异味,问道:“贤弟此盆,平日作何之用?”

尉迟由兵道:“此盆代代相传,均用来端屎端尿,故而澄如真金!”

脱刚指着盆底白处问道:“此处可是白金?”

尉迟由兵道:“非也,那是尿碱。”

席不净大怒道:“尉迟由兵!你竟然拿尿盆来让我洗手?!”

尉迟由兵道:“大哥觉得不妥么?”

席不净怒道:“何止不妥,简直让人恶心!”

尉迟由兵高举尿盆,神情激动道:“差矣!此盆乃是天地初分时所造,别看用它端屎端尿,其实它却可除妖避邪,使百异不生,是以称为‘混元金斗’。”

席不净大惊失色道:“什么?它……就是混元金斗?”

尉迟由兵道:“正是!”

席不净呆立半晌,乃执尉迟由兵之手道:“险些错怪好人!”

尉迟由兵笑道:“自家兄弟,何出此言?”

席不净道:“兄弟宽洪大量,真大侠风范!”他回首对下人道:“此处无水,且把金盆收起,待来日再行金盆洗手之礼。”

“是。”下人掩着鼻子,抱着盆走了。

尉迟由兵道:“刚才叶大侠说,剑开天留在了中原?!”

叶遗使道:“正是。”

尉迟由兵道:“难道他想以一人之力,对付那‘第一杀手’!?还是他根本没有接到‘第一杀手’的‘亡命帖’?”

脱刚道:“武林中人,都接到了‘亡命帖’,剑开天也不例外,看来他的确想与‘第一杀手’一决雌雄!”

叶遗使道:“以剑开天的武功,应该能和‘第一杀手’打上几合,但他绝不可能取胜!”

席不净道:“不错!‘第一杀手’来去无踪,千里之外,亦可取人性命!我等不如还是尽快出关,别惹他为妙!”

忽然一名武士风尘仆仆,纵马疾弛而来,到几人近前,滚鞍落马,正是叶遗使家的仆人。

仆人禀道:“主人!剑开天约会‘第一杀手’本月十五,在京城决斗,若是剑开天胜了,第一杀手就收回‘亡命帖’,不再入中原武林,若是第一杀手胜了,那么他则执行‘亡命帖’,绝不留情!”

“下去吧!”

叶遗使从怀中掏出‘亡命帖’,只见上面歪斜地写道:“本约之内,布离开宗原则,要尔够伞!”落款是‘第一杀手’。

脱刚解释道:“这上面的意思是:‘本月之内,不离开中原者,要尔狗命!’这上面都是别字,更说明了发帖者的确是‘第一杀手’无疑,因为他虽然杀了一辈子的人,但是字却不认识几个。”

叶遗使道:“各位,今日是初九,剑开天与‘第一杀手’的决战还有六天,不如我们到京城去一趟,看看结果如何,即便剑大侠输了,我们再出关也不迟。”

脱刚道:“不错,第一杀手言出如山,不到时间,他绝不会下手,我们现在回去,也没什么关系。”

但凡有一线之路,谁也不愿意离开经营了几十年的家,这些逃命的大侠们,带的东西不过是诺大家业的九牛一毛,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房产地业无其数,金银珠宝堆成山,能过安稳的日子,谁不愿意去过呢?

‘开天一剑’剑开天大侠的家被人围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子都被武林中人租买了下来,京里大小客栈也都爆满,皇上早已被惊得逃出了紫禁城,猫在外城的小娼寮里,由几名伪装成嫖客的侍卫保护着,不断打听情况,与几个化妆成嫖客的大臣商量是否要迁都。

化妆成老鸨的太后道:“儿啊!如今这江湖上风起云涌,豪杰云聚京城,恐怕江山难保,我们不如早早迁都了罢!”

嫖客甲正是军机大臣完颜骨骨嘎,他正色道:“鸨儿娘此言差矣!江山岂可轻抛!迁都非同小可,必定震惊天下,到时狼烟四起,想稳定局势,势比登天!”

由于他们是化了妆,所以都不敢称‘太后’、‘皇上’,只说各自伪装的身份,不过此话听来,当真是不伦不类之至。

嫖客乙正是丞相巴土呜里娃拉麻,他面带愁容,眼神中却透露出他那头脑之精明,心机之多变。他说道:“话虽如此,但若不迁都,到时我们小命不保,哪里还能保得江山稳固?不如暂退,养精蓄锐,以待天时,再伺机反攻,大事可成!”

皇上道:“迁都目前已不可能,那些江湖人士,已然渗入在京城中每个角落,我们只能只身逃走了!”

完颜骨骨嘎哭道:“那怎么成……我还有三十多个小妾,再怎么说,也得一并救出来!”

巴土呜里娃拉麻哭道:“还有我那四十多个童男……”

皇上叹息一声道:“朕又何尝不是?秃蛋、长毛二妃也陷在宫中,又不能回去带她们,朕也是五内俱焚哪!”

太后也哭了起来:“这么说……我宫里养的那几个和尚……也完了……”

一时间小娼寮内哭声四起,就连化妆成嫖客的侍卫们也痛哭流涕,他们为与自己私通的宫女们婉惜,也为这末代的皇朝和自己的命运悲哀不已,空气中漂满了无尽的压抑与凄凉!

离剑开天与第一杀手决斗的日子已剩下三天。

剑开天无疑是江湖上最顶尖的人物,第一杀手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两人的决战,必然泣鬼惊神,成为整个江湖亘古以来绝无仅有极为辉煌的一笔!

人们都在思忖,剑开天倒底会怎么死?

因为他实在没有赢的可能!

面对第一杀手,没有人能赢!只要是第一杀手想杀的人,就一定得死!

第一杀手一度消声匿迹几十年,江湖中人也在安定生活中度过了几十年!

他一定会回来!那时候,整个天幕都会被鲜血迷蒙!放眼望去,大地上将堆满无边的残肢断骨,耳边将是永远挥之不去的哀叫悲鸣!

现在他回来了!

二指宽的纸条‘亡命帖’,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带给人们的却是无尽的恐慌!

几十年,人们都希望第一杀手老了,不中用了,可是一接到‘亡命帖’,大家仍然撇家舍业地逃走,因为谁也不想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清汤瓦舍,篱笆小院儿,就是剑开天的家。房顶上,风中那抖瑟不已的枯草似乎暗示着‘开天一剑’剑开天大侠的命运,房子的四周已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来看热闹儿的江湖豪客。

“剑大侠出来了!”

“剑大侠出来了!剑大侠,看这边!”

“剑大侠,让我们再多看你一眼!”

“剑大侠,我爱你!”

“剑大侠,好样儿的!”

——人们激动了!

——人们沸腾了!

每个人的脸上,都有泪水在流。

所有的人都收到了亡命帖,但是只有剑开天一个人敢留下来面对‘第一杀手’,他承继了江湖人那种不屈的精神,是整个江湖的一座不朽丰碑!

剑开天面对这些大侠豪客们,也不禁热泪纵横!

“天下的英雄们!你们放心!我剑开天一定会赢!”

立刻嘘声四起。

“且——!”

“不要脸!就凭你?!”

“想赢第一杀手,做梦吧!”

“耶!回去吧!好好哄哄大娘子,天下第一美人就要守寡喽!”

“我们只是想知道知道你是怎么死!”

“白痴!呸!”

剑开天狂啸一声,压下众人的声音,道:“我已找到了击败第一杀手的方法,我一定会赢的……”

噼里——叭叉——!臭鸡蛋和袜子飞了上来,然后是一阵起哄。

剑开天回身进屋,他的妻子走过来,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她的手曾无数次给予他战胜强敌的力量,可是这一次,她的手竟有些发凉发抖!

他的妻子任秋飒当年也是一代侠女,嫁给剑开天后,便不再用本名,而改称剑大娘子,或是‘剑任氏’。

剑开天望着妻子那憔悴的脸,道:“看你,人都成这个样子了,胡子也不刮刮。”

剑任氏双目含满眼屎顾不得抠,仍掩不住她眸中那似水柔情:“第一杀手与你决战在即,怎能不叫奴担心?”

这一句话说得剑开天柔肠百结,不由又落下泪来。

她掏出一块抹布,道:“别哭了,擦擦鼻涕吧。”

剑开天推开她的手:“那是小豪的尿布,别弄脏了。”

剑任氏回头向摇篮中的孩子望去,那是他们的骨肉,才三个月大,名叫剑小豪,孩子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灾难将会降临到他的头上,他不知道父亲将会失去生命,更不会知道若是父亲死了,母亲便一定会殉情,自己将变成一个孤儿!这就是江湖儿女的命运,谁也逃不开,谁也逃不离,自从出生的那一刻,便已经注定!

剑任氏的泪象水一样流出来,她泣道:“看看他,多么可爱?长得和你一模一样。”

“不,他象你。”剑开天双目含情地望着妻子,目光中几多留恋,他知道,再过两天,就是生离死别!

历经多少次花前月下,相依相偎的日子,两人才走到了一起?想起缠绵往事,剑开天不由一阵心酸。

“我的爱!”

“我的郎!”

两人终于紧紧拥在一起。

欢乐的时光总是如此短暂,而痛苦却永远如影随形。

终于到了和第一杀手决斗的日子。

剑开天拿起了他的长剑。

他运足内劲,长剑被催得发出龙吟之声,哧哧直响。他抠出一块鼻屎放在剑身,鼻屎立刻被烤干,风化,粉碎,化作一团青烟消失。

炽炎剑——这是他用以笑傲江湖的剑!

剑开天的嘴角露出一抹残酷至极的冷笑。

哐——!门沉重地关上,留给剑大娘子的,是仿佛地狱般永恒的黑暗。

摇篮里的小豪似感觉到了什么,哇哇地哭个不停,外面的大侠豪客们屏住了呼吸,一点声音也没有,他们象望着殉道者一样冷漠地望着‘开天一剑’剑开天。

天地间似乎只剩下小豪的泪水在控诉这血腥残酷的江湖!

剑开天走了,他的脚步并不沉重。

决斗的地点,八达岭长城。

烈日仿佛饮尽了人间的烈酒,浑身上下散发着难以置信的热浪。

天上的浮云漂过,它似乎也不忍心看这惨绝壮绝的一战,远远地逃向了天际,似乎要流下泪来。

剑开天已站在长城之上,数万名大侠剑客远远地跟着,和他保持着百丈的距离。

剑开天在等。他知道,第一杀手一定是想让自己急燥,这样他就赢了一半!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忽然感觉到一股极强的热浪涌来!

是第一杀手!他一面运功相抗,一面寻找着第一杀手的方位,可是他却什么也看不到。

热浪越来越强!越来越强!显然对方也在加强内力。剑开天已然出了一身大汗!他这才真切地体会到,第一杀手‘杀人于千里之外’,并非虚传!

他究竟在哪里?举目望去,天地间一片广阔,长城下绿树掩映,枝叶轻摇,哪里都像是藏着个人!

热浪更强了!剑开天不得不再行加强功力对抗这热流,可是他却仍一点也寻不着敌人的踪迹。

剑开天的视线渐渐模糊,即便是铁打的人,也没有这么深的内力能与第一杀手抗衡!

功力,早晚有耗尽的时候……

“他倒底在哪里……”

“倒底在哪里……”

那些大侠剑客们架起了凉棚,或喝着茶,或是在坐在那里摇着小扇儿,远远地望着,虽然谁都没有看到第一杀手的影子,但看剑开天的架势,显然是已和第一杀手动上了手,而且是在比拼内力,每个人的心中都忐忑不安,因为谁都知道——第一杀手要杀的人没有一个活下来!

第一杀手杀人于无形!

他千里之外即可取人性命!

剑开天的脑中又回荡起江湖中人的话。

“你不可能赢的……”

“想杀第一杀手……做梦吧……”

“哈哈哈哈……”

轰——他的脑中一阵轰鸣,眼前一片耀眼的惨白,又出现妻子那憔悴的脸,和对自己无限依恋的眼神……

“爸爸……爸爸……”他仿佛看到小豪已长大,流着泪在喊着自己,扯着自己的衣襟。

“小豪,你怎会明白?这就是江湖人的宿命!”

“回来吧……”童声如此娇嫩,令人心酸。

“爸爸……”

剑开天想收手,但是那不可能!热浪如火般烤炽着他的身体,他的汗已流干,泪也已流干。

“爸爸……你在干什么?”脑中的声音再次响起,那声音空荡荡的,带着回音,仿佛已失去生气。

“……在决斗吗……决斗吗……”声音如水波般荡漾着。

“不,爸爸,你回来,你回来……”

“我不要失去你……失去你……失去你……”

“爸爸——!”

剑开天全身内力都已耗尽,最后一点真元之气都化为无形,他双膝跪地,仰天狂嘶:“第一杀手!放过我吧!放过我吧!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声音凄厉之极,即使是那些大侠们也听得心惊胆战,惊骇异常,人群中骚动不已!

剑开天狂嘶过后,身体砰然倒地,显然是已经死了。

是第一杀手!

他果然杀了剑开天!

他果然杀人于无形!

千里之外取人性命!

快逃吧!

转眼间人走得干干净净,长城上只剩下剑开天那形状可怖的尸体,他死不瞑目。

太阳已经快落山了。长城上走来一个糟老头。

“唉,真是越老越不中用了,一觉就睡了多半天,这天儿也真叫热,不知道要跟我决斗那个叫啥天的还在不在?”他自言自语地叨念着,忽然发现剑开天的尸体,吓了一跳。

凑到近前检查检查,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哈哈,想必他是受了我‘杀人于无形’的传说影响,把太阳的热量当成我无边的内力,运功相抗,结果当然是真元耗尽,灯枯人亡啦!唉!真是个笨蛋!”

老头翻了翻剑开天的衣服,只找到一块破玉佩,他掂了掂,揣在怀里,踢了尸体一脚,骂道:“真是个穷鬼!”他转身从长城上走了下去,青山外,夕阳如个顽皮的孩子,正在天际涂抹着最后一笔紫光。第一杀手之于百剑

第一杀手,来去无踪,千里之外,取人性命。

第一杀手的行事作风极为古怪,他杀一个人之前,多半要发给这人一张“亡命帖”,有时还会告诉这人还有几天可活,以便他可以安排后事,而无论你逃到哪里,都绝逃不出死亡的命运。

第一杀手杀人不分道义公理,只要是给他钱,就能买得动他,对于这一点,无论黑白哪一道对他都十分满意,黑道自然有许多要杀的人,白道上的大侠们也有许多不便自己出头露面,而又非得做掉不可的人要他去杀。

第一杀手要求的也不是很多,他只是要请他的人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拿出来而已,你穷,他可以拿走你身上的最后一件破棉袄,你富,他让你光着身子从家里走出去。

没人知道第一杀手的名字,也没有人看过第一杀手的脸,即使是被他杀掉的人,也没有几个真正见过他,即使见过他,他也不会让你知道他就是“第一杀手”。

——被他杀的人,都是莫名其妙地,或是稀里糊涂地、甚至不知不觉地就死了。

这次要讲的故事,发生在第一杀手年轻的时候。

这个时候,第一杀手已然成名。

同行是冤家,在江湖上,不同行的也是冤家。

有许多第一杀手的同行和非同行都想杀掉第一杀手,因为那不但能得到名声,还有第一杀手赚下的那一大批的金银财宝——那批财宝足可以让你买个皇上当当。

许多想杀第一杀手的人中,有一个人似乎有那么点资格。

他就是“刀剑山庄”的主人百剑大侠于百剑。

于百剑的功夫在江湖上可以排入前五之内,但前五名之中,除了和尚就是老道,这俗家的却只有他一人。“刀剑山庄”更是江湖十大豪门之首,于百剑之父于老先生更是被称为“江湖第一神剑”。

于百剑的家庭幸福得不能再幸福,美满得不能再美满。那位说:倒底怎么个幸福?怎么个美满?请别着急,喝口茶水,摆个舒服的姿势,听小的接着说。

他的妻子是江湖上公认的第二美人小辣辣,第一美人小甜甜本来是他大老婆,后来被小辣辣弄瞎了一只美目,失了宠。小辣辣理所当然地坐上了正妻的位子。

小甜甜自然不甘心,所以暗中与百毒郎君私通,弄来不少奇药毒粉,放在小辣辣坐的椅子上,害得小辣辣得上了牛皮癣,整天痒得直抓屁股。

本来小甜甜被害成单眼瞎,是勾引不上百毒郎君的,但百毒郎君却不再乎,因为他就是于百剑的亲哥哥于百刀,当初就是于百剑为了谋夺家产,害死了父亲,反赖到于百刀的身上,害得他东躲西藏,练成毒功,才成了江湖上人见人恨的“百毒郎君”,他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报仇!

小辣辣吃了亏,得上了牛皮癣,自然不肯罢休,于是便找她爹为她报仇,要说起她爹,那可大有名头:他乃是江湖第一神僧:小脚和尚。这和尚英俊无比,当年就是他引诱有夫之妇美阿娇,私通生下的小辣辣。

他一生只有一女,自然百般爱护,闻得女儿被人害得如此之惨,大怒下山,要杀小甜甜为女报仇!

小甜甜闻讯大惊,也急忙去找父亲,他爹名头更响,就是美阿娇的正牌丈夫,江湖第一高道:不修道人,不修道人闻听与自己妻子私通的和尚竟敢要对亲生女儿不利,立刻仙驾出游,要与小脚和尚大战!

但是小脚和尚与不修道人势均力敌,小辣辣与小甜甜也不相上下,若打起来,定是分不出输赢,于是百剑大侠于百剑便成了双方拉拢争夺的对象,无论哪一方有了于百剑的加盟,定然能大败对方。

小脚和尚频施压力,不修道人怒目横眉,小辣辣整天扭着烂屁股讨于百剑欢心,小甜甜则瞪着瞎眼冲于百剑流波送情,把个于百剑弄得头昏脑涨,眼冒金星。

基于如此美满幸福之背景,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去杀“第一杀手”!自己当然是杀不了“第一杀手”的,但是被第一杀手杀死,也死个痛快,还可以在江湖上落个“英勇就义”的美名!最重要的,就是能远离这个幸福美满的家!

于百剑纵马离家,开始寻找“第一杀手”,欲图一死!

于百剑只身要杀“第一杀手”,为江湖除害的事,也很快传遍整个江湖。

一时间街头巷议,都是在谈论于百剑的事,他成为了整个江湖的焦点人物。

“于大侠古道热肠,以江湖兴亡为已任,只身敢去挑‘第一杀手’,真堪‘大侠’之名也!”

“屁!就凭他?我敢说,第一杀手与他照面,不出三招,便可取他性命!”

“呸!一招他就完!”

“我看不必照面,第一杀手,千里之外,就可取他性命!”

“不管怎么说,于大侠还算是有胆识!”

“哼哼哼……”

江湖上就这样流传着各种各样的猜测和传说。

“第一杀手”来去无踪,又怎能轻易找到?黄天不负有心人,于百剑通过十分曲折的线索,深入细致的调查,和长期不懈的民间走访,终于查到了“第一杀手”的师父身上。

第一杀手的师父住在杀手学堂,这里专门培养杀手,“第一杀手”就是从这里学成出山的。

于百剑心道:“若是能拜第一杀手的师父为师,将来艺成之后,再杀掉第一杀手,岂不名满天下!?然后杀了小甜甜、小辣辣和她们的爹,再娶武林第三美人小亲亲和第四美人小美美,那以后的日子,可甜着哪!”

青山明秀,溪水长流。

绿树红花掩映处,露出小楼一角。

于百剑策马而来,小溪溅起一片水雾,山谷间莺啼四起,他的到来,打破了这里悠远自然的平静。

“于……”他一带缰绳,黑龙宝马长嘶一声,在小院外停下,于百剑抬头望去,只见青砖绿瓦红门楼,门前两株老榕树有如罗盖浮云,院中也有几株参天古树,一座三层小楼精致古雅,翘脊飞檐,虽然小巧,却气势不凡,隐有昔铜雀台之古风。

门楼上横一大匾,上书:杀手学堂。字体有如刀劈斧凿,硬派非常,别有一种威然霸气。

于百剑滚鞍下马,扣打门环,不多时,吱呀一声,一老者面带笑容,走了出来。

于百剑拱手道:“在下于百剑,想求见‘第一杀手’的老师。”

老者一笑:“在下就是。”

于百剑道:“原来是先生,在下特为拜师而来,先生请受一拜!”

老者道:“好说,先交一千两入门费。”

于百剑掏出一千两银票递给老者,二人一前一后,走进“杀手学堂”。

忽然于百剑脚下一软,掉进了陷坑,于百剑大惊失色,猛然提气纵身,硬生生将身子拔出坑外,双脚落地,毫发无伤,却也出了一身冷汗。

他大吵道:“先生这是何意?!”

老者笑道:“怎么?你不知道?”

于百剑道:“难道先生知我要杀你的高徒‘第一杀手’,便要害我?”

老者笑道:“非也,我收了你的入门费,就要先教你一些东西,刚才就是在教你走路时也要小心些!”

于百剑恍然大悟,跪拜于地道:“多谢老师指点!”

话音未落,那参天古树上忽地掉下一块大石,足有千斤之重,轰地一声,把个于百剑砸进地里半尺多深。于百剑内力深厚,虽受伤不重,也震得眼冒金星,他呻吟道:“这……又是什么……”

老者道:“这是在教你,跟别人说话的时候,也要小心被偷袭。”

“噢……”于百剑脑袋一偏,昏了过去,不过看他两眼翻白,不是被砸所致,可能是气的。

老者扬手道:“小呆小傻!”

“在!”树上跃下两个小童,模样滑稽可爱,一个梳着冲天辫,一个扎着红头绳儿。

老者道:“把他抬下去,阉了!”

“是!”两个小童把于百剑从石头下拖出来,做手术去了。

于百剑悠悠醒转,只觉得光明一片,下身隐隐作痛,他下意识伸手一摸,一片冰凉,什么也没有。

他大惊失色,坐了起来,仔细一看,不禁惊叫出声:“啊!什么都没了!”

他四处望去,原来自己坐在一张桌子上,全身赤裸,那老者正在一边望着他。

于百剑道:“你阉了我!?”

老者笑道:“正是!”

于百剑大怒,想下地去找老者拼命,却牵动伤口,疼痛难当,不得不停了下来。

他抹了一把脸上豆大的汗珠,咬牙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老者正色道:“要做天下第一的杀手,就必须达到无情的境界,色乃是最难过的一关,故而我断你男根,以绝色念,将来才能成其大器!”

于百剑一惊,道:“难道‘第一杀手’也是被阉之人?”

老者道:“他不是。”

于百剑大吵道:“什么!他为什么不是?!”

老者一摊手,好像十分为难的样子,道:“他和我孙女结了婚,我若阉了他,我孙女怎么办?”

“啊!”于百剑大叫一声,又昏了过去。

一桶凉水泼过,于百剑醒了过来,他咬牙道:“老不死的!我一定要杀了你!”

老者道:“那也无妨,不过,在那之前,我一定要将你培养成真正的‘第一杀手’!”

于百剑大惊:“什么叫‘真正的第一杀手’?难道那‘第一杀手’,竟不是你的真传?”

老者长叹一声,道:“非也,‘第一杀手’虽然是我的亲传,但是他与我孙女结了婚,终不能达到‘无情’的境界,也就不能达到‘杀手’的顶峰!他是我唯一的徒弟,也是我唯一的遗憾!”

于百剑悟道:“这么说,我有机会可以超越他!”

老者执于百剑之手,激动地道:“不错!你将是唯一的,得尽我毕生精华的传人!你将是这世间最伟大的杀手!你将名照千古,万世永恒!”

于百剑眼含热泪,泣道:“师父!”

老者甩开于百剑之手,冷道:“你怎可对我有师徒之情!?记住,一个杀手,最重要的,就是有杀气,要无情,要绝情绝义!”

“是!”于百剑的眼中露出凶恶的光芒。

老者道:“一个杀手,要做到对别人无情,必先做到对自己无情!这与‘要别人尊重你,必要先尊重别人’是一样的道理!”

于百剑道:“不错!”

老者道:“所以,你不需要养伤,而是要立刻投入我的杀手课程!”

于百剑忍着伤痛,起身道:“是!”

老者抛出一把长剑,于百剑劈手接过。

老者道:“你的武功已有较深的功基,针对你的状况,我决定指点调教你一个杀手应有的心理状态,也就是从‘神’方面,指导你的修炼!”

“请!”

老者背手道:“你现在自残一臂!”

“什么!?”

老者缓缓转过身,道:“你舍不得么?难舍,就是情!你必需抛弃常人之情,才能进入非常境界!”

于百剑闻言,咬了咬牙,扑地一声,砍断一臂,鲜血直流。

老者正色道:“很好!但是我看到你刚才咬了咬牙,显然是决心不足,须知对敌之时,决心最为重要,也许一时的怜悯,便会导致任务的失败!你刚才虽然自残一臂,但是你对那条手臂仍有留恋,也即是情丝未断!所以,这条手臂,算是白砍了!”

于百剑大悟,道:“的确如此!”他再次提剑,在自己身上乱砍乱劈,鲜血狂喷,脸上无一丝痛惜之色。

老者道:“好!杀手应有的气势和精神,你已经具备,也即是得到了神髓,不过你虽然在身上狂砍乱劈,却仍然小心注意,怕伤及生命,而不敢向要害处下手,也就是说,你对生命,还有执着,作为一个杀手,必须要有‘以已之命,换人之命’的必死之心,才能至之死地而后生!”

于百剑闻言挥剑,连刺自己身上数十处要害,终于不支倒地,鲜血四处崩溅。

他忽然醒悟,呻吟着问道:“我如今失了一臂,要害皆受……重伤,如何再去杀别人……?”

老者道:“你的确不能再去杀别人了!”

于百剑大惊:“这是何意?!”

老者背着手,远远地望着院中的古树,缓道:“因为杀手的最高境界,就是连自己也杀,根本没有任何感情。真正的杀手,已经超脱肉体与灵魂而独立存在,它只是一种精神,永远流传于世间的精神!那就是‘杀意’达到极限之后的‘空灵’!那是将一切毁灭之后流出的一种平淡。什么都没了,什么都不在乎,没有情意纠缠,没有任何羁绊……”

他长叹了一口气,弯下腰去,抹上了于百剑那死不瞑目的眼皮,喃喃道:“这种境界,我也不过是想想而已,要真正做到,谈何容易?”

老者走出屋去,艳阳高照,枝叶青翠喜人,黄雀在枝头轻叫,声音婉转动听,伴着轻风微抚枝叶的沙沙声,简直就是一首大自然谱写的神仙之曲!

他微笑着揭下人皮面具,露出一张富有青春活力的脸,陶醉地笑道:“多么美的声音,多么美的世界!让我尽情享受这生命的欢乐吧!哈哈哈哈……”

跨院儿的月亮门儿一开,一个绝色美女轻移莲步,飘然而至,她抿嘴娇笑道:“看来你这个‘第一杀手’,也真名符其实,你知道于百剑要来杀你,便先透露出‘第一杀手’的老师在杀手学堂的假消息,引他前来,却让他,在你面前自残一通,最后一死了事,若非你这天下第一的‘第一杀手’,又有谁能想出这种法子来?”

年青人笑着拉住她的手,柔道:“小亲亲,好老婆,不要讽刺我啦!对了,小辣辣与小甜甜斗了个两败俱伤,现在你可就是名符其实的‘天下第一美人’啦!”

小亲亲娇笑着摁了摁年青人的鼻子,道:“哼,你心里呀,一定还在掂记着小美美呢!”

年青人伸了伸舌头,向屋里望了一眼,道:“有了于百剑这个前车之鉴,我就是有过那心思,现在也不敢啦!”

小亲亲撅起小嘴儿,嗔道:“好啊,好啊,你果然对小美美有过心思!我不理你啦!”

年青人急忙抓住她柔若无骨的小手儿,把她搂在怀里,轻道:“我是开玩笑的嘛,我这一辈子,只爱你一个人。”

小亲亲美目流波:“真的?”

“假的!”

“你坏呀……你坏……”

冷酷杀手之王七九

早春的风很冷,很硬。

我和王七九、杜子知三个人屈膝跪在花坛边的树荫里。

我们静静地跪着,没发出一点声音。

我和杜子知都穿着厚冬衣,即使如此,仍然感到寒意不断地从地上传来,那阴冷的感觉宛如数百只鬼手一寸一寸地抚摸、捏弄着我们的皮肤、肌肉、骨头,甚至透入骨髓。

王七九却是光着身子,赤裸裸地跪在地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怀里只抱着他那把无鞘的刀。

他的刀比这未解冻的大地要冷得多,一掌宽的刀身,二指厚的刀背,仿佛吸尽了天地间的阴气,闪亮冷酷一如坚冰,然而,他的人远比他的刀更冷!

他的眉粗而平静,永远如一字般安然地横在那里,从不会蹙上一下。他的眼睛很少睁开,也几乎从未闪出过精芒,触怒他的人最后看到的,永远是那一道仿佛可以划破永恒的刀光和由自己的血染出的一片殷红。

自从他进入学堂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他绝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人。

他的家在关北,那里白日起黄沙,寒夜卷风雪,十天半月之内,就会有数队马匪卷地而来,披风而去。洁白的雪地上留下片片腥红,妇女最惨烈的哭号宛如阴魂缠体般在耳边久久不散,残垣断壁处、碾子磨盘旁,被撕扯掉四肢的孩子痛昏过去,又醒过来,再昏过去,一张张扭曲的脸沾满血迹,他们的身子痛苦地抽搐,蠕动,不住地呻吟。饥饿至极的野狗们窜进来,疯狂地舔舐着鲜血,撕咬着被穿在篱芭上的婴儿,孤零零的老人从猪圈里爬出来,流着泪,废力地在雪地上爬来爬去,为死去的亲人和邻居合上那因为恐惧至极而无法闭合的眼睛。

从那样的环境里,孩子能活下来,并成长到十几岁以上,非有超人的神经和体能不可,否则即使不被杀死,也一定会疯掉!

我相信,那里长出来的每一条关北汉子,都比铁还硬几分!

王七九就是铁一样的关北人,七年前他被老师带回杀手学堂时,我们都清楚地看到,他的腰带上挂着两段人的手臂,后来老师告诉我们,他在关北的山里见到王七九的时候,他正在吃着绑在桩子上的一伙活人。

老师没有具体描述他是怎样‘吃绑在桩子上的一伙活人’的,但从他老人家的表情上看,他受到的震撼绝不亚于任何一次江湖上的诡异仇杀或是灭门惨案。

那些‘被吃的人’属于马匪的一个分队,足有二三十人之多,居然落在了王七九这个十来岁的小毛孩子手里,这简直不可思议到了极点!

到了杀手学堂之后,王七九很明显地受到了老师的特别调教,这在其它学生的印象中,是极不正常的,因为老师总是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从未偏向过哪一个人。在第一杀手面前,所有的名声、权势、家族、背景,统统都不管用。

江湖中人都知道,从‘杀手学堂’走出去的人,每一个都将是未来江湖上顶尖的高手,武功自不必说,心思和机变也足以撑起一个庞大的江湖组织,所以黑白两道的各大势力都削尖了脑袋想让自己的孩子进入‘杀手学堂’,可是绝大多数都被老师拒之门外,老师挑徒弟,既不看对方是何来头,也不看对方是否根骨奇佳,他只是看得顺眼,便收,若不顺眼,你就得乖乖地滚回去,如果赖着不走,其结果便是被他一刀杀了。

对方势力再大,也都是敢怒不敢言,因为谁都知道惹了杀手学堂,亡命帖一到,管叫你死得来世不想再托生成人。

老师饮誉江湖数十载,有‘第一杀手’之称,能让他真正动心动情的人和事并不多,即便王七九是怎样一个特殊的孩子,也不让老师如此地对待他,我想,他一定和老师有一段极不寻常的故事,或是不为人知的渊源。

如今的王七九,已经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执行任务数百次,所杀江湖人士不下千人,在他的眼中,飞溅的血和流动的水都是同样的液体,没有一点区别,那一颗颗的脑袋和一个个的西瓜开了瓢之后,也都是一样的味道,一样的红。

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去执行任务,当看着他把目标人物——‘奇剑昆三少’一刀腰斩,站在血泊中踩着昆三少的肠子,发出杀神附体般暴戾至极的狂笑,我就知道,他的杀意已到了极限,不可超越的极限。

现在,他就跪在那里,仿佛失去了人的气息,空气似都凝结成霜,在他周围笼罩了淡淡的一层。

身边的杜子知道:“陆师兄,还要跪多久?”

我皱了皱眉:“不知道,师父没说,我也没问。”

杜子知动了动身子,道:“这事根本与咱俩没关系,唉,真是倒了大楣。”

“说起来,咱们多少也沾一点关系。”我咽了口吐沫,说:“出了这种事,也没有办法。”

我顿了一顿,又说:“胡松和吴铁他们去多久了?”

“不知道,大概有两天多了吧。”杜子知说:“差不多该得手了,以他们的实力,杀‘三笑张飞’姜平和‘赛龙阳’崔好两人,简直就是探囊取物。”

“他们若是回来,看到咱们还在这里跪着,不知会怎么想。”我有些沮丧地道:“我可再也没有脸面在学堂里做师兄啦。”

“还不是他害的!”杜子知瞪了一眼王七九,把头扭向一边。

王七九眼皮‘刷——’地一撩,目光斜斜地向杜子知望去,眼神并不凌厉,却有着一股摄人的力量,使我这个师兄都不免一阵胆寒!

以现在王七九的战力,我和杜子知两人联手也未必打得过他,虽然我是他的师兄,可是自己身上的功夫有几斤几两,我心里清楚得很!

“七九……”我发觉我的声音竟然有些颤抖,宛如喉间卡着什么一般,声音含糊不清。

王七九的脸色煞白,他缓缓地移开眼神:“是我的错……,全是我的错……”

“七九……”

“别说了,我知道,跟你们没关系,一点关系也没有。”王七九那如钢铁般坚定的脸,此刻竟抽动不停。这是意志所不能控制的,可见王七九此刻内心是多么的乱,多么的不安!

“我自己的毛病,自己知道。”王七九又叹了口气:“师娘她……,唉,回来之后,我不该喝那么多酒的,如果没有喝那么多的酒,也不会让师娘……”听他提到师娘,杜子知不由得冷哼了一声,王七九的瞳孔缩了缩,不再说话,痛苦地低下头去。

我理解他,不仅仅是他,我们这些人每次出去执行任务,都仿佛一块大石压在胸口一般,那些目标人物不是成名的剑侠,就是绝世的高手,不但武艺绝伦,而且善于机变,有的人武功高出我们数倍,如果不计算好每一个细节,想杀掉对方简直是痴人说梦!行动中,任何一个小小的失误,都将导致生命的丧失,最重要的,是使杀手学堂的名声受损!

每次安全地执行完任务回来,痛快地喝一顿酒,发泄一番实在是很必要的事,否则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必将在难以忍受的压抑下,成为疯子!

杀手活得远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风光,同样身为杀手的我,更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象老师那样成为江湖第一杀手,屹立江湖数十年风光依旧的人,千年来也只有那么一个!

缜密地思索,周道地策划,无误地进行,从容地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然后给予目标痛快而又致命的一击!

斩杀对手那一刻,喜悦与成就感宛如潮水般涌上心头,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无边的恐惧和痛苦,它如一个个怨鬼般附着在我们的灵魂之上,如影随形。

杀手是时刻都要保持头脑绝对清醒的人,可是疲惫的人也需要喘息。

即便我了解王七九的心,也无法原谅他,无论有怎样的理由,他也不应该……虽然我知道这起事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没有对错可言的,无论是师娘,我们,还是他。

小时候我们就都知道,师娘是武林第三美人。

第一和第二美人都嫁给了刀剑山庄的少主于百剑,我没见过她们,我想,即使见过她们,也不会改变我的心。

在我的心中,师娘的美,永远是第一。

师娘的美是不足以用语言来形容的,你看到她,就会觉得全身心的愉悦和舒畅,她的笑比春风还让人陶醉,比冬日暖阳还让人感到亲切。

夏天,在学堂外的溪边,总可以看得到师娘一边洗着我们的衣服,一边含笑望着我们在水中嬉闹。

秋天,在那洒满落叶的树下,在那艳丽金黄的阳光里,师娘总是坐在小凳上,为我们一针一线地缝制着厚实的冬衣。

她是那样一个具有亲和力的人,说得极端一点,即使她杀死我的父母和其它所有挚爱的亲人,我也无法对她产生一丝一毫的仇恨。

有时我甚至感觉,我对师娘的尊敬与爱戴超越了师父。

时光一年年过去,我们都长大了,师娘的容颜也无法抗拒时光的刀。有时我们问,您深通药理,更穷极人体之奥妙,什么驻颜的法子都懂,为什么不用呢?

她说,淡淡地笑着说,‘自然一点,不好吗?’她微笑的时候,眼角现出几条细细的鱼尾纹,我忽然感觉,那鱼尾纹是那样的美,事实上,师娘的美从未离开过,相反的,更加浓烈、醇香,仿佛陈年的美酒,且莫说尝上一口,闻上一闻,甚至看上一眼,都已经醉了。

“师娘这会儿,不知道怎么样了。”杜子知一句话把我从回忆的梦中拉了回来,太阳已偏西了,冷风又起,在我们面前的地上打了几个旋儿,不知奔向哪儿去了。

“老师寸步不离地照顾着她,应该……没事吧……”我不知道说这句话是要安慰谁,也许在这场事件中,谁的心都需要安慰。

“她一定很痛苦。”杜子知道:“我们和她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她就当我们是她亲生的孩子一样,可是这次……她受到的打击很大……,也许,她早已料到我们这些杀手,这些不是人的人会变成这样……,也许此刻她内心的痛苦要比身体上的痛苦强烈得多,她一直都努力地使我们得到幸福,而我们却……”

“不关你们的事,是我,是我一个人的错!”王七九一脸的痛苦,用力地扳住刀锋,手掌被割破了,鲜血顺着刀身流了下来。

“关我们的事。”我说道:“要不是我们陪着你,你也不会喝那么多的酒,也就不会……”

“别说了!”王七九怒吼一声,脸上本已僵硬的肌肉不住地颤抖:“我恨我自己,我恨!我恨我为什么做出那种龌龊肮脏的事!”

“七九……”

王七九一挥手阻止我再说下去,他霍然起身,冷目中闪出残酷至极的光,刀紧紧地握在手中,手指由于失去血色显得有些发青发白,浑身上下坚铁般的肌肉上,被夕阳涂了一层金彩,表情刚毅冷峻宛如铜人。

我喊道:“七九,你不必为此事太过自责!”

“不……”王七九握刀的手颤抖着,久违的泪自虎目中汹涌而出:“我是个无耻的懦夫!我永远无法原谅自己!”

他的眼睛向下体瞄去,我和杜子知忽然醒悟到了他要做什么,双膝一撑,同时出手!

晚了。

平常他的刀就比我们快得多,此刻他下定决心的狠命一刀,我们如何拦得下来?

鲜血顺着他的大腿根流着,王七九紧咬着嘴唇,连吭都不吭一声!

“你……这又是何苦!”

“一了百了,一了百了!哈——,哈哈哈哈——!孽根!斩断它!斩断它!哈哈哈哈——!”王七九提刀向外缓缓地走去,在青石阶上留下一条令人触目惊心的蜿蜒血线。那笑声是如此的苍凉,空洞,可怕,以至于十几年后的今天,我一想起来仍然感到不寒而栗!

妻听我讲到这里,忽然道:“我听得怎么糊里八涂的?王七九引刀自宫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原因……”我愣了一愣,一面喃喃自语,一面想着如何避开这个话题。

妻忽然象是恍然大悟似的:“他不是说自己做了什么‘那种龌龊肮脏的事’吗?又和你们师娘有关,难道……”

我苦笑两声,说道:“不,不是那样,这件事我本不想讲给你听,可是你又胡思乱想,使我又不得不说出来澄清一下,其实……这事说出来,实在是十分的丢人,七九若是知道我把这件事说给别人听,不知道会不会……”想起王七九那令人毛骨悚然的眼神,我不禁又有些发冷。

“怎么个丢人法?说来听听。”妻很好奇,微笑着问。

烛光中她那似笑非笑,娇艳艳的小脸儿,使我不禁神思一荡,心想,反正也过了这么多年,即使说出来,七九也听不到,即便听到,也不会怪我吧。

“嗯。”我点了点头,说道:“王七九虽然是个冷酷至极的杀手,但是却有一个毛病。”

“毛病?”妻略一沉吟,说道:“对,你刚才讲过他说‘我自己的毛病,自己知道’,那么,他究竟有什么毛病?”

“他……”我实在有些说不出口,而且心里有一种出卖了朋友的耻感。

“说呀。”妻轻摇着我的胳膊。

“他……他尿床。”

“你又在胡说。”妻轻推了我一把,忍不住笑起来,柔荑轻掩朱唇,含羞带媚,说不出的动人。

“是真的。”我收敛心神,严肃地道:“其实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王七九从小在关北,整日耳中听到的便是哭号与惨叫,眼中看到的便是一片血腥,生活在惶恐与不安之中,虽然造就了他钢铁般的意志,但是入睡后,不受意识控制,人的恐惧就完全爆发出来,于是就会做噩梦、尿床,即便是日后做了杀手,强弱者的身份发生了逆转,但恐惧仍然在心底深处压抑着得不到释放。……后来我就想,昔日他踩着奇剑昆三少的肠子狂笑的时候,究竟是杀意到了极点,还是恐惧到了极点呢?”

妻的眼神中似含着无限同情和怜爱,女人的母性刹那间一展无遗,她幽幽地道:“无论他的外表多么冷冰,多么坚强,毕竟他还是个孩子。”

“是啊。”我缓缓地说:“江湖中人修炼武功,提高战力,无非是怕被武功更高强的人杀掉,这是一个残酷而又充满恐惧的恶性循环,一旦身陷其中,就无法自拔。一个杀手更是如此,无论到了哪一天,武功达到什么地步,都有一柄柄无形的刀剑架在你的脖子上,使你无法安眠。杀手的人生注定就是悲哀的,我就是因为如此,才离开杀手学堂,不再入江湖一步。”

“那王七九尿床的事,与你师母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苦笑了一下,道:“那回是王七九完成任务回来,我和杜子知便陪他一起喝酒,大醉之后,师母叫人把我们抬到床上去睡,我和杜子知倒没什么,王七九却不停地尿床,早春的天气冷,师娘怕他着凉受病,便不停地给他换床单,又拿去洗,结果第二天便劳累过度,高烧病倒了,出外办事的老师回到学堂,知道了这事,心疼得不得了,把我们骂了一顿,让我们在树荫底下跪着挨冻,就发生了前面说的那些事。”

妻秀眉一蹙:“嗯,其实想一想看,王七九倒真象你说的一样,不必为这件事太过自责,这中间确实没有是非对错的问题。”

我叹了口气:“一个铁铮铮的汉子,是绝对无法忍受每天不停地尿床的,七九引刀自宫的事,我觉得他好像想了好久了,只是累得师娘害病,他才下了决心。如果换了是我,也许会自杀也说不定。”

妻的纤指轻轻地按在我的唇上,嗔道:“我可不许你说这种话,好吓人的。”

我笑道:“刚才说到关北马匪杀人的事,那么血腥残忍,怎不见你害怕呢?”

“你坏,人家还以为那些都是……都是你编出来吓我的。”妻的小手轻轻地掐了掐我的脸:“你呀,就是想吓得我往你怀里钻,我才不上当呢。”

我轻搂住她的香肩:“你既不来钻,那么由我来搂你好啦。”

妻‘嘤咛’一声,娇羞无限,象小猫一样把头靠在我的胸前。

‘扑’,我吹灭了蜡烛,为她掩好被子,嗅着她的发香轻轻地说:“睡吧。”

“嗯。”妻答应了一声,又忍不住问道:“那王七九后来怎样了呢?”

我打了个哈欠,含糊着说道:“他呀,回到了关北,听说成了一名刀客,人称‘快刀王七九’,也做了不少震动江湖的大事,不过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说来听听。”

“太晚了,以后再说。”

“说嘛说嘛。”

“我答应你,明天说。”

“明天哦?”

“嗯。”

“一定哦?”

“呵呵呵……”我被她逗得忍不住笑起来,望着窗外皎洁的明月,我想,若是当初我选择继续做一个杀手,是否会过上如今天这般幸福美满的生活呢?

铃兰

油灯里的火焰忽明忽暗,发出桔黄色的光。

他此刻与我如此的接近,以致于我听到,他的心也像这火焰一样跳动着,甚至比火焰更热情,更奔放。

“这是一支阴毒的箭。”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淡淡地看着这支箭,满是小孔的箭杆由经过毒水浸泡的、黑黑的铁梨木制成,上面嵌满薄薄的十字刃,哪一片都锋利无比,闪着蓝莹莹的光。

“它叫情人箭。”他轻轻地说。

“很好听的名字。”

“当它刺进人的身体,十字刃会死死地卡在皮肉之间,使箭身无法拨出,而箭杆上的小孔间会被血肉充盈,然后长好,之后只要稍动一动……其后果……”

“的确很阴很毒。”

“你说设计它的人是不是更阴更毒呢?”

我笑了笑:“当然。”

“一个人若只是拿设计它作为消遣,倒还无所谓的,可是有人却把它真的制了出来。”

“制箭的人目的不言自明,他当然比设计者更阴毒一些。”

“也许制箭的人只是想试试他的手艺,想看看这么难造的箭倒底是只能画在图纸上,还是真的能造出来。”他淡淡地说:“箭毕竟是一去不回的,这项和其它的武器不同的特点,使得很少会有人对它进行精雕细琢地加工,所以做这支箭的人,一定是位对事物有着完美追求的值得敬重的人。”

“喜欢追求完美的人大多专注于细节,不够大气,也成不了事。”

他笑了:“所以他只配做我冷三少的造箭奴。”

“那可真是可惜了他那一双灵巧的手。”我苦笑着说:“我倒真希望他能去帮农家改进一下犁巴,而不是来制这杀人的凶器。”

“没杀过人的,就不叫凶器。”

“看来它很快就会杀死第一个人了。”

“不会的。”他的嘴角挑了挑:“我请‘松芝堂’的神医余老先生在箭上涂了他配制的独门奇药,伤口只会烂一点,长好一点,长好一点,再烂一点,这样往复地持续下去。”

我叹了口气:“能治病的大夫,往往比用毒的人还会下毒,用毒的人下的毒还能解,治病的大夫下的毒,恐怕就没药可救了。”

“他的药就是毒,毒就是药。”他笑了笑:“你说他是不是比前面那几个还阴毒?”

我摇了摇头。

“那……”

“即便有这样一支箭存在,它自己好端端的也不会去害人。”

他嘿嘿地笑着:“拿它去害人的人才最阴毒?”

“若是把人害死,那还不算最阴毒,可是用它来折磨人,就再阴毒不过了,若是用它来折磨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女人,那可就是阴毒到了极点了。”

他笑了。“你也算是女人?”

我看着面前的镜子,那上面映出我布满刀疤的脸,胸前是被那支‘情人箭’穿透的两只赤裸的、血淋淋的乳房。我的大腿、腰身和手臂都被锁在十字木桩上,十指更早已烂成一片肉糊,粘连在了一起。

镜子是他特意摆放在那里的,以便让我一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己的惨状。

“哼,呵呵。”我麻木地笑笑:“的确,也许我再也算不上是一个女人了。”

“哈哈哈哈哈——”他得意地狂笑,我听不出那是报复的快感,还是失落至极的狂暴。

这笑容我已听得太多太多。

“他一定会来的,”我坚定地说:“来救我。”

“是吗。”他的脸又恢复了阴冷沉静的表情。

——这表情以前我很喜欢,现在也仍然喜欢。

父亲给我订下与千刀盟少主冷三少婚事的时候,我欣然接受,事实上在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他的表情。

当时他就是这副阴冷沉静的表情,铁一般的脸。

在那开满粉红色桃花的树下抱刀倚立,他的人与这一切是那么的不相称。

我坚信他的人也是和铁一样的,江湖上的人也都这么说。我想,如果能征服他,那会有多大的成就感?

在血雨腥风的江湖上扳不倒、打不垮的铁样男人,却软倒在我的裙下,这已足令我快乐一辈子。这种令人兴奋的事一想起来,我就悸动不已。

对于男人,我一直自认为了解得很深很透。

父亲从我小时候就请了人来教我如何使男人动心动情,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就让他们俯首听命。他说这种忠诚是万两黄金也买不到的。

父亲需要忠诚,就要靠我来为他来争取,去拢络那一大批死士的心。

百剑盟毁在祖父的手上,父亲要重建它,我便是重要的一块基石。

十几年前百剑盟一败涂地,父亲要重建的不仅仅是威望和声势,我深深知道摆在他面前的是一条极其艰难的路。

与千刀盟少主冷三少的婚姻便是父亲复兴大业中重要的一环。

我并没有一种被利用的感觉,相反我为自己即将征服冷三少这样的男人而兴奋莫名。

我引诱过各种各样的男人,他们都为我神魂颠倒,没有一个例外。

不,还有一个例外。

是父亲。

引诱父亲的目的并不是和他乱伦,而是证明我的能力。

我使出浑身解数,父亲都无动于衷,我想我爱上了父亲,他才是铁一样的男人。

后来我才发现,父亲早已自宫,因他发誓绝不能受女人的诱惑而使复兴大业毁于一旦。

从知道的那一刻起,我才真正认识到父亲是个怎样冷酷无情的男人。也逐渐了解了真实的江湖有多残忍。

温香软语、浅言轻笑,欲拒还迎、若即若离……我渐渐抓住了冷三少的心。

伴着三月的花香,我戴上了红红的盖头,在一片鼓乐声中嫁到了千刀盟,和冷三少拜了堂。

夫妻对拜的时候,我在盖头里冷笑,凤冠上的珠帘轻轻地晃动,耳边是那些头脑简单的武林豪客们嬉嬉哈哈的笑声。

我让他在焦灼不安中度过了洞房之夜,又让他在后面的日子里享尽温柔,然后便左一个隔岸观火、右一个釜底抽薪、接着反客为主、假痴带嗔,这一套连环巧计下来,他已经神魂癫倒,无法自拨了。

完完全全地征服他我只用了三个月。

那时候他已肯跪下来舔我的脚趾头。

有了千刀盟的鼎力携助,父亲的百剑盟日渐强盛起来,不出两年,他渐渐控制了江南的大部。

父亲的成功并没有使我得到多少快乐,我了解父亲,他不依靠任何人也能取得成功,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征服冷三少的快感也在逐渐地降低,我越来越觉得生活的无聊和乏味。

女人不但需要征服男人,也同样需要被男人所征服。

就在我看到那个人的时候,我马上就告诉自己,我已经被他征服了。

他的脸不是铁一样的冷冰,相反上面总是洒满了阳光般的微笑。他的发很乱,不经修饰的短须使他显得有些落迫,但他的眸子里却闪出一种强有力的生命之光。

下人们告诉我,他是少主的朋友,西域来的‘天月神刀’。

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叫什么,只知道他叫‘天月神刀’,江湖上没有名字的人多的是,他的绰号就是他的名字。

西域的血神教我也早有耳闻,天月神刀则位列血神教三大护教神使之二。

第一神使霸月皇刀很少在中原武林走动,武功底数不为人知,但三神使,年仅二十岁的水月阴刀以一人之力冲上昆仑,破昆仑派七霜天雪大阵,连斩昆仑弟子三百九十五名的惊人之笔却早已威震武林。

西域是个神秘的地方,而来自那里的天月神刀对我来说,就象是一团充满诱惑的迷雾,他的一举一动,都无时不刻地牵动着我的心。

我发觉,自他来了以后,三少的事务频繁了许多,四处收帮并派扩大力量,经常十天半月不回来。

“这肯定与天月神刀的到来有关。”我想:“而且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事发生。”

那是个激情的夜。

夜很黑。

三少不在,我被情欲折磨得无法入眠,‘天月神刀’的影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想,我从未真正爱上过什么人,他是个例外。

我第一次感受到了那种汹涌澎湃的感觉,也第一次感受到爱的力量。

烛影轻摇,床前多了一个人。

‘天月神刀’?

“我知道你喜欢我,从你看到我的那一刻起,你已是我的人。”

他的身子探过来,压向我急剧起伏的胸膛,粗重的呼吸声化做爱的激流将我紧紧缠绕,一股男人的气息迎面袭来,我无力抗拒,无法抗拒,更不想抗拒。

当他那厚实而火热的唇如温柔的雨点般落在我的唇上,我感觉灵魂已然脱壳而去,所有的压抑瞬间全部挣脱,燃烧的情欲使我恣意地把自己放逐在悖德的天空。

雨后。

竹林里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翠绿,晶莹的水珠随着风从竹叶间落下,许多小笋尖已经破土而出。

小道两边零落地洒着陈年的落叶,竹荫下,我们紧紧相拥。

“带我到西域去。”

他将我轻轻地推开:“不行,现在还不行。”

“你还没完成自己的使命?”

“你猜到了?”

“西域血神教觊觎中原已久,然而北武林强盛急难图之,所以弱势的南武林便成了一块肥肉。”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他轻吟着词句,把我逗得扑哧一笑。

“呵呵,我父自以千刀盟为跳板,重整旗鼓,大举复兴百剑盟之后,势力日渐强盛,如今已然大大超越了千刀盟,冷三少虽然存有戒心,但毕竟他手里还有我。”

“做大事的人,又岂会在乎一个小小的女儿?”

我淡淡一笑:“所以你把话一挑,三少就坐不住了,答应和你们联手灭百剑盟。”

“你不会想要通知你父亲吧。”

“你坏,拿我寻开心。”我轻轻捶着他的前胸,又软软地把头帖在上面,轻轻呢喃:“对于父亲和三少来说,我都不过是个工具罢了,我现在的心里,只有你一个人。”

“百剑盟的事,冷三少其实很犹豫,说服他我费了很大力气,……其实……他很在乎你的。”

“别说了,我不想听……”

血神教和千刀盟突然发动了奇袭,毫无防备的百剑盟被挑数处分舵后军心大乱,父亲一手重建的百剑盟终于在总舵被挑之后轰然而倒,他也在冷三少和血神教三大高手的联手围攻下被斩断双手双脚,冷三少毫不犹豫地砍下了父亲的头,——他知道一旦给了父亲机会,父亲将来就不会给他任何机会。

庆功宴过后,天月神刀带着血神教的人回西域对教主复命,他答应我不久之后便会回来。

然而在他走后的第二天,冷三少便把我囚禁在这地牢里,锁在十字桩上。

——“我是那么地爱你,可是你是怎么对待我的?贱人!”

他用小刀在我脸上划来划去,出血了、结痂了,他再用那把小刀把痂剜下来继续划。

——“虽然你只是你爹用以施展阴谋权术的工具,可是我对你怎么样?可曾有一点亏待!?”

他用几百根磨过的铜针穿透我手臂、胸腹、大腿的皮肤,别在上面,然后再倒上水,隔些日子等它生铜绿之后,再把它们一根根地抽出来,慢慢地抽出来。

——“你为什么背着我勾引别的男人?和你成亲后,别的女人我连一眼都不曾瞄过!”

我明白,我和天月神刀的事被他知道了,可是我并不后悔,只是有点感觉对不起三少,虽然他是我媚术下的俘虏,但他的的确确是真心地爱着我,深深地爱着我。

从我身上不停传来的那些无法忍受的痛楚上,我感受到了他对我的恨倒底有多深。

恨有多深,爱就有多深。

甚至爱比恨更深。

我不怪他,甚至有些可怜他。

可是我从未觉得自已可怜,相反我觉得很幸福。我得到了他全部的爱,同时我的心里也在全心全意地爱着那个男人——天月神刀。

如果能全心全意地爱一个人,就是幸福的,那么被一个人全心全意地爱着也同样是幸福的。

就用他对我的折磨作为我对他的补偿吧。我承受着所有他给予我的痛苦,接受着他对我的这份痛苦而又残酷至极的爱。

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从他衣服的气息上就闻得出来。

那是清新的泥土芬芳,夹带着些铃兰花的香气,幽幽的,淡淡的。那些铃兰花是我们成亲后种下的,每次散步经过后花园的时候,我都要蹲下来望着挂满露珠的它,那洁白高贵的颜色用冰清玉洁都不足以形容。

“外面下过雨了吧。”我轻轻地问。

“嗯。”他轻轻地踱着步,抬起头:“还记得后园的那些铃兰花儿吗?”

“我们一起种的。”

他的手从背后伸出来,掌中是一支细小的铃兰,长长的细枝,花还没有完全开放,洁白的小苞娇嫩欲滴。

他望着手中的花儿,缓缓地说:“还记得它所代表的意思吗?”

“记得。”我仿佛堕入回忆的梦里,梦中我们两个,在花园里栽种着各种各样的花儿……那倒底是梦,还是真实的回忆呢?现在的我,已经很难把它们分得很清了。

“它代表着……,”三少的声音有些沙哑:“幸福重新降临。”

我明白他的意思,陷入深深的沉默。

他终于抬起头,有些艰难地说:“我们还能重新开始吗?”

“三少……”我流着泪,闭上眼睛,使劲地摇了摇头。破镜重圆,裂痕仍在,何况我的心早已全部给了别人?

“是这样……我们……永远不可能了吧……”我看不出他说这话时的表情是遗憾还是痛苦或是别的什么。

忽然我的左臂一阵剧痛,原来是他用尖锥在上面刺透了一个洞。

他小心地,慢慢地把那支铃兰花的枝插进伤口中去,轻轻地说:“我把它放在这儿,你一抬头,就会看到它。”

“……谢……谢……”我抽搐着,每天的折磨使我变得有些迟钝和麻木,我知道,这痛楚再过一阵就会消失,变得全无知觉了。

然而就在我渐渐在疼痛中麻木的时候,他就拿出了那支‘情人箭’,在我的哀号声中,缓缓地、挫动着贯穿了我的双乳。

——“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来,看着他铁一般的脸,那阴冷沉静的表情是那样的动人。

“是在想天月神刀吧。”他淡淡地说。

“你当初既然知道了我们的事,为何不对他和血神教下手?”

“我在等。”

“等?”

“等到我的力量强大到可以灭掉血神教,我要把他抓到你的面前,让他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我还要等多久?”

“不会太久的。”他露出一丝苦涩的笑意:“我也在迫不及待地等着这一天。”

我长嘘了一口气,身上的痛楚有如火烧。“我……呆在这里也有一年了吧……”

“嗯。”他淡淡地回答:“明天是你爹的忌日。”

“父亲……”那张红润但有些苍老的脸浮现在我的面前。如果当初我把血神教和千刀盟联手的事告诉了父亲,现在的格局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我会替你祭奠他的。”

“有心了。”我闭上了眼睛。

他的脚步声渐渐向上、消失,然后是一声熟悉的厚重铁板合拢的声音。

油灯仿佛一个有生命的精灵,欢快地闪耀着,我望着铜镜中的自己,再也找不到以前那个娇艳无匹的女孩儿的影子。

爱,是否都要付出代价的呢……

天月神刀,你现在又究竟在哪里呢?

在这昏暗潮湿的地下牢笼里,我早已不能分辨白天与黑夜,它们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活着,是否活着,我更愿意相信这里就是地狱,那样等我受尽了痛苦,至少还可以再转世投胎重新做人。

我隐隐感觉到,仿佛有一种生存的意志在支撑着我,在我的内心里有一种强烈的、想要再见到天月神刀的渴望。

那个经过训练、媚术超群的我并不是真正的我。企图征服男人,凌驾于男人之上的我也不是真正的我。

那个渴望真爱的我才是真正的我,那才是我作为一个女人所该拥有的灵魂。

然而此刻镜中的这个人,她真的还是我吗?被摧残毁灭的,是否不仅仅是我的形骸,还有我那颗仿佛不再跳动、不再火热的冰冷的心呢?

剧烈的痛楚持续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大脑,我早已习惯不再呻吟。就这样,渐渐地,失去意识……

头,昏昏沉沉的,近一年来,肉体上的痛苦使我好像一直都没有睡着过,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吱呀的铁板开启声使我打了个冷战。

他又来了吗?我微笑着想。

与其面对这冰冷的墙壁和仿佛是接近永恒的孤独,我现在反倒十分希望看到三少那张阴冷沉静的脸。

他也应该希望见到我吧?如果看不到我的痛苦,他对我的折磨又有什么意义呢?

下来的不止一个人。

两个探路的从面目上看像是西域人,他们见到我的惨状,显然吓得不轻。

后面的那个头目缓缓拾级而下,油灯在他的半个脸上涂上了一层金色的光。

那是一张富有男性魅力的、令我魂牵梦萦的脸。

天月神刀!

他手里提着一团什么东西,直到摔在我的面前,我才发现那团东西是冷三少。

他已没了手脚,在地上委成一堆,眼睛眨着,望着我,使我想起当初他们就是这样对待我父亲的。

“……小涵……?”天月神刀凝视着我。

“你……还能认出我……”我激动得泪水直流,因为此刻我更象堆烂肉,而不是一个人。

“我还认得你的眼神。”天月神刀走过来,轻轻地抚着我满是刀疤的腰肢:“呃,瞧他把你折磨成了什么样子!”

一瞬间我觉得即便再受十年这样的痛苦也值得。

“这是什么花?”他看着我手臂上扎着的那朵铃兰。

“铃兰。”我忍着伤口的疼痛,流着泪望着他:“它象征着……‘幸福重新降临’。”此刻的我,仿佛已经看到了幸福向我奔来的脚步,泪水不停地流淌,我兴奋得简直无法呼吸。

“幸福……重新降临……”他把那朵铃兰花从我手臂的伤口中抽了出来,端详着它,喃喃地叨念着这句话。

“是。”

“幸福若从未降临过,那么,就谈不上重来了吧……小涵,难道你认为,幸福曾经降临在你的身上过吗?”

“还记得你对我说的那句话吗?——‘从你看到我的那一刻起,你已是我的人。’”我哽咽着说:“我听到你对我说的那句话之后,就无时不刻地感觉自己处在幸福之中。……虽然是短短的一句话,却已足够使我幸福一辈子。”

“都是我的错。”天月神刀叹了口气。

“不,你没有错。”

“——是我的错。”天月神刀说道:“我临走时本不该把咱们的事告诉他的。”

“什么?”我错愕地睁大眼睛:“你告诉……他?”

“不错。”

我突然感觉自己从布满幸福与憧憬的断崖上一脚踩空,跌进了充斥着欺骗的、空洞而又真实的地狱。

“呵……呵呵呵……呵呵……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失神地笑着:“你不过是想利用我来打击他!……如果我猜得不错,你在和他联手之前,就已想到了这个计策吧。”

“血神教和千刀盟联手,百剑盟必输无疑,胜利之后就是我们之间的斗争了。”

“你是想利用他妻子的移情别恋来摧毁他的斗志,然后好一鼓作气地铲除他,这样一来江南就是你们血神教的了。”

天月神刀嗅着手中的铃兰花香:“没想到他当时很沉得住气,倒使我有些犹豫和畏缩了,迟疑使我失去了最好的机会。这一年来他暗中培植力量,又乱放迷雾,使我们不知道他的虚实,直到我最近买通内线,彻底地摸清了他的底细,才来了个先下手为强。”

我瞟了一眼冷三少,曾几何时,他还曾说要将天月神刀捉来放在我的脚下,看看我的下场,如今的一切却都翻了过来。

“看来千刀盟已被你们毁了。”

“奇袭。”天月神刀笑着说:“跟当年攻打百剑盟时一样。”

地下斜卧着的冷三少萎顿不堪,他的脸此刻已不再冷冰,而是用一种充满爱恋的目光看着我。

我转过头,不愿去看他的眼睛,我觉得看到他会产生一种内疚,负罪,对不起他的感觉,可是又觉得自己并不欠他什么,他的一切都是自找的,和我一样,是感情的奴隶,是爱的奴隶。

“天月神刀,我只想问一句,当初,你有没有真心的爱过我?”这个问题很傻,可是我仍然忍不住要问出来,哪怕得到一个谎言也好。

虽然我已经知道,我不过是他整个阴谋中的一块小小的垫脚石,一个牺牲品,但我仍对他充满期望,我不愿相信那段经历是假的,更不愿相信那段感情是假的,或者,与其说我不愿被欺骗,莫不如说我更愿意找个理由,让自己来欺骗自己。

“收起你的感情吧,傻丫头!”天月神刀先是冷冷一哂,看到我认真的表情,他顿了一顿,淡淡地道:“在江湖上,根本没有把别人当人的人。……甚至,”他的眼神悠远而落寞:“甚至连自己也不能把自己当人……就更别提什么‘爱’了。”

刀光一闪,他割下了冷三少的头颅,手中的铃兰花轻描淡写地扔到了他的尸身上。

“幸福,永远也不会降临在江湖中人的头上。”天月神刀头也不回地拎着冷三少的头,和手下们消失在阶梯尽头,只留下我,呆呆地望着他离去的方向,还有那血泊中,依然洁白高贵的铃兰……

美丽人生

一不幸的美女

一个在外人看来,永远难以和不幸联系起来的人,生命中却往往充满不幸。

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在我的身上,居然会有那样的事情发生!

我的父亲严人正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手中一对闪电钩使得出神入化,生平最讲义气,颇受黑白两道、各路英雄的尊敬。母亲于月英是昔日‘刀剑山庄’于家的名门闺秀,温柔贤淑,普天之下,恐怕再也找不到她这样的好母亲。

有了我之后,母亲就没有再生育,父亲并没有怪罪过她断了严家的香火,也没有再娶的意思,对我更是百般疼爱,我想,如果我是一个男孩,未必会比现在过得幸福。

我常常站在星月下,倚在小廊边,看着父亲在院中练武,父亲的钩影,就象是千百个闪动着的月亮。我也常常枕在母亲膝上,磨着她轻抚我的长发,跟她撒娇,就象小时候一样。

那年,父亲做寿,大宴宾客,时年十六岁的我一出现在江湖豪客们的面前,立刻引起了轰动。

每一个到场的人,都被我的美震惊,他们有的目瞪口呆,有的浑身颤抖,有的把捧到嘴边的酒倒在了自己身上,年纪轻些的,干脆昏了过去。

我也曾对着镜子仔细欣赏自己的美丽,可是从未想到过我的美居然有如此大的魔力,竟然让百余在刀光剑影的江湖上叱咤风云的大侠豪客们如此丑态百出!

那天光彩照人的我征服了在场所有的人,甚至使父亲都感到自己已不再是焦点,仿佛大家都不是来给他祝寿的,而是特地来看我的。

以后的日子,不再平静,既有不断上门的提亲,又有江湖肖小的骚扰,在为这些烦恼的同时,我又为自己的美沾沾自喜,每当又听丫环报说有媒人上门,我就会很满足,很得意,我的美是众所周知的,举世公认的,得到我,是所有的大侠名剑、世家子弟们共同的梦想。他们为我而决斗,流血,甚至失去生命,我从未看到过这样愚蠢的一群人,他们的身份再高,武功再强,在我看来,也不过是一群小丑儿。

他们陶醉在我的美中,我也陶醉在自己的喜悦里,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这只是青春的虚幻,也是噩梦的开始。

今天是初二,是我的十七岁生日,也是我订亲的日子。

对方是东阳云堡的少主云飞扬,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他父亲云天笑领着他来求亲,云天笑侠名极广,为人谦和,可是云飞扬却抱着他的刀,梗着脖子,冷眼瞧着他的父亲和我爹客套,一副桀骜不逊的样子,好像求亲的,倒是我爹。

更让人生气的是,他见到我的时候,竟然对我的美视而不见,没有一点惊讶的样子,只是冷冷地哼了一声,算是对我飘飘万福的回礼!

我忍着怒气,陪他到花园散步,因为云堡主是爹的好朋友,纵然儿子无礼,也得给当爹的几分面子。

小径上我们一前一后地走着,我斜着眼瞥着他又狂又傲的样子,脸色显然好不到哪儿去。

“你以为长了一副漂亮脸蛋儿就了不起?”他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淡淡地冷笑:“要是没有你爹的庇护,你早已沦为江湖人的玩物了!”

怒火狂燃!“喝——!”我一长身,一式‘大日如来掌’,直击他的后心!这一掌我运足了十成内力,势若洪涛,汹涌澎湃,既如长江大河一泄千里,又似铁木击钟,震聋发聩!我特意使出这至阳至刚的掌力,要让他知道,我严大小姐并非一个脆弱的花瓶,而是一朵带刺的玫瑰!

然而,他本来抱在怀里的刀,不知何时脱了鞘,手腕一斜,刀刃便拦在背后,横在我的手掌之前,不论我要向哪个方向变招,都势必按在刀刃之上!

不得已,我只好撤手,一招之下就已被逼退回来,我心早已一片冷冰!难道我一身的功夫,在江湖上真的是不堪一击么?!

——至少在云飞扬面前,是不堪一击!

耳边,仍是他那冷冰而又充满讥讽的轻笑!

“美毫无价值,就如同你这个人一样,你自以为是地炫耀、张扬,无非是在挥霍着青春!拿肉麻当有趣,拿无耻当荣耀!”

“看看你的母亲,哼,昔日的一代美人,可是,她老了,你也是一样,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发现,看到母亲的脸,就象是自己在照镜子!”

“你很快会厌恶自己这副躯壳儿的,可是你却永远甩不掉它,除非死。你会发现以往你用来炫耀的资本,会慢慢变成一堆毫无价值的垃圾!”

他向我稍微侧了侧身子,笑容居然变得亲切了些,用柔软温和而又缓慢残忍的声音说道:“你这堆垃圾。”

“你这个混蛋!”我气得浑身颤抖,心乱得象烧得滋滋冒响的水,眼睁睁地看着他得意地冷笑着从我面前消失。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装出一副高傲冷酷的样子,婚姻大事,还不是由父亲来做主?根本就不算是个男人!”我为当时没想出这句话来损他而后悔不迭,恨自己硬是吃了个亏。

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我回想起他的话,开始惶惶不安,我向镜子望去,镜中是一张惊慌失措的脸,眉头紧皱,没有迷人的微笑,眼神中充满恐惧和迷茫,仿佛一瞬间老了十几岁。

我对自己的美产生了怀疑,也对衰老产生了极大的恐惧,我发现自己在一天一天长大,然而青春过后就是衰老,母亲如此,父亲如此,人人都如此,我也不能例外!

我是如此的美丽,为什么不能例外!这不公平!绝对不公平!

可是不公平,又能怎么样呢?

那天晚上,父亲来征求我的意见,看起来,他对云飞扬相当不满,只是出于老友的情面,才不得不做做样子。我答应这门亲事,使父亲有些错愕,但我没有解释什么,父亲看着我,眼神中有迷惑,可是他也什么都没问。

也许父亲以为,我是喜欢云飞扬吧,他是个善解人意的人,也知道年轻人的心思是永远都无法捉摸的,当年他和母亲就曾是一对别扭的情侣,可是现在却是一对和谐的夫妻。

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可能看透别人的心,甚至连自己的心思,也无法看透。

我不知为什么会想要嫁给他,也许是他与那些热得炙人的追求者们不同,也许是我想征服他,把他踩在脚下,蔑视他,挖苦他,重新夺回我的自信和自尊。也许我的心中,有一部分被他打动了,他的话虽然尖刻无理,可是我却找不到一丝反驳的理由。

我坐在床边,轻轻拨动着幔帐,桌上烛光正艳,烛台旁,摆着我最喜欢的那一套茶具,屋里弥漫着淡淡的香气,初二,今天是初二,我订亲了,再过不久,就会嫁到东阳云堡,成为别人的妻子,告别这个少女时代的闺房……

夜深了,我的心也随着夜色变得压抑起来,白天,在订婚宴上,云飞扬的脸还是那么冷,他的心里,究竟在想着什么呢?我的未来,会幸福吗?

烛火忽然起了些许变化,火焰的尖端,爆出一团小小的、散乱的火花,就象是爆竹中的火药撒过去,在空中遇到火燃着了一样,发出极轻微的‘噼啪’声。

我起身想看一看,身子却忽然变得沉重起来,紧跟着大脑中好像有一根紧绷的弓弦在不停地拨动,又涨,又难受,耳中轰轰作响,想抬手去摸摸额头,身子却软软地倒了下来。

一个黑影如鬼魅般飘进屋内,出手如电,点了我的哑穴,伸手扶住了我的腰肢,将我轻轻地放在床上。

“是淫贼?采花大盗?还是……”我的脑中依然清醒,只是疼得厉害,身子软得象一团泥,我知道,这肯定是他在外面撒进来什么遇火燃着起效的春药粉,而且,药性非同一般!

我们严府,虽比不上昔年‘刀剑山庄’三步一侠,五步一剑的盛况,但上上下下,也有武士近千人,设有‘十人拔’、‘百人拔’,个个都是身怀绝技的高手,‘百人拔’手底下的功夫,也绝不逊于江湖上普通的侠剑客。府中明处有机关,暗处有弩手,想要进来,势比登天,这人能摸到我的闺房之内,自然有着超一流的功夫。

那黑影探身瞧着我,他蒙着面,由于背对烛光,他的脸陷在阴影里,眼睛中闪出喜悦而又贪婪的光。

“好美……”他伸出手来,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动作轻柔,就象呵护着婴儿的、母亲的手。然而此刻,我的恐惧也达到了顶峰——“不,不要皱眉,不要害怕,那样,会让你变丑的……”他轻轻地说着,就象是在安慰受惊的小猫,我忽然听出,他的声音,竟然是如此柔美纤细,难道他竟然是……女人?

我偷眼向她的手瞧去,那的确是一只女人的手——十指纤纤,在烛光下,是一种超越肉色的粉红,我的心稍微平静了些,毕竟对方是女人,我就至少可以保住我的贞洁。

然而,当她的手在我脸上摩挲的时候,我的心底,又产生出一股强烈的不安来,难道,她竟然是一个……

就在这时,她拉下了罩面的黑巾,那一瞬间,我感觉,我的呼吸停止了——那是一张,美丽至极的脸,美得让你找不到一点瑕疵,一点缺憾,我曾为自己的脸沾沾自喜过,可是见到她的脸,我才知道自己的美是那样的不成熟,没有风韵。

与这么强烈的美如此的接近,使我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舒畅感,这种美感就象几丈高的巨浪无端袭来,将我打得透湿。作为一个女人,我甚至无法去嫉妒她——嫉妒总是产生在相近的人的中间,就象一个平头百姓永远无法去嫉妒皇帝拥有的财宝一样,我,比她差得太远太远了。

她把脸和我的脸帖在一起,轻轻地蹭着,就象小孩子和母亲的帖脸儿,那种奇怪的感觉把我从美的享受中硬生生地拉出来,又拖进诡异、恐怖的地狱,紧接着,她仰起身子,从怀中掏出一个红色的小瓶,然后慢慢地、仔细地把里面淡红色的粉末轻轻地倒在我的脸上。

我可以闻到那粉末的清香,很怡人。我在平常,很少化妆,因为化了妆反而会掩盖住我的美丽,使我变得粗俗,不过我仍备了不少来自全国各地的、上等的胭脂水粉,在见外客时,略施一些,以示庄重。

难道她是要为我化妆吗?可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她倒完那淡红色的粉末后,又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儿来,象是檀香木所制,手工雕花精美异常,也渗出淡淡的、飘飘渺渺、时有时无的香气。她打开盒盖,十分小心地拿出一个软软的棉垫儿,在我脸上轻轻地擦——有些微凉,是湿的,上面的水份与先前那粉红色的粉末融在一起,随着她的小心擦拭,迅速地渗透进了我脸上的肌肤,清清凉凉的,有股说不出来的舒畅。

是美容的圣品吗?这倒底……我心中的疑惑,可以说升到了顶点,看着她那张美艳绝伦的脸,还有那温柔的为我上妆的动作,我甚至开始怀疑,她就是天上的美神,下界来接我这个人世间最美的人,而在到天界之前,还要对我先进行一番妆扮,也许是因为我在人间算得上美丽,可到了天上,就变得普普通通了?如果是那样,我宁可不去天界,那里每个人都那么美,而我只会变得平庸,不再是众人目光的焦点……

就在这时,我感觉到脸上有些痒,紧跟着,痒得越来越厉害,仿佛皮肤下面,有无数蚂蚁在啃噬,又象是一堆蚯蚓在皮与肉之间,不断地蠕动,钻爬,象是开凿着隧道。很快地,痒变成了痛,剧烈至极的痛,脸上的皮肤就象是要与我分离似地一块块鼓涨起来,最开始是额头,然后是两颊,由这些大面积的地方向眼角、鼻翼等处扩散,我甚至看得到自己的眼皮肿起来似地,鼓成两个半透明的泡泡,内侧壁的血管象疯了似地暴突着,鼓动着,象拼命想逃出牢笼的恶狗般向外挣扎着!

我无法呼吸,嘴张得老大,喉咙深处‘嗬嗬’作响,极度的惊异、恐惧与疼痛,使我不住地痉挛,身上的穴道又被封死,无法动弹,这种痛苦和折磨,简直无以复加。

然而面前这个女人似乎很喜悦,又很诡异地一笑,伸出手来,用她那长长的、尖利的指甲轻轻刺破我下颌处的皮肤,慢慢地划动着,从左至右,割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然后继续向上,从右耳,到前额发际分界处,帖着发际,划过整个额头,然后又顺着左边的发际,划过左耳,一直到下颌的起点,合成一个圆圈。

紧跟着,我感觉她的指甲进入了我的皮肉之间,然后是整根的手指,一根、两根……,她用两只手轻轻地捏住我被割开的皮肤边缘,小心缓慢地向上翻起,慢慢揭开……

我终于明白了她的目的,她是要揭下我整张的脸!

迷药、奇怪的红色粉末,她所做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揭下我的脸!

一瞬间,我的血液凝固了!我不敢相信,可是又不由得我不信!我想闭上眼睛,可是眼皮却已不听使唤,我想挣扎,可是身体却一动也不能动。在剧烈的痛楚之下,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下颌的皮肤被慢慢揭起,然后是带着些血丝的嘴唇、鼻子……

二没有脸的人“是寻美人!一定是寻美人!”父亲愤怒而又恐惧地吼叫着,一只手拄在桌子上,浑身颤抖。我看得出,他也是在勉强支撑着,使自己的精神不致崩溃。

外屋,几个胆子稍大些的丫环抢救着昏厥过去的母亲——刚才,她一见到我的脸,‘唷’了一声,便倒了下去,不醒人事,丫环们紧张地忙来忙去,可是无论谁,也不敢朝里屋的我看上一眼,我想,她们今天早上看到我第一眼的时候,已经注定要带着恐惧的回忆走完以后的人生。

“那个女魔!丧尽天良的女魔头!”父亲咬牙切齿地说着:“一定是她,一定是她!”

“她是在江湖上横行十几年的魔鬼!传说,她自己没有脸,心理畸变,痛恨那些美貌的人,她仗着一身盖世绝伦的邪功,走遍大江南北,残酷而又神秘地揭去美丽姑娘的脸皮,连许多大侠名剑的女儿都没逃过她的魔掌!”

“十几年来,被害的姑娘不计其数,九大门派联手辑拿‘寻美人’,可是时至今日,却仍一点线索也没有,人们都说,寻美人将成为江湖上一个永远的悬案,永远的迷!”

我静静地听着,心情异常地平静,父亲又开始编排些安慰我的话,听起来却是那么可笑。

若想了解一个人的痛苦,只有身临其境才行,我想,我此刻的心,与那些被‘寻美人’所害的其它姑娘们一样,是外人永远不会明白的,因为那种心境,已远非‘痛苦’二字所能形容。

我听到了外屋的哭声,是母亲,她醒了,恢复意识就意味着与痛苦重逢,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变成这副不人不鬼的模样,她的心痛可想而知,然而我却对她的哭声产生出一股极强烈的厌恶来,我不需要同情,更不需要痛惜,也不需要安慰!

“都给我出去——!”我喊着,由于失去了嘴唇,我的声音含糊,古怪之极,又是那样凄厉,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女儿……”母亲还想说些什么,父亲走了出去,“让她一个人静静吧……”他说。

他们走了出去,丫环们也都走了出去。

人走了,屋子空了,我的心也空了。

我拿起镜子,里面映出的是一张古怪至极、狰狞可怕的脸,黑红色的肌肉一条条的,纵横交错,就象撕掉皮的烤鸡腿肉。细小的血管清晰可见,有的是青色,有的发黑,还有的发红,有的断了,象破烂的线头儿,我想,大概是昨天晚上,寻美人倒在我脸上的那瓶粉红色的药粉,起到了分离皮肤的作用,而且可以使揭去皮肉的地方尽快愈合。我的眼皮没有了,覆在眼睛上的,是一层薄薄的红膜,没有睫毛,什么都没有,整个脸上显出一种怪异的铁锈色,伤口已经发干,不再渗出血丝,我的嘴唇没有了,粉红色的牙龈裸露在外,牙齿还是那样洁白,此刻看来却全无美感可言。鼻骨下面是深深的两个洞,粘乎乎带着血丝的东西随着我的呼吸一鼓一鼓,活象是蛤蟆。我的头发,依然是那么黑亮,如瀑布般喜人,可是与此刻的脸摆在一起,却有股说不出的恐怖,我感觉自己就象是一个被埋在地里,烂了许久的骷髅,没有了皮肉,头发却还呆在原来的地方,散发着霉气和难闻的腐臭。

人还是我的人,思想也还是我的思想,似乎一切都不曾变过,又似乎什么都变了。

我似又听到了母亲的哭泣,父亲愤怒的喊声。

他们痛惜的,是我失去了美,没有了美丽的脸,我便无法再受到众人的喜爱,不再会得到注视的目光,人们所欣赏和喜爱的,不过是曾经长在我脸上的那一层美丽的皮!

以往来登门求亲的人中,有多少是喜爱和欣赏我的人?又有多少人是对我真正了解?没有,一个都没有!他们所看重的不过是我那张漂亮的脸,假如我天生丑陋,会有人不断地来向我大献殷勤吗?还是唯恐避之不及?

想起昔日我为自己的容貌出众而得意洋洋的样子,我不由得一阵恶心,回首看去,那时的我,是多么的无知和浅薄!

如今失去美貌,变得人鬼难分的我,竟然一朝觉醒,看破关窍,这又是多么大的一个讽刺!

我想起了云飞扬的话,是啊,我的美究竟有什么用处呢?青春与美貌,不都正如他所说,是虚幻的吗?我的自以为是、沾沾自喜,都是多么的幼稚和可笑,又是多么地令人痛心啊!

我感觉自己并不是失去了美,相反,我觉得自己从来就不曾真正拥有过美,美的存在应带给人欢乐,而我拥有的欢乐都是假的!回首往事,我看到的只有虚情假意的恭维,厚颜无耻的做作,还有深深隐藏在人心里、骨子里的丑恶!

夜幕再度降临的时候,戴上罩面黑纱的我慢慢游走在大街上。

对于不告而别,我并没有什么愧疚感,让父母每天面对我这张脸,是对他们更大的残忍。更何况现在的我已没有心思为别人着想什么,我的心已经够乱的了,他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我的心很平静,也许这就是痛苦到达极限后的那种平静吧。

街上人来人往,商贩们有的收拾摊位,准备回家,有的张望着,吆喝着,希望把最后一点货卖出去,妇女抱着孩子,跟身边挎筐的大婶儿边走边唠,孩子手中的小风车时而转动,时而停止,他用小嘴吹着,脸上的皮肤是那样娇嫩可爱。

街边店铺的灯笼闪出红艳艳的光,照在人脸上,显得每个人都红光满面,我特别地去注意他们的脸,那些脸上有皱纹,有麻点,有斑痕,有乱糟糟的胡子,但都无一例外地闪耀着快乐的光芒,眼角的鱼尾纹里是快乐,额头的皱纹里是快乐,闪烁的眸子里也是快乐。

原来丑陋的脸也可以如此生动,如此美丽的。

是来自生命的美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欢乐也许永远也不会回到我的身上来了,我是个没有脸的人。

——我是个没有脸的人!

“您的小菜儿。”伙计看着我,把托盘中的碟子一只只摆在桌上,脸上带着明显装出来的、不自然的微笑。

这家小店开在城郊,也算得上是乡下了,也许是这种小店,江湖中人来的并不多吧。我拿着剑又戴着黑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杀手一类的人物。伙计和掌柜远远地站在外柜边,不时朝我望上一眼,举止滑稽可笑。

滑稽可笑的倒底是谁呢?

毫无疑问是我,因为我无法隔着黑纱把菜饭吃到嘴里去。看来掌柜、伙计和其它几个零散的客人也想看我是如何吃饭的,他们的目光游来游去,故意装出东张西望的样子看着我,如果我的头扭向哪个方向,他们立刻避开——那动作愚蠢笨拙之极,他们难道想象不到,我的头扭向东面,眼睛却可隔着黑纱,望向北面的吗?

以往在家里,父亲母亲都注视着我,每当我吃下一样东西时,他们都会露出微笑,因为进食意味着成长。丫环仆妇们则在背地里,为我吃的这道菜是由谁端上来的争论不休,好象我吃了她们端的菜,她们就觉得很幸福,很荣光。

此刻盯在我脸上的目光则全部充满了好奇。

我把黑纱轻轻揭下。

好奇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从他们苍惶而逃的表情和动作上得到了一种特异的快慰感,凭什么我就不能以这样的面目示人呢?

我什么也没做错,却要象老鼠一样躲避别人的目光?笑话!

小店里除了掌柜和伙计,转眼间已然空无一人。然而他们两个,居然隔着柜台抱在一起,可以看到伙计的裤子颜色深了一块,显然是湿了。

我忽然觉得压抑轻松了许多,甚至感到有些快乐,我夹起小菜放进嘴里大口嚼着,觉得味道还真不错。这是我失去脸之后吃的第一顿饭,吃得如此香甜,是我无论如何也意想不到的。

我的两腮只剩下薄薄的一层,被饭菜撑起来后,显得有些松,有些鼓。没有了嘴唇,涎水和着嚼碎的菜渣,不断地从牙缝中流出来,咀嚼也不是很方便,好在舌头还是完好的,使得我品尝起这小菜来完全没有影响到口味。我努力开解自己,可仍忍不住一阵心酸。

看着哆嗦着抱在一起的掌柜和伙计,我产生出一股捉弄的快感,于是放慢了吃的速度,边吃边抬头看着他们。

——这是一种很好很有趣的折磨。

“你们害怕吗?”我问。

掌柜和伙计都点点头。

“害怕也都是你们自找的。”我漫不经心地轻笑着:“你们为什么不跑呢?害怕是因为有威胁,而逃避是躲开威胁最简单、最轻松的办法。”

“我们也想逃,”掌柜咽了口吐沫看看门口,说:“象那些客人们一样。可这个店是我的。”

我望向伙计。“我还没领到这个月的工钱。”伙计说。

我故意怪怪地笑了两声:“你们这种人,为了钱连命都不想要。”

伙计叹了口气:“没了钱,留条贱命还有什么意思!”

我看着他,他很年轻,显然是那种被生活磨得很萎靡很落迫的人,在这个破落的小店里迎宾送客,强作欢颜,找不到什么可以点亮自己还未开始就已黯淡下去的人生。

我抖手将一锭金子甩到掌柜面前的柜台上。

“拿着这锭金子走人,这个店就和你没关系了,要么……”我伸手抄起剑鞘,内力一催,宝剑吐出半尺,一道寒光照在掌柜的脸上。

“明……明白!明白了!”掌柜飞快地抓起那锭金子,一溜烟儿似地窜出了门。

伙计紧跟着他向外跑,“掌柜的……工,我的工钱……”

我手中剑鞘一横,拦住他:“这样追出去,你的店怎么办?”

“我的店?”

“是你的店。”

“你买下来,却送给我?”

“连我自己也要送给你。”

“你……你别……别开玩笑……”伙计恐惧地向后退去,我一把扣住他的手腕:“走,我们去拜堂!”

佛龛上关老爷的脸被红烛映得更红,只是疏于打扫,显得有些灰头土脸。佛龛长年累月被香烟熏得发黑发黄,雕花纹上落了一层土,黄布搭在两边,挂满灰尘。

我按着伙计跪下,自己也跪了下来。

“你叫什么?”

“卢……卢有才。”

“好。”我转过头面向关老爷的脸,高声说道:“关帝爷在上,今日小女子严爽与卢有才结为夫妻,日后要相亲相爱,如有异心者暴死不得善终。”

我按着卢有才磕完了头,出去关了店门,回过身来重又用黑纱罩住了脸,一件件地脱着衣服,直到全身赤裸。

我的身体还是美的,毫无瑕疵,我从未想到过自己如此大胆,我疯了,我想,我要做一次女人,生一个孩子,然后痛痛快快地去死,我失去了美丽,虽然在不断地劝说着自己,装出一副看透美丑的洒脱,可是我知道,我的心里,一直在渴望着美能够回来,但那是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的。

我的美丽、我的骄傲和我的梦早已和我的脸一同消失在世界的尽头。

也许同时消失的,还有我的自尊。

烛光摇曳。

我合上茶碗,缓缓地起身,一手撑着后腰,一手扶着肚子。

初二,又是一个初二。

我慢慢地走到床边,坐下,看着桌上的烛和茶具,忽然感到一种很亲切的似曾相识。

去年的今天,曾是我十七岁的生日,在那一天,我失去了自己的脸,也失去了自己的一切。

一年后的今天,我已经怀胎近十月,眼看,就要拥有自己的孩子。

这前半年,我差不多隔三差五就出去一趟,在街上寻着些美丽的女人,偷偷地跟着她们回家,晚上再摸进去把她们打昏,用刀子把她们的脸豁个烂,第二天再到她们家门口不远处去看热闹,有的家里不声不响,有的家里鸡飞狗跳,那些个爱抹上粉戴上花,穿上红红绿绿漂亮衣裳的丫头小姐们再也不敢上街了,她们害怕别人看着自己那张烂脸,害怕自己嫁不出去,不敢再照镜子也不敢洗脸,胆子大的痛快自杀,没气量的干脆寻死,我在这种游戏中体味着非比寻常的快乐,使一个女人失去她引以为傲的美貌,原来是如此的惬意和痛快,她们应该醒悟,自己的美是一钱不值的,和昔日的我一样,我们共同拥有和即将共同失去的,只有一段不可捉摸的、亦真亦幻的青春和一张早晚要衰老变丑可怕的脸,越早毁了你的美貌你就越早地醒来,这样你才能老老实实地本分做人,真真切切地看清自己。

在大街的角落,我笑嘻嘻地看着官府的衙役们象没头苍蝇似地晃来晃去,吃完了公家吃事主,吃完了事主吃公家,他们给那些划了脸又上了吊的女人验尸,苦着脸蹲在城门楼儿用绿裤子弯刀把儿拨拉出入城人们的脑袋寻找疑凶,就象屎克郎拨拉粪球儿。他们找不到我,谁也找不到我,江湖人也都听说了,他们以为干这事儿的还是寻美人,并自以为聪明地认为寻美人换了口味,不是再去揭人家脸,而是去把那张脸划花,说句实话,现在我已经羡慕起寻美人来了,她手里有那种使人脸剥离的药,可以把剥下的脸做为收藏。而我,费了好大劲儿也揭不下一张完整的人脸来,于是我只好把她们的脸划花。

我有了有才的孩子,但是还继续着我的营生,直到显怀了我才呆在家里不再出去,有才在外面打点店里的生意,我整天呆坐着,就在无聊中又开始回忆我的人生,我想起我的美丽,想起我的所做所为,我由仙子变成了魔鬼,从拥有美到失去美,从失去美到憎恨美,从憎恨美到报复美,我把思想转成了行动,这行动使拥有美的人恐慌,她们的恐慌使我更加得意,她们是多么愚蠢啊,美人哪美人,人们喜欢的只是你的美,而不是你的人,难道你还不明白吗?

有时我还始觉得,我由于失去了那绝世的美丽,变成了一个可以看破一切的圣人,可是我有时却仍是不由自主地想:若是我的脸没有被揭去,那该有多好啊。天哪,如果这世上有哪个道士能做法使人的灵魂离体的话,我一定要找到他,无论花多大的代价,让我离开现在的身体,哪怕将来会附到一头猪的身上,那样我就不会思想,不会因自己的丑陋而感到自卑和失落,也许不懂得分辨美才是最幸福的,不管它是个什么东西。于是我发现,原来我想的一切都是在替自己找宽心丸儿,仇恨美是因为我嫉妒美,毁灭美是因为我再也无法得到美,原来我对美还是如此的痴迷。

吱呀一声,有才端着盆热水走了进来。

“店门关好了?”我问。

“关好了。”他用往常一样的平淡语气答着,向我走来。

“帐目对过了?”

“对过了。”他把盆放在我的面前,开始为我脱袜子。

袜子脱掉了,我的脚一如往昔的娇嫩可爱,他轻轻地往我脚上撩着水,让我适应水的热度。水有些烫,他的手指有些发红。

“有才。”

“嗯?”

“你恨不恨我?”

“恨。”

我笑了笑,他自始自终,都是个老实人。

凭着老实本分,一年来,他把小店经营得红红火火,老客常来,新客不断,已经远近闻名。

“你想不想杀了我,再娶一个?”

“不想,想。”

“什么叫不想,想?”

“我不想杀了你,但是想再娶一个。”

“为什么?”

“我谁也不想杀,何况你是我老婆。”

“是我逼你娶我的,你不是恨我吗?”

“可是你已经是我的老婆,我不能杀自己的亲人,谁也不想杀。”

“是不能还是不想?”

“既不想也不能。”

“你为什么想再娶?”

“不为什么。”

我一脚踢翻水盆,水溅了他一脸一身:“不为什么是为什么?”

“我去洗脸。”他用袖子抹着脸上的水渍,转身去捡盆。

“站住!”我喝了一声,他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是因为我的脸!?”

半晌,他结结巴巴地道:“你的脸,我没在乎过,我死了的娘说过,丑妻近弟家中宝,败子娇娘害人精,我……我是怕孩子生下来,脸上……和你一样……”

我一阵苦笑。

“我的脸,是被人害的。”

“这么说,咱们的孩子……”他转过身来望着我。

“他会很健康。”听完我这句话,有才长长地吁了口气。

“啊,”他望定了我,象吃了很大一惊刚回过神儿来似的:“我早该想到,你带着剑,大概是江湖中人,还是个侠女,被人毁了面目,才轻贱自己嫁给我……”

“那你以前一直把我当成什么人?”

“当然是妖怪……”有才涨红了脸:“买下小店送给我,又嫁给我,然后生意又不知怎么,越来越兴隆……”

“你以为我是白娘子啊?”

“差……差不多。”他红着脸低下了头。

“原来我嫁给了一个白痴。”我叹了口气:“一个可爱的白痴。”

有才是个好丈夫,他懂得体帖人、照顾人,如果一个女人能够嫁给他,一定会过上一辈子平淡舒心的日子。

我依然准备生下孩子之后就离开他去死,以前这么想,是为了不想留下做一回女人而没有生过孩子的遗憾,而现在这么想,完完全全是为了他以后的幸福。一年来他一直对我很好,我对他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只是,他从来都不敢正眼看我的脸,我想,这也许是我没有勇气与他长久生活下去的原因。

一切都是被迫的,他没有得到过自由和幸福,他理应得到这作为一个人所应该得到的一切。当初因我的失意和痛苦,把他当成满足愿望的工具,可是我错了,我不能再错下去,就此毁了他的一生。

忽然腹中一阵剧痛传来,里面象是有什么在撕扯着似的,我身上顿时出了一层冷汗。

三走过夕阳“要……生了……”

“什么……”

“快去找产婆……”

有才惊慌失措地跑了出去,我的手死死地抓住床沿,感觉下身热乎乎地湿了一片,眼前的烛光一片模糊,强烈的痛楚和无助的空虚潮水般袭来,我感到一阵阵浑身发冷。

“有才……”现在我才觉得,我真的需要他,哪怕是握着他的手也好。看到他朴实厚道的脸,我身上的痛苦仿佛就会减轻。

现在,我已不惧怕痛苦,痛苦只能使我得到喜悦,我的愿望就要实现了!我的孩子,不论男女,他将是我带给这世界最伟大的一笔财富,他是一个生命,是一个奇迹,人为这个世界上创造的东西都是死气沉沉的,毫无生趣的!只有女人!能带给这世界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他与我血肉相连,共处十月,他在我的体内,与我时刻未曾分离,与我共受痛苦,同享欢乐!他即将出生,这是与我的离别,又是一个相聚!十月来我们未曾谋面,却早已心意相通,如今我们即将在这夜色下,初次相逢!我为他骄傲,也为自己自豪!

产婆急三火四地冲进来,一见到我,顿时象吞了六个癞蛤蟆似的,眼睛瞪得老大,呆了一呆,又‘嗷’了一声,逃出门去,发疯似地喊着:“丧尸——!妖怪!丧尸生孩子——!”

我这才想起,平常我不见客,晚上出去也是戴着黑纱,左邻右舍,都没见过我的面目。今天在家里,我什么都没戴!

不大功夫,外面有嘈杂的人声:“妖怪在哪儿呢?”

“屋里呢!”是产婆的声音,然后是有才:“她不是,她是我老婆!”

“你老婆是妖怪!”“她不是!”“你们干什么?”“拉住他!”“进屋去捉!”

说话间十几个男人窜了进来,搭眼瞧见我,吓了一跳,其中一个男人胆子大些,吼道:“狗血!”旁边立刻有一个人拎着桶狗血向我泼来,我腹中疼痛,毫无力气,被泼了一身,腥气难闻,张口欲呕,想去摸床边挂的剑,却被一张破网死死缠住。

同时那男人吆喝一声,几个男人拿着钩杆子向我搭过来,钩子挂在我的衣服上,一下子将我拉倒在地,其中一支屠夫用来挂猪肉的利钩穿透了我的肩胛,我号叫着,被他们往外拖,肚子在地上摩擦着更是痛得厉害,每过一道门槛,就象被大锤击中一样,惨叫一声。

我被拖到院子里的时候,看到有才被几个男人按在墙边,拼命地哭喊,他一见我被拖出来,便发了疯似地往前冲,但立刻被那几个男人按倒在地,压在了上面,他一只青筋暴露的手拼命地从人堆中伸出来,“老婆!老婆——!”地喊着。两边早就站满了人,有的帮忙打着灯笼,有的把手揣在袖子里,有的眼睛望着我,侧头跟身边的人交谈着。

“她不是妖怪!她不是!”从有才嘶哑的声音里,我就听得出他拼了命。

“按住他!他被迷住了!”“有才!”“明天请个道士,禳解禳解就好啦!”人们七嘴八舌地喊着。

“有才——!”我扭头喊着他,这时才感觉到,我是多么的需要他!然而我的身体仍被几只钩杆子向前拖着,被狗血浇过的头发粘在一起,本来失去脸皮的面部沾满狗血,顺着下颌往下滴着,被拖过的地上留下一条宽大的、令人触目惊心的血线,旁观的人们漠然地看着,有的小孩子还用烂瓢舀来一些粪汁,泼在我身上,转身逃开,嘻嘻地笑。

“真的是妖怪呀!”人们议论着。“一生孩子,就显原形儿了!”“看她的脸……”“真丑恶……”

我已无力挣扎,尽量翻过身子让肚子朝上,就这样一直被拖上了大街。后面跟着一群看热闹的人们,孩子们蹦蹦跳跳地拍着手,象过节日般高兴。

又一波强烈的痛苦从腹中传来,我开始拼命地挣扎,但是无济于事,“呃……唔……唔……呃——!”我不知所谓地呻吟着,嘶喊着,我感觉到,孩子已经快出来了,他要出来了!

由于在地上拖拉着的缘故,我的腰带大概磨断了,棉裤渐渐地褪下,离我而去,地上的石碴刺痛着我的身体,腿上划出了口子,天上的月无视这正在发生的罪恶,仍向世间展现着她残酷的温柔,触目皆是人们的冷漠、怨恨、诅咒与唾弃,那挑起的一盏盏红灯笼映出的是人们那狰狞可怖的脸,我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滋……滋……’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被什么撑开了‘滋……滋……’“是孩子!是他!”我睁开眼睛,血水不断从我的下身涌出来,已经看得到孩子的头和半个身子。

“快停下!不要再拖了!求求你们!”然而我这疯狂的声音对他们来说,不过是鬼怪的嘶叫而已。我仍旧被死命向前拖着,就象一个蘸满血的毛刷子,随着拖动,在地上留下长长的鲜红血迹,身上的狗血几乎干了,现在刷在地上的血完全来自我的体内,痛苦使我不住地挺动,感觉肚子里象有什么在不停地掏着,一掏就是一个激凌。

‘唧’地一声,孩子终于生了下来,掉在冰冷的地上。湿辘辘的头上沾满粘液、我的血和狗血,一落地就沾上了不少石渣,他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我的心好像一下子充满了欢乐,感觉到生命是如此的充实、美好,那是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然而,人们仍然无情地拖着我,不停地向前,孩子躺在地上,只有未剪断的脐带将我俩紧紧相连,很快,脐带又拖动着孩子在地上滚着,他哭得更厉害了,跟在后面的人们打着灯笼,捡起石块向我和在地上拖着的孩子投掷,喊着‘打死妖精’,我不断地挣扎,哭喊,可是没有用,孩子稚嫩的身体一生下来,就受到这无情的摧残!天哪!天哪——!

四美之罪我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是一片柔和的光。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不知哪来的力气,我一坐而起,立刻感到一阵晕眩。

“你醒了?”一个柔美的声音响起,原来几步外桌边坐着一个女人。

她的声音如此好听,年纪居然已经不小了,脸上的皱纹纵横交错,每道都象是用刀深深地刻进了骨头似的,眉毛已经差不多秃光,留下两道肉岗子,象孩子堆成的丑陋的小泥坝,两颗眼睛还是年轻的,陷在眼窝深处,闪着灵动的光。

这是个小而精致的屋子,我正躺在一张床上,两边的幔帐用竹钩挂起,身上盖着洁白的缎被,对面的墙上挂着横幅,屋中央的桌上摆着油灯,灯罩上绣着荷花,被灯光照出淡淡的轮廓。

那个女人的脸在这片柔和的灯光下,皱纹投出深深浅浅的影子,更显得诡异至极。

“我的孩子呢?”

“死了。”她叹了口气:“他们以为你死了,就把你扔到了乱葬岗子上,孩子死了,我剪断了脐带,把你带了回来。”

“死了……”

“他们怕孩子不死成精,还给他补了几棒子。”

“不——!”我捂着头哭了起来,泪水落在洁白的锦缎被上,留下点点红斑。

“他在哪里?无论死活,我都要见他!”我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可是全身火辣辣地痛,女人走过来按住我的身子说道:“你现在身体很虚弱,还是好好休息吧。”她回身端过一碗稀肉粥:“喝了它,这样身上才有力气。”

“不……我喝不下。”

“是我特意为你煮的。你刚生产,肩膀又受了伤,血也流了不少,需要好好补养才行。”她眯着眼睛:“难不成我把你救回来,你反又要死掉吧?喏,粥还热着呢。”

我望着面前这个丑陋却很善良的老妇人,心里一阵感动,便伸手去接那碗粥,我忽然发现,她的手是那么娇嫩,那么白晰,就象是十几岁的小姑娘。

“你的手……”

“保养得很好,不是吗?”她微笑着把碗放在我手里,可是我总觉得那手好美,而且有些似曾相识。

她笑了笑,把两只手合在一起搓摩着:“我这双手啊,每天晚上,都要先用热水洗净,然后用温牛奶浸泡少半个时辰,再洗净涂上薄薄的一层槐花蜜,待蜜风干……”

“寻美人!你是寻美人——”我惊叫起来,与此同时,身上六道大穴已被面前这老妇用闪电般的手法封死。

碗摔在地上,粉碎。

那双手!

我终于想起了那双手!就是那双手,曾在那个黑夜里,在烛光下,轻柔地在我脸上摩挲,就是那双手,曾经残忍地、活生生地揭去了我的脸皮!

她,就是导致我一切不幸的罪魁祸首!

“你记起我来了?严大小姐?”

好像无视我愤怒的目光似的,她看着地上破碎的碗,粉红色的肉粥溅了一地,有一些溅在她白色的、绣着些兰花的裙边上。她稍皱了皱眉。

“太可惜了……”她淡淡地说:“你就这样轻描淡写地扔掉了你儿子的一条腿。”

“我儿子?”看着地上粉红色的肉粥,我忽然意识到了她的意思。

“你这个畜牲!为什么?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你。”她面对我的嘶喊毫不动容:“初生儿的身体最滋补,反正叫狼猫野狗吃了也是糟蹋,何不就让他孝顺孝顺你这个母亲?”

“畜牲!畜牲——!”

她静静地看着、听着我的喊叫、怒视以及咒骂,好象她倒是一个冷静的智者,而我却是一个疯子。

“你认为畜牲是肮脏的、下流的、无耻的吗?你错了。畜牲从来都是任劳任怨的、温良敦厚的、老实忠善的,真正肮脏下流无耻的,是人!你的儿子并不是我杀的,是那些人!瞧瞧他们都对你干了些什么?!你现在一定很怀念以前的样子吧?你漂亮,你美丽,所有的人都为你的美折服,拜倒在你的脚下,可是失去美丽的你怎样了呢?你被人瞧不起,被人当做鬼怪来进行残忍的迫害!无论走到哪里,跟随你的都只有人们那恶毒的、充满厌恶的目光!”

“人因有思想而能分辨美丑,然而这又是人类最大的罪恶,它使美的人就可以高高在上,丑的人就只有暗自神伤,丝毫没有任何公平可言,有的仅仅是命运之神的嘲弄!”她扶住我的肩头:“你知不知道,当你晚上去划那些美人脸时,我曾一直在你身边左右保护着你,我知道当时的你意识到了美的罪恶,你动手去毁灭它,让那些浅薄无知的女人们认识到真正的自我,你做的没错,你并不是把她们推进火炕,而是将她们引入正途,正如当年我揭去你的脸一样,若非如此,你怎么能真正了解什么才是正确的人生,而美的背后又是隐藏着多么大的罪恶?”

我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我的脑中一片混乱,我很清楚自己已经陷入一个无法拔身的旋涡,一个无从下手的逻辑陷阱:

让你失去美是为了让你真正懂得美,而如果真正懂得了美就不会再拥有美,如果你想再拥有美,就不是真正地懂得了美,真正懂得了美,就绝不会再想要拥有美!

这是一个奇怪而又精致的圈套,它混乱而又富有哲理,它是一个永无休止的折磨,也是一个鬼斧神工的悖论,还是一根粗粝的绳子,一端系着自己的手腕,另一端系成圆形的死结,甩过房梁,垂落下来,绳圈儿套着自己的脖子。

如果美真的是罪恶的,不公正的,那么千百年来人们为何还要不停地歌颂它,赞美它,为它写下那许多不朽的诗篇!?难道人们都是疯子吗?抑或真正疯了的人是我?

“你是对的。”我睁开了眼睛。

她望着我,眸子里盛满了喜悦:“你终于明白了!你终于想通了!”

“是啊。”我叹了口气,回答着,心想:我不知道自己是美的捍卫者还是毁灭者,当我拥有美的时候我就是捍卫者,当我失去美的时候我就是毁灭者!我已经失去了美,这是一个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我永远也无法再去捍卫我的美丽,能做的只有毁灭美!毁灭别人的美!

“我的一切痛苦都因美而起,我痛恨它。”

美不会给拥有它的人带来真正的欢乐,却能够给没有它的人带来刻骨的痛苦,美的存在使这个世界变得不再平等,拥有美与丑的观念就是人最大的罪恶!

经过休养,我恢复了健康,也成为了寻美人的同伴,寻美人教我那种粉红色药粉的制作方法,于是我就象当年她摸进我的闺房一样,也摸进其它美丽女子的闺房,把那药面倒在她们脸上,活生生地、残酷地揭下她们的脸,直到我发现,我的内心和骨子里都怀上了对人的深深的绝望,无论我们揭下多少美人的脸,人们也不会改变初衷,去喜欢丑陋的人,而丑陋的人们永远都怀着一种失落的痛苦,这世上有许多东西通过努力就可得到,但是美,却只能永远渴望而无法获得。

我偷偷地看到,寻美人独自一人用另一种白色的药粉将揭下来的美人脸粘在自己的脸上,对着镜子不停地照,那药粉的作用很神奇,那张脸就象是真的长在她的脸上似的,我想,当初她去揭我的脸时,就是用这种方法换的脸,可是那持续不了多久。

当那一张张美丽的、曾经属于其它的青春少女的脸粘在寻美人脸上的时候,面对镜子的她露出满足的微笑,就象一个小姑娘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布娃娃,然而当药性一过,那张脸又无情地脱落的时候,她又会伤心沮丧,失望难过。我一直怀疑,破坏别人的美并不是她的真正目的,她真正想要的,是拥有一张美丽的脸,她是那样地憎恨美,最终却难逃美的诱惑。

在她的偏激思想的指导下,她揭下了我的脸,也拉开了我痛苦人生的序幕,可是,倒底是她害了我,还是美害了她呢?抑或是美在不知不觉地加害着世间的每一个人?

我明白了,什么都明白了,这是一个无穷无尽的轮回,是永远在煎熬着的地狱,我最终决定离开她,我不会再想要去死,因为我已懂得了生命的珍贵,我要去找有才,和他离开这个地方,到无人的深山去居住,那里是自由的殿堂,没有对美的赞颂与恭维,没有对丑的嘲讽与讥消,有的只是我们之间那糊里糊涂又坚如铁石般的爱,我们将尽心哺育下一个孩子,并经常回忆起以前那个孩子,幸福地度过一生。

当我罩着黑纱,满怀憧憬地走上离家不远的那条街道,准备与有才奔向那幸福美好的生活的时候,我听见了鼓乐声,鞭炮声和人们的欢笑声,小店挂着彩,帖着大红的喜字,——有才结婚了。

我几乎挪不动我的脚步,隔着黑纱我望向店里的人们,他们的脸上充满欢笑,就象大地洒满了阳光,有才和戴着红盖头的新娘子正对着佛龛上的关老爷下跪,我只看得到他们的背影,可是我却看到了他们脸上的甜蜜和幸福。

这样不是很好吗?我对自己说:他应该过这种幸福的日子,我们之间的一切早该结束了,在他的心中,我已经死了,何必再去打扰他呢?

我转过身,默默地向前走着,心中一阵阵刺痛,很不是滋味,无论如何,他是我的男人,是我曾经为之付出肉体与灵魂的男人,我的一部分仍留在他身上,永远不会分离,我感觉到走在街上的,是一个不完整的自己,一个支离破碎的女人。

我失神地走着,走过一条街,又一条街,在我身边匆匆而过的,是一张张陌生人的脸,渐渐的,路没了,太阳红了,大了,要落了。

“行行好……”我感觉什么拽住了我的脚踝,无力地摇晃着。

我低下头,那是一只苍白瘦弱的手,骨节突出,顺着满是污泥的手臂看去,破烂的衣衫间偏垂着一个乱蓬蓬的头,眼睛透过头发的缝隙乜斜地望着我,头发间杂着不少破纸屑和脏物,显得十分恶心。

我踢开那只手,乞丐翻了个身,歪躺在地上,他的脸烂得象一堆泥,没有一块好的肉,可是仍令人恶心地、诡异地笑着:“行行好……”

“你这堆垃圾!”我继续向前,身后传来那乞丐咭咭的笑声:“什么?‘你这堆垃圾?’哈哈哈哈……多么令人怀念的一句话啊!以前我常用来说别人,如今别人却用来说我!报应!报应!哈哈哈哈……”

我猛地停下脚步,回过头望着他。

“云飞扬?”

乞丐听到这个名字,笑声嘎然而止,颤动着的身子一下子顿住了:“你……你怎么会知道我是谁?”

“果然是他!”我走过去蹲下说道:“你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

“这副样子?”他突然拉着长音嘲讽地笑了起来:“这副样子有什么不好?至少它让我看清了自己!年青人的狂、傲以及冲动,让我象个白痴一样,竟然去挑战‘第一杀手’,幸亏他老人家手下留情,只是废了我的武功,又用了点小毒让我皮肤溃烂又不死掉,这样可以让我好好地反省……哎?你倒底是谁?”

我一把揭下了黑纱。

“你……”他指着我的脸,象是想起什么,又不敢确认似的颤抖着指头,眼眨个不停。

我握住他的手,笑道:“还记得你说的话吗?我的美是一堆毫无价值的垃圾。”

“真的是你!你……你这堆垃圾!”他那溃烂的脸上露出又痛苦又欢愉的笑容。

“你这个混蛋!”我笑着把他搀起来:“怎么样?我的未婚夫,肚子饿了?”

“不错!我的未婚妻,现在我请你去吃饭!”

“得了吧,你请我?请我吃你的肉?”

“噢!”他笑着垂下头,啐了一口:“你这堆垃圾!”

“噢噢!”我起哄似地笑着:“你这个混蛋!”

我们就这样说笑着,彼此搀扶着,走过夕阳。

三九隆冬,雪花象柳絮一样漫天飞舞,长白山下,放眼一片苍茫。

我睁开眼,火炕已有些凉了,我一轱碌身爬起来,穿上棉衣皮袄,蹬上双层的乌拉草鞋,把皮帽的翅儿翻下来,抄起满是凹坑的铜皮脸盆,走到外面,撮了一盆雪,擦起脸来。雪像冰渣子一样,锋利得有些扎手,摩擦在我那布满皱纹的脸上,却象一块柔软的布。我早已习惯了北方的雪,以前在冬天里,隔三差五我还多弄些雪来擦个澡,现在年纪大了,也渐渐不敢再逞英雄了,人老了,就得服老,虽然这是件令人伤感和悲哀的事,但是我必须坦然地面对和接受它。

洗漱已毕,我到了前院儿,把积得厚厚的雪扫得一干二净,又把挡在窗子上的隔板拆下来,用长杆挑起幌子,高高地挂在门前的杨木高杆上,本来这么大的风雪很容易把幌子刮坏,但是大风雪中也许会有人在山里谜路,挂上幌子会醒目些——至少他们到了我的店里,能喝杯酒,暖暖身子。

看着杆子上随风飘扬的大红灯笼和“云来酒店”四个大字,我的心里暖阳阳的:这毕竟是我经营了十来年的店面,我老了,这个店就象我的孩子一样,给我的晚年生活带来了快乐,也是我精神的寄托。

雪仍自下着,越来越大,刚扫过的院子又落了不厚不薄的一层。我退进屋中,关上门,把倒扣在桌面上的凳子拿下来摆好,又把桌子擦一遍,然后升起火,切了些昨天喝酒剩下的狍子肉,坐在灶边,等着水开准备烫酒。

望着灶中扑簌簌的火光,我的眼中又现出她的影子,她仍是那么年轻,那么漂亮,在闪动跳跃的火光中轻扶瑶琴,仿佛那悠远的琴声从她的指间流出,又透过火光,超越时空传到了我的耳畔……

若是她还活着,一切会怎样?我们是否会在一起,安安静静地生活?锅内滋滋的水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不禁苦笑着咳了几声,舀了瓢开水,倒在大碗里,又把酒壶盖好,放了进去。

‘咣——’一声门响,一个人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跌在地上。门这一开,冷风夹着雪立刻卷进屋中,顿时冷了许多。我回头看去,正是常来我这里喝酒的老王。今天老王的脸色看起来有些不对劲,头发纷乱,连皮帽子都忘了戴,头上顶了不少的雪,神色也是慌慌张张。

我赶忙把他架起来,扶他坐下,把酒推到他面前,道:“先喝口酒。”

老王哆哆嗦嗦地拿起酒壶,狠狠灌了两口,可能是喝得急了些,他剧烈地咳了起来。

我回身关好门,问道:“出了什么事?”

老王缓缓地吁了口气,低下头来,脸上的皱纹一颤一颤地抖动着,显得心绪不宁。

我又抱了坛酒来,默默地放在桌上,然后坐下。我心里明白,我们认识也有十来年了,我了解他,他了解我,他是个快性人,有什么事情不用逼问,他自已就会憋不住说出来的。

果然,老王喝了几口酒以后,心绪平静了些,缓缓地说道:“老李,咱们两个认识……,大概有十来年了吧。”

我缓道:“嗯,大概是这样,我自打在这长白山下开了这小酒店,第一个来光顾的就是你。”

“在这里,我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老王的声音有些粗哑。我帮他扑落头顶和身上的雪,默默地注视着他。

“平常素日,无论有什么事情,我都喜欢和你坐在一起喝着酒,唠上一唠。”老王攥了攥拳头,面色凝重得象一块生铁。我拍开酒坛的泥封,给他倒上一碗,继续往下听。

“有件事情,我实在……”他欲言又止。

我静静地看着他,什么也没问,我知道,若是我问了,他反而会藏起来不说。

果然,他又焦燥地喝了几口酒后,身子向前探了探,压低了声音:“有人……要杀我。”

我看了他一眼,默默捧过酒坛,自己也倒了一碗。

老王一仰头,喝干了酒,继续道:“这些年来,你一定……以为,对我了解得很深吧?”

他失声笑了起来:“哈哈哈哈……,你不了解,你什么都不了解!我告诉你,不但你不了解,别人不了解,甚至我自己也不了解我自己倒底是怎样一个人!你知道么?人,永远都是一个别人和自己都永远无法了解的永远的谜!”

“永远……这三重的永远……倒底有多深,多远呢……”我喝了口酒,擦了擦胡子,淡淡地道:“看来你的心里,一定隐藏着什么东西,它一直在你的心里压抑着,你内心看似平静的表面下,一定有着某种难言的痛苦。”

老王的眼睛忽然瞪大,目光如炬,紧紧地盯在我的脸上,又渐渐地黯淡下去。他把头扭向一边,道:“你说得不错。有个充满痛苦的秘密,一直隐藏在我的心里,无论我逃到哪里,它都象一个幽灵般如影随形地跟着我,从来没有一天离开过。”

“就是因为这个秘密,才有人要杀你?”

他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老李,你信不信,我其实会武功的。”我嘿嘿一笑,多少次他喝得烂醉之后,都对我说他会武功,可是酒醒后就老老实实地上山劈柴去了。

老王正色道:“我不但会武功,而且是当年关北道上数一数二的刀手——快刀王七九听说过没有?”

我‘哦’了一声,收敛了笑容,道:“王七九的名头,我倒是听过的……,十几年前关北道上,霸刀李霍之、快刀王七九、长刀崔浩天三人并称关北三刀,吃老行的里头,那是头一把。”

老王笑了笑:“想不到你老哥对江湖道上的事,还知道得挺清楚。”我苦笑:“没吃过猪脚,也看过猪走路。”老王低下头,道:“当时,虽然江湖上的人把我排在关北三刀的第二,但我却知道,比起霸刀李霍之来,我实在是差得很,单是他独骑单刀闯入武陵王铁护营,硬是抢走他们从大佛寺夺出来的那十一颗舍利子,物归原主。这份气概勇气,我就自叹弗如啦!”他正说到兴奋处,却忽然叹了口气:“虽然我与李霍之只是闻名未曾谋面,可是我却做了一件很对不起他的事。”

我轻呷了口酒,道:“看来你的本性还不坏。”

老王道:“怎么?”

我道:“坏人偶尔做一件好事不算什么,但好人做了一件坏事就会使自己一辈子都良心不安。”

老王脸上的肉皱了皱,眼睛眨着,流出落寞的光:“不错,十余年来那件事一直在我心头挥之不去,虽然在这里隐居了这么久,我的心却从未有一刻平静下来。”

我道:“花小柔的死的确是当年震动关北的大事,谁能想得到竟会有人敢动李霍之的女人呢?”

老王愕道:“你知道这事?”

我望着手中的酒碗:“当年关北的人谁不知道?那天……花小柔倚坐在小楼窗边等着李霍之归来……,李霍之欢欢喜喜上得楼来,拉住花小柔的手,她的头却没有转过来,而是斜斜地滑下去,掉落在地上,而血,也才刚刚流出来,缓缓地,缓缓地顺着脖子流下来……,流在李霍之的手上,却是凉凉的……”

老王打了个冷战,道:“你该不是亲眼看到的吧?”

我冷冷地扫了他一眼,道:“关北道上,除了你快刀王七九,还有谁的刀能快到如此地步?”

老王的眼中掠过一丝得意,转之而来的却又是深深的痛苦:“……不错。”

“毫无悬念。”我为他又斟满了一碗酒:“当年这杀案,人人都心中有数,凶手是快刀王七九无疑。这本不算什么秘密,早已尽人皆知了。”

老王望着酒碗出神,我则静静地望着他。

沉默,简短而压抑的沉默。

“我就要死了!”老王抱住后脑勺一头撞在桌子上:“我得到消息,李霍之已经得知我藏在长白山下,他很快就会来了……十五年了,十五年!前五年,我四处逃窜,躲着他,后来藏在这里,一呆就是十年!我老了,我不想再过逃亡的日子!那还不如一死了之!”他抬起头,紧紧地拉住我的手,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我:“我无法对他解释,虽然我知道那是一个严重的误会,但是谁又会相信我呢?死去的花小柔不会相信,李霍之也不会相信,甚至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何况又过了这么多年……”

我苦笑道:“人总是怀疑别人不相信自已,其实上是人被自己幻想出来的假象所欺骗了。你幻想着误会不会得到澄清,幻想着李霍之会来追杀你,所以你一直被假想敌在追杀着,也是被你自己的心在不断地追杀着,永远也不会有停下来的时候,除非……到你死。”

“死……”老王的手一松,目光中的神采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茫然若失。

我长吁了一口气,缓道:“有些人……有些事,会令人一生一世都痛苦,甚至生生世世都痛苦,只要这记忆存在,你就得忍受这痛苦的煎熬!”

老王抬起头盯着我:“你好像也压抑着许多心事……”

“人这一生……最难做到的事就是忘记。”我喝了口酒,笑了笑,又把头扭向一边,看着黑黑的地面,长长地吐了口气。老王盯着我,眼神在追问。

我缓道:“不错。我的心里,的确有东西在压抑着。……我最心爱的女人,莫名其妙地被人杀害,我追杀害她的仇家,却查出他也是出于一个无法解释的误会……我很痛苦,我不再想报仇,可是我的面前却总是浮现出我女人的脸……她的死是个错误……这错误无可挽回,也无法挽回。我不想再杀那个仇人……我谁也不想再杀。后来,我就在这里隐遁下来,开了这个酒馆,准备安安静静地度过后半生。”

老王霍然站起,瞪大眼睛,满面通红,颤抖着手指着我,道:“你……你不会就是……”

“我谁也不是。”我端起了酒碗,道:“至少现在,我谁也不是。”

老王呆呆地望着我,半晌,他缓缓地坐了下来。

我笑道:“你不是说过么?人,永远都是一个别人和自己都永远无法了解的永远的谜。”

老王端起酒碗,仰头干了,由于喝得有些急,他呛得咳了几声。

我起身往灶台里添了些柴,火苗又欢实起来,把我布满老茧的手映得通红。外面的风雪好像又大了些,风响起来就象是什么东西在左突右撞地嚎叫,阴恻恻的。

老王有些失神的望着被风吹得哗哗作响的厚窗纸,喃喃地道:“雪很大呀……”

我坐回桌边,把两个人的酒碗再次斟满,淡淡一笑:“是啊,瑞雪兆丰年……,再过不久,便又是一个春天了……”

【全书完】

作者感言

九指书魔

九指书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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